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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据,缓更】远看听雪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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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楼萧靖。


1楼2012-03-04 14:37回复
    听雪楼系列作为沧月一部不甚成熟的早年作品,版本很多改动也多,时间的混乱都让人吐槽无力了。
    而我心里横向盘点一次听雪楼的想法已经是蓄谋已久,今天先开个巨坑在这里。
    听雪楼系列除了网络上的纷杂版本以外,出了书的一共四个版本,辰轩封面的初版,黑色封面的典藏版(简称黑色版或者二版),沧海明月合集版(有两种封面,但是内容一致,简称合集版),十年典藏版。
    这里以网络版为基准,进行对黑色版和十年典藏版的逐字比较。等我回家了再补充上合集版和初版的部分。
    因为是抽空进行的,更新会慢。
    只是犯了考据癖的lz用来打发时间的玩意儿,大家聊以一笑就好——同人太多看得要吐了顺便复习一下原著嘛。
    【】里是实体书比较,//**/里是某域的乱入。


    2楼2012-03-04 1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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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名字叫血薇。
      有这样一个娘娘腔的名字,据说是因为我的颜色。
      不象其他的同类,我并不雪亮晶莹,周身反而泛着微微绯红色的光芒,就象是红蔷薇花瓣一样。
      【黑色版:
      有这样一个名字,据说是因为我的颜色:不像其他的同类,我并不雪亮晶莹,周身反而泛着微微绯红色的光芒,就像是红蔷薇花瓣一样。
      十年典藏版:
      有这样一个娘娘腔的名字,据说是因为我的颜色——不像其他的同类,我并不雪亮晶莹、寒意逼人,周身反而泛着绯红色的光芒,就像是红蔷薇花瓣一样。】
      //*
      黑色版去掉了“娘娘腔”这个定语,但是典藏版还原了,每次听到这仨字我就觉得血薇是个爷们,脑补出很嫌弃的口吻。
      雪亮晶莹后面多了一个寒意逼人,微微这个对绯红色的形容也是时有时无。
      总结:典藏版的血薇可能是跟夕影小受混久了,有些向话痨发展的趋势。
      */
      我知道我很有名。
      每次当主人把我从鞘里抽出来的时候,我都能看见对面的人震动畏缩的眼神和脱口的惊呼“血薇剑!”——难怪他们,因为,我实在是太有名太有名了……
      【黑色版:
      每次当主人把我从鞘里抽出来的时候,我都能看见对面的人震动畏缩的眼神和脱口的惊呼——“血薇剑!”难怪他们,因为,我实在是太有名太有名了……
      十年典藏版:
      每次当主人把我从鞘里抽出来的时候,我都能看见对面的人震动畏缩的眼神和脱口的惊呼——“血薇剑!”
      难怪他们,因为,我实在是太有名太有名了……】
      //*
      仅仅分段和标点的变化。
      吐槽:血薇结尾那一句装叉到极点了我好想踢它两脚——自动脑补上得意洋洋的卡通嘴脸。
      */
      五十多年来,饮过多少江湖中豪杰英雄的血,我已经记不得了。唯一记得的是我身上的颜色越来越亮丽,每次一出鞘,绯色的剑光都能照的【其他版本改:得】人不寒而栗。
      “血薇,不祥之剑也,好杀、妨主,凡持此剑者,皆无善终。可谓之为魔。”
      我不明白那个号称天下第一相剑大师的孟青紫为什么会对我有那样的评价——这个只见了我一次的家伙,居然在《刀剑录》里用如此恶毒的话来诋毁我和诅咒我主人——以至于“魔剑”这个带着偏见的称呼,居然成了我在武林中的代称。
      可是我并不想杀任何人,包括我的主人——甚至在每一次饮过人类的血的时候,我都忍不住想吐——因为,握着我的那双手,竟然同样也是另一个人类啊……
      人心险诈,杀戮本来由世人自寻,为何却把恶名推卸到刀剑的头上?!
      【黑色版:
      无改动。
      十年典藏版:
      可是我并不想杀任何人,包括我的历任主人。甚至在每一次饮过人类的血之后,我都忍不住想吐——因为,握着我的那双手,竟然同样也是人类之手啊……
      人心险诈,杀戮本来由世人自寻,却为何把恶名推卸到刀剑的头上?】
      //*
      给沧月充当打字员的那位一定是个“得”“的”不分的孩子——在充分相信沧月高二语文素养的前提下。“的”和“地”使用无误,一到“得”就开始“的”,后文多处出现,就不再赘述。
      十年典藏版第一句的改动很有深意——“包括我的历任主人。”历任,破折号到句号的转变,原本模糊不清的语义就变得好像是刻意为之,历任主人究竟是主语还是宾语呢……界定带来涵义的深入。
      孟青紫这个名字,充分显示了沧月的颜色偏向——青和紫,此后她的笔下无数次出现带这俩字的名字,青岚青羽青冥薛青茗霍青嵋廖青染薛紫夜周紫黛青王一族紫烟……呼,我已经不想数了。
      “人心险诈,杀戮本来由世人自寻,却为何把恶名推卸到刀剑的头上?”——我很喜欢这一句。
      这一句不仅是对血薇经历的总结,也居于帅位统摄了其后的神兵阁全篇,乃至与荒原雪中问情泪痕双剑的传说纠葛遥遥呼应。
