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去病情结:追慕强者的尚武精神
一.古人的霍去病情结
去时儿女悲,归来胡茄竞。试问行路日人,何如霍去病!
这是一首在一般古诗选本中很难找到的诗,但是它却能让人过目难忘。诗的作者也不是才情出众的文人骚士,而是南朝梁时一位骁勇善战的武将曹道宗。关于这首诗还有着一段有趣的故事。据唐人李延寿的《南史》记载:梁天监五年,北魏大军攻钟离,围徐州。曹道宗率军迎战,大败魏将杨大眼。凯旋回朝后,梁武帝在光华殿宴饮群臣,少不了叫沈约分韵赋诗吟句一番。曹道宗虽然军功卓著,武将出身的他还是遭到了卖弄风雅的文人士大夫们的轻视,愤愤不平的曹道宗找沈约理论。梁武帝不得不出面打圆场,对他说:“卿人才英拔,技艺甚多,何止吟诗而已。”言下之意叫他不要当众出丑。但曹道宗仗着酒劲力求不已,梁武帝拗不过,就让沈约把最后两个很难的韵分给了他。谁料曹道宗得韵后,不加思索一气呵成,就有了这首诗。梁武帝看后“赞叹不已”,沈约和其他朝贤“惊嗟数日”。南朝诗风萎靡,大量充斥着荒诞晦涩的玄言诗和空虚华绮的宫体诗。曹道宗的这首诗如鹤立鸡群,文风豪迈,阳刚壮美,读罢让人昂扬振奋。难怪范文澜先生在《中国通史》里评论这首诗为“南朝唯一有气魄的一首好诗”。
在感受这首诗雄豪气度的同时,不难发现曹道宗对汉朝名将霍去病有着一种的特别喜爱与崇敬。事实上古人对霍去病的喜爱和追慕是非常普遍,在其他后人的著作里我们也可以找到相当多的材料。
岳飞毕生的理想,就是能同霍去病一样“驾长车、踏破贺兰山缺。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满江红》)。贯休向往的是“霍嫖姚,天子将之平朔漠。肉胡之肉,烬胡帐幄”酣畅淋漓的壮举,曹植追怀霍去病以及汉军将士“捐躯赴国难,视死忽如归” (《白马篇》)的壮烈之举, 王维则是仰慕“孰知不向边庭苦,纵死犹闻侠骨香”的慷慨之气(《少年行》)。而在杜甫看来,霍去病是汉族最为杰出优秀的军事将领,“借问大将谁,恐是霍嫖姚”(《后出塞》),“将军只数汉嫖姚” (《寄董卿嘉荣十韵》)“汉朝频选将,应拜霍嫖姚。”连柔弱的北宋文人都有感叹“嫖姚立大勋,万里绝妖氛。”(宋.宇昭《塞上赠王太尉》) 。从李白的诗文“敌可摧。旄头灭。 履胡之肠涉胡血。 悬胡青天上。埋胡紫塞旁。 胡无人。汉道昌”(《胡无人》)中,可以看到李白的终极理想是“汉道昌”,而实现这一理想的途径是出现霍去病那样的英雄能“悬胡青天上,埋胡紫塞旁”,使得“胡无人”。这首诗具有一种阔大雄伟的气魄,也是诗人直率奔迸的感情表达,。
这些不是一种修辞手法或者是作者的一时感慨,而是作者们一种文化心理,笔者姑且将其这种心理定义为霍去病情结。一般而言,追忆历史往往是因现实所触,感怀古人也时常蕴藏着对现实的不满。但这种追忆和感怀霍去病的情感并不是消极的,也不是重古轻今,而是一种积极进取自强不息的精神。
尽管霍去病的远征并没有取得对匈奴作战决定性的胜利。但战略意义的层面来讲,以高机动的骑兵快速突进,迂回深入纵深,不断打击敌人防卫薄弱的软肋,同时毁坏城镇,掳杀民众。这本是游牧民族对农耕民族惯用战术,无论匈奴、鲜卑还是后世的女真、蒙古都以这样的战法让汉人大吃苦头。而霍去病将这样的战法用于对付匈奴侵略者本身,是“以彼之道,还之彼身”,凶悍如狼的匈奴人在霍去病骠骑的马蹄下反而成为了待宰割的绵羊,匈奴人的赖以生存的草原被焚毁,大批女子老幼以及数万的牛羊都成为了霍去病的战利品,之前欠下汉人的血债,被霍去病连本带利的讨了回来。在最后的漠北之战中,霍去病更将这种奔袭战法发挥到了颠峰,将左贤王部全部人口几乎一路追杀殆尽,出征漠北过后,单于远遁,漠南再无王庭。相较霍去病在四次战役中共消灭匈奴十二万余人的辉煌战果,更为可贵的是霍去病的军队作风硬朗又战术多变,屡次以少击众毁灭性的袭击对匈奴人造成巨大的心理伤害,让匈奴人明白汉人是不好惹的,应了另一句汉朝名将陈汤的话“犯强汉者,虽远必诛!”
