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曾经遭遇过吗?
你是否感到难受,在饥肠辘辘时买回来的面包竟然是过期的;你是否曾经失落,拿到快递后商品和宣传图片完全竟然不同;你是出奇愤怒,高价买回家的口罩竟然比纱布还薄......
1.什么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World Consumer Rights Day) 是每年的3月15日,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以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2.消费者权益日和大学生的关系
一方面,当代大学生在占用社会资源方面居于劣势,经济能力尚未独立,消费受到很大的制约;
另一方面,当代大学生又有着旺盛的消费需求和相对超前的消费观念。这两方面的矛盾使得我们的消费行为存在不少问题。
因此,了解消费者权益日,有利于我们当代大学生把握消费的心理特征和行为导向,能够培养我们形成健康、文明的消费理念。
3.消费者的基本权利有哪些?
1、安全保障权:是指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所享有的保障其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具体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人身安全权,二是财产安全权。
2、知悉真情权:是消费者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3、自主选择权:是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4、公平交易权:是指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所享有的获得质量保障和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的权利
5、依法求偿权:是指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时,依法享有的要求获得赔偿的权利。
6、求教获知权:是从知悉真情权中引申出来的一种消费者的权利。是指消费者所享有的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
7、依法结社权:是指消费者享有的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
8、维护尊严权:是指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所享有的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9、监督批评权:是指消费者享有的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
4.维权途径
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当发生争议时,我们首要的是心平气和地同经营者(生产者、销售者、提供服务者)摆事实、讲道理,力争协商和解。
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请求消费者协会出面调解。法律规定消费者的职能之一就是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可以拨打12315投诉电话或者登录“全国12315平台”反映情况)
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在调解、和解无法达成的情况下,我们可以借助国家机关的力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向当地工商部门或质检部门反映自己遇到的难题)
5.315维权电话
消费者申诉举报:12315
价格投诉热线:12358
质量投诉 12365
电信投诉 12300
法律援助 12351
你是否感到难受,在饥肠辘辘时买回来的面包竟然是过期的;你是否曾经失落,拿到快递后商品和宣传图片完全竟然不同;你是出奇愤怒,高价买回家的口罩竟然比纱布还薄......
1.什么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World Consumer Rights Day) 是每年的3月15日,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以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2.消费者权益日和大学生的关系
一方面,当代大学生在占用社会资源方面居于劣势,经济能力尚未独立,消费受到很大的制约;
另一方面,当代大学生又有着旺盛的消费需求和相对超前的消费观念。这两方面的矛盾使得我们的消费行为存在不少问题。
因此,了解消费者权益日,有利于我们当代大学生把握消费的心理特征和行为导向,能够培养我们形成健康、文明的消费理念。
3.消费者的基本权利有哪些?
1、安全保障权:是指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所享有的保障其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具体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人身安全权,二是财产安全权。
2、知悉真情权:是消费者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3、自主选择权:是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4、公平交易权:是指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所享有的获得质量保障和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的权利
5、依法求偿权:是指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时,依法享有的要求获得赔偿的权利。
6、求教获知权:是从知悉真情权中引申出来的一种消费者的权利。是指消费者所享有的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
7、依法结社权:是指消费者享有的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
8、维护尊严权:是指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所享有的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9、监督批评权:是指消费者享有的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
4.维权途径
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当发生争议时,我们首要的是心平气和地同经营者(生产者、销售者、提供服务者)摆事实、讲道理,力争协商和解。
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请求消费者协会出面调解。法律规定消费者的职能之一就是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可以拨打12315投诉电话或者登录“全国12315平台”反映情况)
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在调解、和解无法达成的情况下,我们可以借助国家机关的力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向当地工商部门或质检部门反映自己遇到的难题)
5.315维权电话
消费者申诉举报:12315
价格投诉热线:12358
质量投诉 12365
电信投诉 12300
法律援助 12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