      七星剑,金错刀,相思泪……人性,爱情,友情……兵器是死物,什么都不能代表。武当掌门的荣光和金刀霍家的威望都不能依赖兵器授予和传承,归根结底,握着兵器的人才是活着的,活在这个江湖上的。
      萧忆情很清楚这一点,所以他可以把七星剑随手转赠,要金错刀只是想看看,刀碎了便碎了无所谓。夕影本身没有血薇那么重的传说意味,这把刀由始至终的一切附加都来自萧忆情,夕影的色彩就是萧的色彩——正因为如此,读者大多能够接受血薇从血魔到阿靖,再向石明烟、苏薇的传承(虽然觉得不配,但认可血薇可以被别的手握着),而很难想象夕影被除了萧忆情以外的人使用,不是厌恶,只是这个画面本身有一种荒谬错位感——南筠庭真是个茶几。
      而阿靖,她对七星剑的态度,又或她对血薇的态度,充分体现了她感性的一面——刀剑本身和刀剑被赋予的涵义,她的界限是模糊的。所以她始终逼迫自己相信,萧忆情看重的仅仅是血薇剑。也正因为她相信血薇的悲剧命运,握剑的手虽然坚定,却始终带着悲观主义的美学态度。血薇是不祥之剑,自己是冥星照命,她完全不排斥这样的界定,一则与她的经历有关,二则……萧忆情情商太低加之三观不正完全不知道该怎么扭转,而青岚……死太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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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楼2012-03-04 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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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前任的主人——那个被武林人视为洪水猛兽的邪派高手“血魔”舒血薇,杀人如麻,在武林中恶名昭彰——但是血魔原来也并不是一个魔,而是被人逼成了魔!
        【黑色版:
        我的前任主人——那个被武林人视为洪水猛兽的邪派高手“血魔”舒血薇,杀人如麻,在武林中恶名昭彰——但是血魔原来也并不是一个魔,而是被人逼成了魔!
        十年典藏版:
        我的前任主人,那个被武林人视为洪水猛兽的“血魔”舒血薇,一生杀人如麻,在武林中恶名昭彰——所谓“血魔”原来也并不是一个魔,而是被人生生逼成了魔!】
        //*
        “邪派高手”在典藏版里消失了,可不可以认为是加强对血魔的洗白?对这个角色的形容逐步正面化,加上视角设定的问题,我们会情不自禁地站在他这边,而很难理解阿靖沦落江湖时为什么会受到那样长久的鄙夷、厌憎和怨恨。
        于是名门正派统统黑化了——当然,很符合年轻人写作的特点,逆主流而动,跟这个世界唱唱反调——就像八大山人给一记白眼,艾薇儿竖一根中指,武当以内各大门派就这样膝盖中箭了。
        */
        如果不是有人苦苦相逼,那么前任的主人终其一生、也只是一个浪迹天涯的孤胆剑客而已,不求闻达于江湖,只求心安理得地在天地间锄强扶弱。
        【黑色版:
        “终其一生”后边改逗号,其他无变动。
        十年典藏版:
        如果不是有人苦苦相逼,那么前任主人终其一生也只是一个浪迹天涯的孤胆剑客而已,不求闻达于江湖,只求心安理得地在天地间锄强扶弱、笑傲江湖。】
        血魔是我追随过的最令我同情和敬佩的主人。
        可惜的是,虽然他因为武艺绝世而没有被正派人士杀死,但到最后却由于心志错乱而自刎!死的时候,才只有二十八岁而已。
        【黑色版:
        血魔是我追随过的最令我同情和敬佩的主人。
        可惜的是,虽然他因为武艺绝世而没有被正派人士杀死,但到最后却由于神志错乱而自刎!死的时候,才只有二十八岁。
        十年典藏版:
        血魔是我追随过的最令我同情和敬佩的主人。可惜的是,虽然他因为武艺盖世而没有被正派人士杀死,但到最后却由于心志错乱而自刎——死的时候,只有二十八岁。】
        //*
        注意!第一个时间:血魔死于二十八岁!马克一记。完事儿了总一份听雪楼年表出来。
        */
        ——我躺在他的血里,看着这个孤胆剑客的凄凉下场,不禁开始问自己:是否,我真的是不祥之剑?……我真的只能给人带来不幸?
        或许,我应该就这样让自己被黄土埋葬吧?
        【黑色版:
        “——我躺在血泊里,”后无改动,略。
        十年典藏版:
        那时候,我躺在他的血里,看着这个孤胆剑客的凄凉下场,不禁开始问自己:难道,那个相剑大师说的是真的,我真的是不祥之剑?我真的只能给人带来不幸?
        或许……我应该就这样让自己被黄土埋葬吧?】
        //*
        虽然之前觉得血薇很爷们儿,但是这么看爷们儿也是心思细腻的啊。
        */
        我终于还是没有随着主人葬入黄土。一只手把我从血泊中拖了起来。由于我的重量,一只手几乎拿不动,于是,另一只手立刻紧紧同时握住了我——让我惊讶的是,那居然是小孩子的手。
        【黑色版:
        我终于还是没有随着主人葬入黄土。一只手把我从血泊中拖了起来。由于我的重量,那只手几乎拿不动,于是,另一只手立刻跟上来紧紧握住了我——让我惊讶的是,那居然是小孩子的手。
        


