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有没有权利没收学生东西。法律赋予学校一定的自由裁量权,为学校的教育管理预留一定的伸展空间。学校的特定情景和自由裁量权常常被学校机构引用作为一种辩护、借口、寻求合法的依据。
根据普通法的规定,在学生的教育和纪律处分方面,任何超越于合理范围的惩罚措施都会导致民事或刑事上的责任依据《物权法》第二条本法所称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第三十四条 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第三十五条 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法》、《教育法》中说明,不得侵犯学生的合法权利。
老师是没有权利没收学生东西的,他们有自由裁量权是不错,但是没收不还的话就是明显的侵权行为啊。
超出了合理范围,就违法了
自由裁量权也就不能作为合理依据,也就是说,他们只有只有制止你上课玩东西的权利,而没有没收东西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