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说的动机是成立的,这是典型的由恨产生故8意杀8人情绪,并进行实施,不过黎香香的父亲用钝器在香香活着时捅下体,这说明他的心里已经完全扭曲了,他没有思考的能力也失去了判断力,对于一个近乎疯狂的人,他根本不会想到后果,这属于激8情8杀8人的一种。激8情8杀8人也是故8意杀8人,在主观上受情绪的影响,从而使认识的局限和行为的控制力减弱,对于行为的性质、后果缺乏必要的考虑而产生突发性犯8罪。这与有预谋的故意犯8罪不同,行为人没有长时间的犯8罪预谋,没有预先确定的犯8罪动机,也没有事先选择好犯8罪目的,主观恶性不如有预谋的故8意杀8人大。不过换种思维再想想,虐8待致8死也是有道理的,毕竟有殴8打前提在先,而用钝器捅下体也是虐8待的一种形式,只是在情节上属于较重情节,应在在量8刑上给予体现。我自认为应该给黎香香的父母再加上一条严重妨碍警8方的侦破工作,不知大家什么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