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我把美达揍了。本来不该揍,但揍了。
我们约好放学的时候和周星驰说话。不是香港的周星驰,是高三(一)班的一个男生,学校足球队的左边锋,长得不是一般的帅。他是依顿公学锁定的目标。也许相反,依顿公学是他锁定的目标。反正他挺棒的,书包里至少装了三个国际中学生理科竞赛的奖章,至于各种才艺证书什么的,估计他拿过不少,而且他一点儿也不在乎,都给他家那个著名高尚小区的小弟弟们叠纸飞机了。
我们打算对他下手。我是说,我,美达和朱星儿,我们仨。但美达破坏了计划。
我们在农林路拦住了他。他骑一辆六成新的“三枪”牌自行车,优雅地弓着箭鱼一般挺拔的身子,沿着阳光如洒的马路过来。我们都闭上了眼睛,我和朱星儿。这是规矩,帅哥过来的时候你得闭上眼。你可以把它当做某种仪式,也可以看成是紧张。有时候我会嚷嚷,谁给我可乐,我太激动了,快不行了!但这一次,我没有机会嚷。
在我和朱星儿闭上眼睛的时候,美达离开了我们。这个可耻的叛徒,她朝周星驰冲了过去。我不知道这中间她是不是摔了一跤,或者像风暴过后的帝企鹅一样,在阳光的照耀下张开傻乎乎的大嘴颤抖。反正等我睁开眼睛的时候,她呆呆地站在马路边上,被凤凰木漏下的阳光切割得零碎一片,像个刚做完大脑切除术的白痴;而我们共同心仪的王子,却连影子都见不到了。
接下来发生的事情你们已经知道了,我把吃独食的菜花妹揍了。下次她再这样我还揍,揍得她不敢见阳光。我不在乎别人是不是拿我当女头领看待。我也不在乎人们用手机下载的那些歌是不是每三首就有一首是由她妈控股的那家著名上市公司提供的。难怪难听。 我得承认,我不是一个好女生。你也可以说我不是女生。没有人把我当成女生。连最有同情心的男生都不会把我当做女生。他们当中的大多数像躲避放射性元素一样躲着我,剩下几个有胆量的,他们拍着我的肩膀管我叫“嘿”。我和学校里的每一个男生刺儿头都打过架。我们互相把对方揍一顿,或者我被他们当中的谁把脸打开花,但通常最后赢的总是我。相信我,如果你被人揍倒了六十次,还能从地上爬起来,随时在他经过的任何一个地方出现,直视他的眼睛冲过去,最终出局的肯定不是你。其实我比男生干得出色,除了不能和他们一起站着撒尿,他们干的那些事我全都能干。因为这个,还因为别的,学校里所有的老师都在校长面前告过我的状。这当然不是什么好事。可我有什么办法?这个世界上有一个糟糕的我不是我的错。
现在有一道题,请回答。
一个十四岁的女生,她有一个不断复吸因此老在去戒毒所路上的父亲,一个总在鼓励自己日复一日说大话却缺乏基本生存技能因此不断丢掉工作的母亲,还有—个每天提出一百个天才问题却找不到卫生间因此总是拉在裤子上的智障哥哥,她该怎么办?
就是说—爸爸,一个让你怀疑做人有多么糟糕的人;妈妈,一个让你整天紧张兮兮的人;哥哥,一个让你觉得生活是多么无趣的人。想想这样的事情吧。
我就是这个女生。
我是深圳百合中学的一名特殊学生。作为外来务工特困家庭的子女,我在百合中学免费享受义务教育,同时协助学校的校工做一些杂活儿。你可以叫我学生,也可以叫我打工妹,随便。这是社区那些好心的大妈们干的。她们有本事组成庞大的亲友团,为我寻找一个又一个学校,把我像珍贵的熊猫似的骄傲地推荐给人们,并且把任何企图躲避的人逼到社会伦理的墙角里。事情就是这样,好事全让我碰上了,我得认。
我当然有自己的爱好。你也可以说是热爱。这有什么区别?我喜欢唱歌。但我不想像学校百合合唱团那些得意洋洋的小鸟们一样,每天在交掉作业之后不要脸地飞进练声房张开嫩黄的小嘴喊上一个小时。就算在这所二吊子“高富帅”和“白富美”聚集的名校,我是唯一白领课本不交钱的特殊学生,我也不想拥有这种白捡的机会。
我想做一名歌手。我是说,那种不需要和别的什么人乱糟糟挤在一起宣泄青春的歌队成员,而是一个人站在舞台中央,独自歌唱的歌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