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本人在与海棠公社21/16一室53.5平米的业主签订了购房协议,居然不到一天的时间业主就以买房人疑问过多而终止合同。不知道是心里有亏还是想抬高价格。距之前了解,业主在海棠公社的开发商工作,用其父亲的名义利用职务之便以54万购买的海棠公社1602号房。全楼都是经济适用房,只有13个有房本,业主这套1602就是在内部才能批下房本(我现在才认识到想等房本姥姥),全楼非商品房(可能我就是对这个有疑问的时候她就不高兴了)。业主并不急于出售此房,所以可以随便的违约,因为这本来是给拆迁户的回迁房,但是利用职务之便购买了好几套,想炒上后在卖。所以她们很介意买房人的态度,大不了我不卖了。开发商真是太他妈的不是东西了,房子就是这么炒上去了。不能光看报价觉得便宜就买了,实际上什么手续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