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河南中建教育科技公司(简称中建)在抖音上做广告,主营建工类资质证书类线上课程,2022年9月我关注到中建的广告并留咨,同年9月7日中建教育招商经理姚玉强联系我并添加我的微信,发了其公司的业务内容及相关收益,宣传低投入高回报。 2023年5月31日,前往郑州与中建教育签订分校加盟合作协议书,于当时缴纳预支付课程费用30000元,保证金5000。 合作后,之前洽谈的承诺和扶持政策没有落地及兑现,并且业务营收与其合作之前的说辞出入太大,经过近两个月的实际操作,发现与中建教育招商部合作前所表述的所承诺的完全不符,加盟两个月并无营收,我司多次与中建教育业务负责人沟通表达依法解除合同依法退费,中建教育业务负责人不断推诿,拖延,不给处理,微信不回电话不接,至此完全不协商不处理不退费。 理由如下: 1:中建教育招商部人员姚玉强在前期未合作时多次夸大宣传,欺诈加盟商并诱导原告前往郑州中建公司签订加盟合作协议。 2:本加盟协议中所缴纳的3万元课程费用为预支付费,预付款是一种支付手段,是产品的接受方为表明自己履行合同的诚意,在对方履行合同前率先向对方支付的部分价款,此3万预支付课程费并不是法律概率上的定金或货款,若合同双方解除合同。已支付的预付款不退的规定不能适用于“定金法则”,若合同解除,预支付的款项及保证金应退回支付方。 3:本协议中所缴纳的预支付费用及保证金并未规定不可退的情形,我方所支付的费用理应退回。 4:与签订加盟协议之后,与实际所宣传的内容不符,数据不符,营收更是达不到,只是建立了微信群,发送每日的宣传图,无实际帮扶。 5合作和,业务开展中,中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表示需要向其购买一些意向学员的个人信息,因担心造成法律风险,故我方申请终止合作退回已预支付的课程费3万元及保证金5000。 6:与中建教育5月31日签订合同打款后至8月中旬表达终止合同意愿及退费请求,遭到被告中建教育负责人的推诿,拖延至今,截止目前电话不接微信不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