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态,是转移的一种方式。所谓变态,也就是将焦虑以一种超乎常态的形式,加以表现出来。心理的变态过程之所以发生,究其根源,即在于潜意识,最根本的,是生命冲动寻求快乐的本能。常态的生命冲动满足的受阻,乃是引起变态的原因。变态,实际上是个体不能获得的满足的替代物。
所有变态,都具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心理的个体为太强烈的本能需要所迫促,他渴望求得直接满足,但复杂理性却缺乏常态的满足这些需要的手段,结果,复杂理性为实现个体生理上、心理上的某种暂时平衡,求得个体自身意象格局居中守正,只好返求于内,求助理性典范,以一种非同寻常的变相发泄的特殊方式,在现实中求安慰。这,就是变态的机制。
由于在变态行为中,潜意识的愿望及其衍生物不能按常态进行到底,而只能以一种奇特怪异的扭曲方式突围而出,在不符合社会道德与习惯要求的非自然的行为中,求得有限的满足,由此可见,变态在某种程度上,已经严重扰乱甚至歪曲了意识的作用和功能,实属心理的个体心理发展的一种适应异常的机制。
因而,尽管变态确实有利于心理的个体缓解焦虑,排遣紧张,并且,能够满足个体某种精神上的需要,但个体得自变态的满足,却只能是非常有限:如果复杂理性总是把变态当作生命冲动的变相满足而心理的个体始终不能克服,则倒错的状态便将因变态的蔓延与极度发展而引起,结果,致使个体难以从常态的活动中获得愉悦的感受,而只能从变态刺激中,得到最后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