        4楼2012-03-04 1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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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年后,十一岁的新主人第一次让我尝到了鲜血。
          “怕什么?杀人又怎么样呢?那些人和猪狗有什么区别?……反正我没有亲人,反正没人说我做的对不对,反正我只是没人要的孩子。”十岁的主人看着尸体冷冷地笑,我听见了她内心这样的话。
          “任何人都不会在乎我,那么我也不会在乎任何人……”
          “我绝对不会为任何人哭。”
          在杀人时,我不停地听见她内心这样地反复着。
          杀戮之门一开,走进去就永无回头之路,一直到死。
          命运……如果真的有人类所谓命运的话,那么命运的转轮从开始转动此后,所有人就都在命运的流程里生、离、死、别,随着命运之轮的转动永不能再停歇!
          【黑色版:
          前同,略。“命运……如果真的有人类所谓命运的话,那么命运的转轮自开始转动,所有人就都在命运的流程里生、离、死、别,永不停歇!”
          十年典藏版:
          “怕什么?杀人又怎么样呢?那些人和猪狗有什么区别?反正我没有亲人,反正没人说我做得对不对,反正我只是没人要的孩子!”十一岁的主人看着尸体冷冷地笑,我听见了她内心说着这样的话,“既然你们要我死,我就先让你们死!
          任何人都不会在乎我,那么我也不会在乎任何人……
          我绝对不会为任何人哭。”
          在杀人时,我不停地听见她内心这样反复着。
          杀戮之门一开,走进去就永无回头之路,一直到死。
          命运……如果真的有人类所谓命运的话,那么命运的转轮从开始转动之后,所有人就都在这转轮里生、离、死、别,随着它的转动永不能再停歇!】
          //*
          再次马克,阿靖在父亲死去三年后,十一岁,第一次杀人。
          这里建议搭配神魔井版的血薇正片,不看画面,只听声音。筱宫南简直就是我心中的完美阿靖啊……语气那恰到好处的一丝冷硬,目前还只听这个爷们儿配出来过,广大妹纸们情何以堪……扑地= =
          插一句,神魔井的词取自网版听。
          阿靖的独白气势凛冽。典藏版那一句补得好——“既然你们要我死,我就先让你们死!”
          整段下来,气场暴强有木有!!一秒钟变阿靖的脑残粉有木有!!!
          最后那一段命运之轮的神神叨叨也很有爱。我看血薇的时候才初一,还没有接受幻剑起点龙空甚至榕树下啊红袖添香啊网络小说那许多乱七八糟的命运之轮转动的洗礼,命运的轮子还没滥大街的时候这么一段话何止惊艳二字可以描述。
          我就看了一眼,再没忘记。
          但是到这里,笼罩全篇的宿命论氛围已经很严重很严重了,只剩下无谓无因的爱恨还没看出苗头。我当时懵懵懂懂,要是能发现沧月对宿命论的倾向,打死都不会跳进这个大坑里来。一步踏错,终身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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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楼2012-03-04 1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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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暂告一段落


            7楼2012-03-04 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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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更


              来自手机贴吧8楼2012-03-04 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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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能干这种的真是太有精力了


                IP属地:浙江9楼2012-03-04 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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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马克之……


                  IP属地:浙江来自手机贴吧11楼2012-03-04 17:53
                  回复
                    吐槽有爱。


                    IP属地:江苏12楼2012-03-04 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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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忽然被萌的体无完肤…


                      IP属地:加拿大来自手机贴吧13楼2012-03-04 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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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强大,膜拜之


                        IP属地:浙江14楼2012-03-05 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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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仰视楼主


                          15楼2012-03-05 15:39
                          回复
                            按抓,飘走


                            17楼2012-03-06 2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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