氯化钠,硫酸钠等混合饱和母液滚筒干燥机系统,杂盐滚筒刮板干燥机技术、质量要求
设备的设计制造应满足国家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并应充分考虑当地环境条件和使用条件的影响,应充分考虑所处理物料的特性。13616112988 13616112988
1)安装位置:室内,采暖;
2)环境温度:年平均气温:7.3℃,年极端最高气温:42.2 ℃年极端最低气温:-39.8℃;
3)使用海拔:349.7m~384.4m。
4)公用工程条件
管网等级 压力,MPa(G) 温度,℃
最低 正常 最高 设计 最低 正常 最高 设计
1.6MPa(LS) 0.5 150
注:1、本项目干燥用蒸汽为低压蒸汽,正常0.5Mpa(G)。
2、循环水上水: 操作压力0.4-0.5MPa,操作温度32℃。
5) 进料及出料条件
设备名称 滚筒干燥机系统
设备数量 2套 13616112988 13616112988
安装位置 室内
进料名称 氯化钠,硫酸钠等混合饱和母液
进料温度 ℃ 50~90
处理量 进料含盐量~35%,每套蒸发量≥400kg/h
出料湿含量 %wt <8%
出料温度 ℃ <100℃
处理物料组分含量 约26%氯化钠、5%硫酸钠、1%硝酸钠蒸发母液,COD约10000-40000 mg/kg
热源 蒸汽(蒸汽压力 0.5MPa)
材料要求 引风机 S31603除尘系统 S31603
工作方式 连续操作/连续24小时/天
主要技术要求
本节的基本设计要求为滚筒干燥机系统的最低要求,作为对滚筒干燥机系统的技术要求并不替代第4节所列的采用标准,而仅是针对本系统对其进行补充或对某些条款的明确限制。
a) 滚筒干燥机的设计选型、制造、检验等执行JB/T 10279-2013标准。卖方保证提供的产品技术先进、经济、选材合理、安全、成熟可靠。凡是检测、试验手段不具备的,要在技术交流时申明。
b) 供方需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材质加工,并提供材质证明。
c) 本规格书中所述的滚筒干燥机及其辅助设备为一个完整的系统,卖方必须保证整个系统在满足规定的使用该条件下,高效、安全、稳定、连续地运转。
d) 系统设计寿命至少为20年(非质保期,卖方仅在质保期内承担质保责任)。
e) 系统内仪表材料的选择及安装,都应满足合同规定的电气场所分类及现场环境条件的要求。
f) 所提供的滚筒干燥机主机应该在卖方的设计和制造经验范围内,并且经验证明在相似的装置中使用可靠的、在类似装置中积累了一年的成功运行经验。该要求同样适用于所有辅助设备。
g) 湿式除尘器排放气体含盐量需<30mg/m3。
h) 辅助系统(湿式除尘系统及引风机)为公用系统,选型需满足工艺设计及运行要求。
电气、自控要求13616112988 13616112988
本次采购不含干燥设备控制柜,卖方须提供满足接线、控制的电气原理图、自控图纸及其他必要文件以满足买方电气和自控设计;
结构要求
A. 所有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运动部件都应设置防护罩,防护罩应有足够的刚度,能承受来自任何方向 900 N 的静载荷而不会由于变形接触到运动部件。带网眼的防护罩应保证人手指不能通过网眼触及到运动部件。
B. 滚筒干燥机的结构应布局合理、造型美观、操作简便、便于维修。
C. 滚筒在给定的转速范围内应为无级调速。
D. 加料装置:结构上应保证湿物料固、液相混合均匀。
E. 卸料机构:结构上应保证卸料刮刀有可以均匀调节的压紧力。
F. 滚筒干燥机进料口为防止进料堵塞,应考虑进行设备优化。
设备的设计制造应满足国家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并应充分考虑当地环境条件和使用条件的影响,应充分考虑所处理物料的特性。13616112988 13616112988
1)安装位置:室内,采暖;
2)环境温度:年平均气温:7.3℃,年极端最高气温:42.2 ℃年极端最低气温:-39.8℃;
3)使用海拔:349.7m~384.4m。
4)公用工程条件
管网等级 压力,MPa(G) 温度,℃
最低 正常 最高 设计 最低 正常 最高 设计
1.6MPa(LS) 0.5 150
注:1、本项目干燥用蒸汽为低压蒸汽,正常0.5Mpa(G)。
2、循环水上水: 操作压力0.4-0.5MPa,操作温度32℃。
5) 进料及出料条件
设备名称 滚筒干燥机系统
设备数量 2套 13616112988 13616112988
安装位置 室内
进料名称 氯化钠,硫酸钠等混合饱和母液
进料温度 ℃ 50~90
处理量 进料含盐量~35%,每套蒸发量≥400kg/h
出料湿含量 %wt <8%
出料温度 ℃ <100℃
处理物料组分含量 约26%氯化钠、5%硫酸钠、1%硝酸钠蒸发母液,COD约10000-40000 mg/kg
热源 蒸汽(蒸汽压力 0.5MPa)
材料要求 引风机 S31603除尘系统 S31603
工作方式 连续操作/连续24小时/天
主要技术要求
本节的基本设计要求为滚筒干燥机系统的最低要求,作为对滚筒干燥机系统的技术要求并不替代第4节所列的采用标准,而仅是针对本系统对其进行补充或对某些条款的明确限制。
a) 滚筒干燥机的设计选型、制造、检验等执行JB/T 10279-2013标准。卖方保证提供的产品技术先进、经济、选材合理、安全、成熟可靠。凡是检测、试验手段不具备的,要在技术交流时申明。
b) 供方需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材质加工,并提供材质证明。
c) 本规格书中所述的滚筒干燥机及其辅助设备为一个完整的系统,卖方必须保证整个系统在满足规定的使用该条件下,高效、安全、稳定、连续地运转。
d) 系统设计寿命至少为20年(非质保期,卖方仅在质保期内承担质保责任)。
e) 系统内仪表材料的选择及安装,都应满足合同规定的电气场所分类及现场环境条件的要求。
f) 所提供的滚筒干燥机主机应该在卖方的设计和制造经验范围内,并且经验证明在相似的装置中使用可靠的、在类似装置中积累了一年的成功运行经验。该要求同样适用于所有辅助设备。
g) 湿式除尘器排放气体含盐量需<30mg/m3。
h) 辅助系统(湿式除尘系统及引风机)为公用系统,选型需满足工艺设计及运行要求。
电气、自控要求13616112988 13616112988
本次采购不含干燥设备控制柜,卖方须提供满足接线、控制的电气原理图、自控图纸及其他必要文件以满足买方电气和自控设计;
结构要求
A. 所有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运动部件都应设置防护罩,防护罩应有足够的刚度,能承受来自任何方向 900 N 的静载荷而不会由于变形接触到运动部件。带网眼的防护罩应保证人手指不能通过网眼触及到运动部件。
B. 滚筒干燥机的结构应布局合理、造型美观、操作简便、便于维修。
C. 滚筒在给定的转速范围内应为无级调速。
D. 加料装置:结构上应保证湿物料固、液相混合均匀。
E. 卸料机构:结构上应保证卸料刮刀有可以均匀调节的压紧力。
F. 滚筒干燥机进料口为防止进料堵塞,应考虑进行设备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