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15日11时46分在鱼台交运超市购买若干手工糕点,明确商品标注保质期3天,购买后于16日早8点取开该商品,孩子吃了两三口口,家长发现糕点变质严重,并伴有强烈腐败气味,于10点至交运客服中心进行反应,工作人员得知事情原因后并未第一时间对接处理,以领导刚走为由无法处理,后经过询问可否对接一下,张姓领导表示确实是商品本身质量问题,问需要怎么解决,原来有问题自己不主动拿出态度,问买家想怎么样,有什么诉求!按规定应该怎么处理?张领导说十倍赔偿,后有改口300,最后说500,真棒,跟菜市场似的还能谈价还价?这种大商超最基本的商品监管制度都没有,管理人员推脱没有任何担当的表现,真让人失望,我并没有接受赔偿,我只希望按照食品法、消费法进行依法依规处理!进店维权所有过程都有视频录音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