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8名人才将充实到市直事业单位
2012年我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圆满结束。经过公共科目考试、资格审查、专业考试、考察、体检、公示等环节,首次聘用648人。10月11日市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已将《聘用通知书》发放给市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今(10月12日)明两日新聘用人员将陆续接到通知书,10月15日至19日将统一为市直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过去,因涉及环节多,用人单位和新聘用工作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时,需往返多次,作为主管部门我们今年下决心改进服务方式,提高工作效能,打造一流的考试程序和服务品牌!”市人社局副局长贾丽君介绍说。为此,今年市人社局召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综合规划科、就业促进科、人力资源市场与人员调配科、工资福利科、养老保险科等科室精干力量,10月15日至19日,在市人才市场(湖滨中大道1181号)三楼集中办公,为今年市直事业单位新录用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在今年的市直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中,属应届及择业期内(毕业两年内)毕业生的,由用人单位凭《聘用通知书》、报到证及网签就业协议书在规定时限内统一到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湖滨中大道1181号)办理派遣手续;属在职人员的,凭《聘用通知书》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到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办理调动手续;属无工作社会人员的,凭《聘用通知书》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招聘单位直接到市组织、人社部门办理派遣手续和增人计划手续。经考试聘用的各类毕业生参加工作时间、已参加工作人员进入招聘单位时间以增人计划手续审批时间为准,并以此时间核定工资。
市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将会同招聘单位对档案信息进行审查,依据档案资料对聘用人员的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以及聘用前职务等进行确认,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事业人员聘用前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人事代理三项条件同时具备的工作经历时间,可作为连续工龄计算;工龄如有间断的,应按周年周月扣除工龄间断时间后,确定工龄起算时间,再根据工龄起算时间计算工作年限;相关材料存入本人档案。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由新聘用人员人事关系所在的用人单位进行管理;新聘用人员应当主要安排在聘用岗位工作,不得借调到其他岗位工作,不得提拔、申请转任、挂职和离岗学习;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马秀鸿牟永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