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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吉蜀黍抱团撒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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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警不依法向报案人出具受案回执,十年后抱团撒谎硬说已经给过报案人受案回执,颠倒黑白,歪曲事实,细思极恐。
去年市监局长指鼠为鸭
今年安吉公安抱团撒谎
政府公信力何在?
我是安吉县某小学教师,现举报安吉警察抱团撒谎。安吉警方不依法办案,为有钱的违法犯罪分子充当保护伞,为了帮其逃避法律制裁,竟然做出各种严重有损警察形象的荒唐事,我向很多职能部门投诉反映后一直是各种推诿扯皮、敷衍了事,警察队伍中的害群之马一直没有得到严肃处理,有的甚至还高升了。他们为了掩盖错误,竟然接二连三肆无忌惮地抱团撒谎,死不认错,死不纠错,压案不立,以权压法。从严治警完全就是一句空话!违法犯罪分子至今逍遥法外。
2013年3月1日,我在学校正常上班,有钱老板张文荣带着老婆徐某凤、儿子张某华开车赶七八十里路到学校找我寻衅滋事,对我大打出手,并扬言要拔我牙齿。还为打人的违法行为编谎言说我打电话骂他断子绝孙。我立马报警,是地铺派出所(原城北派出所)袁裕晓出警,他只是敷衍了事走过场不了了之,对案子的处理是很不负责任的:一、没把事情调查清楚,稀里糊涂办糊涂案;二、既没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也没对双方的根本矛盾进行调解;三、更没有依法向报案人出具受案回执。这样处理其实是纵容违法行为,为我后来又多次遭遇这些人的不法侵犯埋下了后患。
2013年10月20日,在安吉梅溪农民街张文荣家门口,他仗着人多势众又对我寻衅滋事大打出手,我报警后,梅派出所涂峰出警,他也是敷衍了事走过场不了了之。
2013年11月5日,安吉吧有人注册侮辱性网名“徐某某真丢人”等账号发帖指名道姓对我进行辱骂和诽谤说:“你徐某某就是个王八蛋,年轻时就跟某18岁小姑娘睡觉,老婆是个没人要的破鞋……”我向安吉公安网监大队报警,民警以各种理由不予受理。更没有依法出具受案回执。
后来又多次遭遇网不法侵犯,多次向警方报案都是不受理。
2014年3月11日,我在学校正常上班,张文荣让他老婆徐某凤带领徐某芳、徐某宝、尙某琴共四人再次闯进学校聚众寻衅滋事对我大打出手,实施暴力侮辱,对我扇耳光挠脸,还公然对我造谣进行诽谤,说我在网上发帖曝光张文荣跟尙某琴睡觉以及张文荣嫖娼的性丑闻。我立马报警,校长也随后报警,出警的是灵峰派出所民警朱海炳,他又像袁警官一样,敷衍了事走过场不了了之,导致打人者胆子越来越大,他们得知我第二天要去梅溪法庭办事,又在梅溪法庭聚众寻衅滋事再次对我实施暴力侮辱,涉案人员有七人,除第一天的四人外,增加了张文荣、张某华父子以及陈某彬。连续两次遭遇不法侵犯后我要求警方依法处理,民警朱海炳还是推三阻四死活不肯处理,在我强烈要求下,才很不情愿受理案件,并向我出具受案回执。【见附图】
2014.3.11学校聚众寻衅滋事案发报警,灵峰派出所一直拖到2014.3.25才受理并出具受案回执。还有好多次报警都没有出具受案回执。那么地铺派出所袁警官怎么可能会主动依法出具受案回执呢?那他不是成另类了?
2024年1月29日,我找地铺派出所要求给我出具2013年3月1日报警时的受案回执,是副所长金汉权接待我的,他说需要了解一下情况后过两天给我答复,然后又说要时间宽裕一点,给他一个星期时间一定会给我一个答复。可是三个星期过去了一直杳无音信,2024年2月23日,我去地铺派出所了解情况,金所长告诉我说他们查了接警记录,我确实是报过警,有登记表,但却一口咬定受案回执已经给我了,警察竟然会信口开河胡说八道,明明没有依法出具却硬说给我出具了。我让金所长出示相关证据,比如执法记录仪有没有?存根联有没有报警人签字?他说执法记录仪有的,但是在指挥中心,他没有权限查看,我让他叫袁警官过来,他也不搭理我,反正是抢着说话,不让我多说,只是反复强调给我两个途径:一是让我向上级公安部门投诉反映;二是去信访。看得出很可能是他和所长以及局领导等人商量后编出的一个弥天大谎,因为,如果办案民警一个人撒谎是不可能的,这个谎是很容易识破,因为按照安吉警方出警惯例是不可能在出警现场给报警当事人出具受案回执的,我报了十多次警,从来没有当场收到过,而袁警官3.1离开学校后,从来没有联系过我,他是什么时候给我受案回执的?
那么地铺派出所为什么要抱团撒谎呢?因为无论是《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还是《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都有明确要求:公安机关接到报警要认真做好记录并向报案人出具书面受案回执。
警方接到报案不依法出具受案回执意味着程序不合法,这是执法硬伤,需要推翻重新处理。安吉警方为了不让违法犯罪分子受到法律制裁,所以就干脆编造谎言。
原本不依法向报案人出具受案回执已经是程序不合法,是执法硬伤,为了掩盖错误又歪曲事实撒谎,黑白颠倒,用一个错误掩盖另一个错误,是错上加错,一错再错。
下面这个网址链接是我与地铺派出所副所长金汉权的沟通录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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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浙江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24-03-01 06:03回复
    2014.3.11学校聚众寻衅滋事案发报警,灵峰派出所一直拖到2014.3.25才受理并出具受案回执。还有好多次报警都没有出具受案回执。那么地铺派出所袁警官怎么可能会主动依法出具受案回执呢?那他岂不是成另类了?


    IP属地:浙江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24-03-0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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