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发生命案时,我们第一要注意的就是尸体(这是老师告诉我的),那我们就来看看尸体,“死者名叫小美,人如其名,被发现死在自家的恒温浴缸中,手腕上有刀口,刀口是竖着切开的,尸检发现死者体内有安眠药成分,身体没有其他伤痕,死者的钥匙在她的钱包里”这很明显像是自杀案件,就像电视里演的那样,来到浴缸,放上水,开始割腕,为的是死的唯美一点(还用恒温浴缸=_=!!好奢侈),这应该解释得通吧。
然而为什么要竖着切呢,难道死前还要百度一下怎样割腕吗,我觉得这里有一点问题。。。。。
而且为什么要吃安眠药呢,难道是怕痛?(我觉得只有这个解释最合理了)可是既然怕痛,为什么又要选择割腕自杀呢,这又有一个疑点
而且最大的疑点是:她死前还说过要回家看看,结果突然就死了。所以应该是他杀。(突然觉得有一点草率,大家不要太较真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