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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闹”不可踩踏法律红线,轻则违法,重则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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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年的国庆长假都是结婚高峰期,有的网友笑称8天假期7个朋友结婚,感觉成了吃席特种兵。参加亲朋好友的婚礼本是一件喜事,为此“翻山越岭”倒也在所不惜。不过,在婚礼现场上,还可能存在一类人,他们假借习俗之名,行骚扰之实,就像《幸福到万家》中的万传家。那么,从法律层面上,这种行为会受到处罚吗?如果反抗属于正当防卫吗?

  《幸福到万家》剧中,何幸福嫁到万家庄,她的妹妹何幸运作为伴娘参加婚礼。婚礼上,何幸运遭遇万家庄村支书的儿子万传家的无底线婚闹。即便她大声呼救,仍被万传家围困、撕扯、强行亲吻,情急之下,何幸福踹门砸伤了万传家。
  那么,何幸福砸伤万传家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吗?
  依据我国《刑法》第20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剧中,何幸福为救何幸运砸伤万传家,主观意识是制止危险继续发生,而且在制止住万传家的行为后,何幸福没有再继续对他进行追击伤害,因此何幸福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反而是万传家,将要为其行为付出代价。
  《刑法》第237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万传家的行为已经构成强制猥亵罪,依法应受相应的刑事处罚。事后,何幸运也在律师的帮助下,向公安报了案。
  虽然该案在“调停”之下,何幸运选择接受了万传家10万元达成和解,该案件在剧中也没了下文,但在现实中,强制猥亵案绝不会因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和解而销案。
  这是因为强制猥亵罪属于暴力犯罪,是刑事公诉案件,一旦在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认为证据充分、确实涉嫌犯罪的,将会提交检察院审查起诉,再由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公诉。所以,只要公诉案件进入法律程序,被害人就不再享有案件的撤销权,而是若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等国家公权力机关,在各自行使公权力的过程中,发现犯罪嫌疑人不应被追究刑事责任,才可以撤销案件。

  另外,即使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达成和解协议,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也不会因此完全免责,而是作为一个重要因素,供检察院、法院考量是否要对其从宽、从轻处罚。
  结婚本是人生中最幸福的头等大事,每对新人都希望自己的婚礼喜庆浪漫,庄重温馨,邀请的宾客也无一不是怀着美好的祝愿来见证这一时刻。婚礼现场就不应该出现无底线婚闹之事,假若真有人假借“婚闹”之名,实施强制猥亵、故意伤害或其他恶劣行为,被害人一定要及时报警,用法律武器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IP属地:北京1楼2023-10-12 15:31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