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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张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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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饭作家张恨水   

  日暮,秦淮河畔夫子庙的花灯次第亮起来了。桃叶渡的老万全酒家,穿落红纱衫子的歌女,裹一袭浓厚的花香,笑着粉红的脸子,三三两两,加入到一群文人的聚会。文人与歌女,“多半极熟,随便谈着话,还鞋履交错”。谈笑间,这些烟花女子都成了座上一位作家笔下的“鸳鸯蝴蝶”———他就是张恨水。张恨水正在办《南京人报》,并同时在四家报纸上经营长篇小说专栏,“计划着苦卖三年的文字”,在南京盖一所北平式的房屋,快活下半辈子。  

  这是张恨水先生在散文集《绿了芭蕉》所描述的一幕。我一直对张恨水好奇。准确地说是张恨水让人惊异:曾同时在十家报纸上开辟长篇小说连载专栏,一生写小说三千万字,散文四百万字。这么苦的文字生涯,竟有如此风流潇洒的作派。更让人惊异的是张恨水大张旗鼓地写作姿态:卖字,混饭。  

  张恨水是这样说的:“我虽然现在天天发表文字,却只有两个目的,其一是混饭,其二是消遣。混饭是为职业写字,消遣是为兴趣写字———四十年记者生涯,以字当米一颗颗蒸了煮了吃了,甘苦自知,悲喜两忘。写字就是营生罢了,如同摆摊之类的小本生意,平淡如斯,实在如斯。”他姿态低到极处,有人称他为小说家,他竟“也不以为荣”。他以为骄傲的是自家在北平住的大宅子,是用稿费换来的,院里有枣树,槐树,樱桃树,桑树,丁香……他喜欢“隔着大玻璃,观赏着院子里的雪和月,真够人玩味”。写小说是混饭的,散文嘛,按他的说法,“急就章应景的补白”,即报屁股,却篇篇冲淡平和,文字空灵自由。细想来,他才是是深得文字游戏之乐的作家:一种可以谋生的文字消遣,玩字玩文,娱人娱己,一上手就是一生———对于作家而言,这是一种巨大的幸福。况且他的受众,上至鸿儒下至白丁,都有粉丝。据说当年陈寅恪眼盲之时,曾请专人朗读《啼笑因缘》,听得津津有味。更有意思的是鲁迅的母亲鲁瑞,曾有人问她:“您觉得您儿子的小说怎么样?”她回答:“还可以,喜欢嘛……说不上。”老太太喜欢的正是张恨水,鲁迅给她“买《金粉世家》一部十二本,又《美人恩》一部三本……”这倒罢了,现在的年轻人,熟悉鲁迅作品的恐怕不多,却对张恨水如数家珍———这当然是拜电视剧所赐。不过张恨水九泉之下也不会在乎:“等我进了棺材,有人把明珠当金科玉律,我也捞不着一文好处,有人把春明外史换取洋灯,我也不皮上痒一痒。”老人家才不管文章是否能够流传,一副我死后,哪管洪水滔天的架势:“文章寿世何用?”  

  同样卖文为生,煮字疗饥,无论写字的数量,心态,以及流传的年度,能超过张恨水的,不多。即使天才如张爱玲,晚年亦落到居无定所的凄凉地步,一边写作,一边照顾比她大 29岁的爱人赖雅。而那个赖雅,又老又丑又多病,不是摔断了腿就是磕断了胳膊,要不就是中风。张爱玲不得不写文章换钱去照顾他。可据说有次她竟然写了五个多月,才写出一张机票的钱。而张爱玲的好友苏青,则更早吟出“煮字”为生的凄凉———离婚之后,“什么也没有,只凭着龟裂的手,孤零零地自谋生活……整天到晚左手端着茶杯,右手写,写,写……”即使现在靠卖字赚翻了的海岩和余秋雨,首先在心态上就远不如张恨水通透。说到底,张恨水卖文,同时也在享受玩文,即便当时他的书被盗版,绝不亚于今天的余秋雨,他也不太恼。文 /雷淑容  
  
   张恨水对《红楼梦》有一种深入骨髓的喜爱;他的《金粉世家》在文化和文学方面与《红楼梦》都有着传承关系。他对《红楼梦》的很多问题都提出了自己独到的见解。有些见解至今依然显得深刻和精辟。   

  张恨水曾不止一次地肯定《红楼梦》在中国小说史上的地位与价值:“我觉得章回小说,不尽是要遗弃的东西,不然,《红楼梦》、《水浒》,何以成为世界名著呢?”(《总答谢———并自我检讨》)并从时代的高度论述了自己坚守章回小说创作并立志改良它的原因。他又说:“自《红楼梦》那时起,一直到现在……若论小说的名字,那真是浩如烟海。不过论到章回小说本身,这里还没有哪一本小说,够得上和《红楼梦》《水浒传》比一比的。”(《章回小说的变迁》)从《红楼梦》所反映的社会面以及小说发展史的角度对其进行了总体评价,这在当时历史条件下,是不可多得的。   



1楼2006-12-07 22:23回复
    长…


    3楼2007-04-08 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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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IP属地:中国香港4楼2007-04-08 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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