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15年的时候办了个二级残疾证,拿的是14年以前医院的住院报告,住院报告上写的是精分,由于我的双相有精神病性的妄想,同时14年住院只住了一天就出院了,大夫也没来的及仔细观察我,就匆匆给我下了诊断了,出院报告写的精分,由于是这份出院报告办的残疾证,所以残疾证上面也写的写的是精神分裂,实际本人是双相,严重的时候后有妄想,17~18接受因双相经常打人入院治疗1年半,19年休养调整了一年,20年下半年参加工作至今,期间也发生过四起打架时间,第一起是由于拖欠工资,我把老板给打了,第二起是一个个欺负我,拿木棍打我,我当天让我同事拦住了,第二天我出于报复,把他给打了,第三次是今年上半年工作的时候由于工作的原因,我的下属年轻气盛同时他对工作的的无知骂我说要揍我,我让他给道歉,他不肯我就把他给打了,第四是我父亲就和他不对付,在我生病后当着面调侃我,我又是刚丢工作,心情不好,就把他给揍了,而且是连揍三次,这四次打架都惊动公安了,第一次我把钱要下了,第二次我被单位开除并没赔偿,第三次我被开除了,第四也就不了了之,这四起事件我都没进拘留所,也没进精神病院。我也不清楚公安是怎么给我办案的?是按发病期间打人,还是按正常人的矛盾处理的,总之我没收到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