一.古人的霍去病情结
去时儿女悲,归来胡茄竞。试问行路日人,何如霍去病!
这是一首在一般古诗选本中很难找到的诗,但是它却能让人过目难忘。诗的作者也不是才情出众的文人骚士,而是南朝梁时一位骁勇善战的武将曹道宗。关于这首诗还有着一段有趣的故事。据唐人李延寿的《南史》记载:梁天监五年,北魏大军攻钟离,围徐州。曹道宗率军迎战,大败魏将杨大眼。凯旋回朝后,梁武帝在光华殿宴饮群臣,少不了叫沈约分韵赋诗吟句一番。曹道宗虽然军功卓著,武将出身的他还是遭到了卖弄风雅的文人士大夫们的轻视,愤愤不平的曹道宗找沈约理论。梁武帝不得不出面打圆场,对他说:“卿人才英拔,技艺甚多,何止吟诗而已。”言下之意叫他不要当众出丑。但曹道宗仗着酒劲力求不已,梁武帝拗不过,就让沈约把最后两个很难的韵分给了他。谁料曹道宗得韵后,不加思索一气呵成,就有了这首诗。梁武帝看后“赞叹不已”,沈约和其他朝贤“惊嗟数日”。南朝诗风萎靡,大量充斥着荒诞晦涩的玄言诗和空虚华绮的宫体诗。曹道宗的这首诗如鹤立鸡群,文风豪迈,阳刚壮美,读罢让人昂扬振奋。难怪范文澜先生在《中国通史》里评论这首诗为“南朝唯一有气魄的一首好诗”。
在感受这首诗雄豪气度的同时,不难发现曹道宗对汉朝名将霍去病有着一种的特别喜爱与崇敬。事实上古人对霍去病的喜爱和追慕是非常普遍,在其他后人的著作里我们也可以找到相当多的材料。
岳飞毕生的理想,就是能同霍去病一样“驾长车、踏破贺兰山缺。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满江红》)。贯休向往的是“霍嫖姚,天子将之平朔漠。肉胡之肉,烬胡帐幄”酣畅淋漓的壮举,曹植追怀霍去病以及汉军将士“捐躯赴国难,视死忽如归” (《白马篇》)的壮烈之举, 王维则是仰慕“孰知不向边庭苦,纵死犹闻侠骨香”的慷慨之气(《少年行》)。而在杜甫看来,霍去病是汉族最为杰出优秀的军事将领,“借问大将谁,恐是霍嫖姚”(《后出塞》),“将军只数汉嫖姚” (《寄董卿嘉荣十韵》)“汉朝频选将,应拜霍嫖姚。”连柔弱的北宋文人都有感叹“嫖姚立大勋,万里绝妖氛。”(宋.宇昭《塞上赠王太尉》) 。从李白的诗文“敌可摧。旄头灭。 履胡之肠涉胡血。 悬胡青天上。埋胡紫塞旁。 胡无人。汉道昌”(《胡无人》)中,可以看到李白的终极理想是“汉道昌”,而实现这一理想的途径是出现霍去病那样的英雄能“悬胡青天上,埋胡紫塞旁”,使得“胡无人”。这首诗具有一种阔大雄伟的气魄,也是诗人直率奔迸的感情表达,。
这些不是一种修辞手法或者是作者的一时感慨,而是作者们一种文化心理,笔者姑且将其这种心理定义为霍去病情结。一般而言,追忆历史往往是因现实所触,感怀古人也时常蕴藏着对现实的不满。但这种追忆和感怀霍去病的情感并不是消极的,也不是重古轻今,而是一种积极进取自强不息的精神。
尽管霍去病的远征并没有取得对匈奴作战决定性的胜利。但战略意义的层面来讲,以高机动的骑兵快速突进,迂回深入纵深,不断打击敌人防卫薄弱的软肋,同时毁坏城镇,掳杀民众。这本是游牧民族对农耕民族惯用战术,无论匈奴、鲜卑还是后世的女真、蒙古都以这样的战法让汉人大吃苦头。而霍去病将这样的战法用于对付匈奴侵略者本身,是“以彼之道,还之彼身”,凶悍如狼的匈奴人在霍去病骠骑的马蹄下反而成为了待宰割的绵羊,匈奴人的赖以生存的草原被焚毁,大批女子老幼以及数万的牛羊都成为了霍去病的战利品,之前欠下汉人的血债,被霍去病连本带利的讨了回来。在最后的漠北之战中,霍去病更将这种奔袭战法发挥到了颠峰,将左贤王部全部人口几乎一路追杀殆尽,出征漠北过后,单于远遁,漠南再无王庭。相较霍去病在四次战役中共消灭匈奴十二万余人的辉煌战果,更为可贵的是霍去病的军队作风硬朗又战术多变,屡次以少击众毁灭性的袭击对匈奴人造成巨大的心理伤害,让匈奴人明白汉人是不好惹的,应了另一句汉朝名将陈汤的话“犯强汉者,虽远必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