昏暗奢靡的酒吧,震耳欲聋的音乐似乎没有间断,人群疯狂的舞动,肉体相撞时衣料的摩擦声细小而暧昧。颓坐在角落的青年用手捂着胃部,脸颊的肌肉因为痛苦而微微的抽动。
酒吧的负责人看到这一幕早已见怪不怪,只是走上前去扶起那人,轻声嘱咐,“越前,你回去吧。”那人只是抬起头看了他一眼,稍长的墨绿色的发挡住了眼睛,看不清神态,便大步走了出去。“其实你早就可以离开了啊…”金发负责人的声音很快就被乐声湮没。
对二十岁的越前来说,他的人生就像八点档里的狗血剧情。少年时家里负债,不得不为了生计跑到酒吧里当酒侍,确切的来说应当是陪酒。十六岁到十九岁,三年时间,让他对生活早已麻木,即使是在还清债务之后他没有离开那家酒吧,好像除了那里,他根本就没地方可去吧,或许是因为已经习惯了每天喝酒喝到呕吐,彻夜不眠的生活。他无法再回到原来。
今后的一年,从那里回来后倒头就睡,然后等到清醒之后,就抱着父母唯一留给他的那把木吉他一直弹唱,虚掩着家里的门,坐在对面唱他喜欢的歌,唱他父亲生前谱的曲子,消耗着大把大把的时光。有时候也会想想,这样做是在为了等待什么?
只是日复一日的等待毫无意义。有时候墨发青年会把尖尖的下巴搁在吉他身的凹处,半瞌上琥珀般剔透的眸子,轻轻的听着门外的声音。
他听到有人匆匆而过,有人稍作停留,有人在驻足倾听他的弹唱,可就是没人愿意推开这扇虚掩的门。把耳朵贴在吉他上,凉凉的,听到水滴滴落的声音。
直到某天,那个瘦削的栗发青年推门而入,带着温暖的笑,向倚在墙边的那人伸出手,“你弹得很不错呢,我们的乐队正缺一个吉他手,一起去吧,”带着一室阳光发出邀请,那人拒绝不能。
就像梦一般的七天,他跟着他们的乐队一起演奏,分享他们的快乐,分享他们旅途中的见闻,和他们一起寻找灵感。他知道有温暖笑容的青年叫不二周助,知道他有一双漂亮的蔚蓝色眸子,像天空一样。他喜欢不二穿白衬衣的样子,干净的就像未经世事,喜欢他纤长的手指在琴键上跃动的样子,喜欢和他一起在夏日午后暖暖的阳光下,即使什么都不做。
可是总有梦醒的一天,他扬起淡淡的笑,却透着一丝苦涩,“越前,我们得走了,去下一个地方寻找灵感。”然后他站在窗前看着他们一个个的上车,搬乐器,然后视线变得模糊。跌坐在地上,抱着吉他。
然后就是那抹栗色出现在眼前,任由他拉着自己向外跑去,他说,“越前,和我们一起吧,一起去下一个地方,一个乐队无法没有吉他手,所以,越前…”你和你的吉他,我们统统接收,所以,一起吧。
____________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