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消除对我县城市总体规划实施的影响,坚决打击违法建设行为,依法拆除一批社会舆论大、影响极其恶劣的违法建筑,8月3日,县整顿办组织相关部门对平凯街道下坝村下坝组依法没收纳入国有资产管理的12幢违法建筑进行了拆除。县领导曹邦兴、欧吉到现场指挥。据了解,该12幢违法建筑中9幢为四层西式别墅建筑,另三幢为一层别墅建筑,且都位于县城20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建设区内,属于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公园绿地。2012年4月,县规划局经立案调查确定其为违法建筑,涉及总建筑面积为3343.7平方米。2012年6月25日,县规划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依法对该12幢违法建筑(别墅)作出了“没收实物”的行政处罚决定。2012年7月30日,县规划局向县国资委完成了12幢违法建筑(别墅)的资料移交。县政府决定对该12幢纳入国有资产管理的违法建筑(别墅)实施拆除,消除社会负面影响,切实维护我县城市总体规划的有效实施。上午6时起,相关工作人员对12幢违法别墅实施拆除,拆除工作持续至下午2点。拆除中,县整顿办还邀请了清溪、膏田、中和等乡镇、街道负责人到现场。(秀山网记者)
为消除对我县城市总体规划实施的影响,坚决打击违法建设行为,依法拆除一批社会舆论大、影响极其恶劣的违法建筑,8月3日,县整顿办组织相关部门对平凯街道下坝村下坝组依法没收纳入国有资产管理的12幢违法建筑进行了拆除。县领导曹邦兴、欧吉到现场指挥。据了解,该12幢违法建筑中9幢为四层西式别墅建筑,另三幢为一层别墅建筑,且都位于县城20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建设区内,属于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公园绿地。2012年4月,县规划局经立案调查确定其为违法建筑,涉及总建筑面积为3343.7平方米。2012年6月25日,县规划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依法对该12幢违法建筑(别墅)作出了“没收实物”的行政处罚决定。2012年7月30日,县规划局向县国资委完成了12幢违法建筑(别墅)的资料移交。县政府决定对该12幢纳入国有资产管理的违法建筑(别墅)实施拆除,消除社会负面影响,切实维护我县城市总体规划的有效实施。上午6时起,相关工作人员对12幢违法别墅实施拆除,拆除工作持续至下午2点。拆除中,县整顿办还邀请了清溪、膏田、中和等乡镇、街道负责人到现场。(秀山网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