鲅鱼圈副区长曲兴群当年在红海办事处和红旗镇都担任过村干部,鲅鱼圈里面这些拆迁很多都参与过,里面的情况他非常清楚。1、 城市南移,东红海300余亩基本农田被强占,建立体政府办公大楼。辽政地字[2006]1360号批件批准,红海银杏社区10.6947公顷做为区级规划用地,批给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航运服务中心楼,实占地66730平米。原政府办公楼和区公安局办公楼是两栋并排,且质量合格的办公楼,位于鲅鱼圈世纪广场对过,现任当地政府官员为炒卖地皮、搞重复建设,于2008年将原政府大楼和公安局大楼以险楼爆破卖给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建业务大厦。2007年没有任何土地批复手续,强占东红海村(原二道河村)集体土地300亩重建政府办公楼,于2008年12月未,在 视察鲅鱼圈区后,政府官员开始入住新建的办公楼,该楼位于平安大街与日月大道交汇处(东南)。现以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为名。(即鲅鱼圈政府办公楼)2、 东红海村2007-2008年间,1000余亩宅基地被政府强占征用,裸地招商,现杂草丛生,高可没人。辽政地字[1999]382号文件批准红海村居民点用地23.6786公顷被征用作为开发区旧区改造用地。该宗土地与举报地段无关也无土地编号。2004年11月29日辽政地字[2004]504号文件批准东红海村宅基地8.3755公顷被征为国有土地,是举报人所举报地段。2006年鲅鱼圈红海办事处以熟地的方式,将未经征收的东红海村宅基地卖给鸿基地产。政府负责拆迁。2007年政府动用警力将百姓强迁驱出该地。拆迁面积达1000余亩,套用《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截留动迁补偿款,使众多百姓无房可住,引发群众集体上告、上访。经(2008)营行终字第52号、53号、54号、55号、56号、57号、58号、59号判决书认定,该地为集体土地,依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实施拆迁没有法律依据,系滥用职权,强拆违法。该地至今杂草丛生,位于红运体育馆南,辽东湾大街东,而鸿基地产却打出50万平米的售楼广告,很显然,政府官员在操纵,少批多占。3、 2007年,号房村2000余亩农田以40元/平方米的价格被征用,百姓没有得到补偿,建旅游景点(月亮湖)部分土地转卖给开发商(金泰公司建高档别墅)。月亮湖是区政府为群众修建的公益活动场所,规划面积76.8公顷,陆地面积35.5公顷(532.5亩),自然水域(为红海河和二道河两河交汇于入海口形成的水面)面积41.3公顷(619.5亩),现已有16.4638公顷(246.957亩)取得土地使用证,与实际不符。原月牙湾浴场位于老区丁屯,盐场两村的沿海地带卖给港务局。红海村政府官员打着公益建设项目将北起红海河穿越二道河南至号房村沿海大面积土地强占修建月亮湖。该项目共占用三村土地,两条小河流共2000余亩,而政府官员以公益事业为名将两条不足百亩的小河引海水修成人工湖,人工河,并在两条河、湖的周边建豪华别墅,从事商业房产交易活动,该地是为人们提供了休闲、娱乐场所,同时也为红海办事处官员和开发商提供了商机,国土调查报告对该事只字未提,如此大的工程,只有16.5公顷的土地使用证。4、 号房村2000余亩农田、宅基地被政府以少批多占的方式卖给鞍钢建 住宅楼及二期工程。区政府为解决钢铁公司万名职工居住问题占用熊岳大铁村,厢黄旗村,号房村土地252.44亩建一期工程,二期工程,未开工建设,且钢铁公司在未有土地批复手续情况下开工建设已被查处。国家明令确保18亿亩耕地,是一个具有法律效力的约束性指标,是不可逾越的一道红线,政府官员将2000余亩集体土地使用权出让,卖给鞍钢钢铁公司。5、 经法院庭审2008年5月,政府无任何报批手续,非法强占号房村宅基地,农田500余亩修建路网,至今没有拆迁理赔。2007年红海办事处政府的道路改造工程平安大街南段,由营口天兴市政实施征地、投资、施工和移交,在未经合法用地审批情况下开始修建,占用号房村集体土地172亩,被鲅鱼圈区国土局查处。2007年红海政府官员为圈占土地,以公益建设为由,在该行政区域内修建大路网、大绿化工程,该项工程占用集体土地万亩之多。市国土局汇报的平安大街是该项目的一条主干道,违法占用号房村集体土地172亩以受到查处,与该项举报无关;而我们所举报的是2008年区政府强占号房村集体土地500余亩,修建大路网第三标段(平安西街、文德大道、文德路),在没有立项批复手续的情况下,由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规划局委托区拆迁服务中心(红海办事处)实施拆迁,即不按〈土地管理法〉实行、也不按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去做,在动迁过程中没有明确补偿标准,没有拆迁协议,变相截留补偿款。对维权人员,政府官员动用警力实施镇压。鲅鱼圈国土局名知该项工程没有立项审批,属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