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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本吧吧规】 1、禁止发布违反法律、法规、贴吧规则的帖子; 2、禁止发布敏感违法话题; 3、禁止恶意水贴、挖坟; 4、发布有实质性内容的帖子可带有简单的联系方式; 5、其它未尽事宜后续另行补充。 【处罚措施】 请大家尽量按规定文明发言,违反吧规者,将被删帖、封号,严重者将直接拉入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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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刑事案件中的“黄金37天” 相信很多人都听过刑事案件中的“黄金37天”的说法,但除了专业刑事律师之外,可能大部分人都是一知半解。在工作中,碰到很多家属在十几二十天的时候就已经收到《逮捕通知书》了,还错误地以为在37天前有可能会被放出来,所以一直在数这个37天,结果人没有出来,还耽误了时间。今天我就给大家详细解释一下这个“黄金37天”。 刑事案件中所谓的“黄金37天”,是从刑事拘留到逮捕之间的一个最长期限,但不是每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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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作者:张斐律师(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 上一篇文章我们分析了如何提出不予批捕的法律意见,这一篇文章我们就来说说被批捕后,如何通过羁押必要性审查来为当事人争取变更为取保候审。对于那些“可捕可不捕”的案件,如果已经被逮捕了,通过羁押必要性审查的程序,往往会取得比较好的效果。 所谓羁押必要性审查,就是指人民检察院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办案机关予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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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上一篇我们分析了申请取保候审的一些条件、时机和要点,这一篇我们来分析在公安向检察院提请逮捕时,如何提交有效的不予批准逮捕法律意见,争取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让当事人能够获得取保候审的机会。 在目前“捕诉合一”的形式下,这是第一次能与承办检察官沟通的机会,是一个比较重要的时间节点。因为现在审批逮捕的检察官与提起公诉的检察官是同一个人,所以在批捕时他们也会考虑以后公诉的问题,会相对慎重一些。如果我们在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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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首先要知道可以取保候审的条件,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所以在申请取保候审的时候,一定要知道我们符合哪些情形,提出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