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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楼祭度!

=镇=


1楼2013-04-13 15:49回复


    IP属地:上海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13-04-13 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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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的时候一把鼻涕一把泪全洒下来了!
      满满的心水之情无法表达!
      所以决定码字发了~~~


      3楼2013-04-13 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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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油!


        IP属地:上海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13-04-13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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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滚回来码字了……
          会很慢,纯手打……


          5楼2013-04-13 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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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家最喜欢的这个小叔叔的这个文了!
            真心好!孩子加油发!


            7楼2013-04-13 1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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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谁情深如沧海,却望而却步】
              一点还未到,签售会里已经人群熙攘。
              林茉之双手捧着一本灰壳封面的书,站在长长的队伍前头。她希望自己是第一个被签名的那个人,凌晨就在这里排队。在冰天雪地里站了十三个小时后,脚已经懂得失去知觉,脸色从刚开始的通红到青紫。
              但那脸色此刻又多了一点微微的红润,因为很快,苏琛会出现在她面前。
              终于远远的,那个人在人群的簇拥下走了过来,温文尔雅地坐在位子上。
              她颤抖地微微挪步,身后的女孩子急迫地推了她一把说:“你倒是上去啊。”她一个踉跄,身子没有稳住,整个半趴在桌子上,手上一直紧紧捧着的那本书也被扔了过去。
              顿时有一种直接那额角撞死在桌子上的念头,她丢脸得一动都不想动。但听到那个经过岁月打磨的声音温和关切地问:“你没事吧?”她立即像打了鸡血似地抬起头,正想说没事,却和苏琛的眼神撞上。
              那距离实在太近了,近到可以看见他眼角的细纹,以及那勾笑的唇形。
              苏琛弯下身子将地上的那本书捡起来,拍掉灰尘,打开封面提起笔非常公式化地问:“你想让我写什么话?”
              林茉之抖了抖嘴唇:“写……写……赠……赠给……林茉之。”
              他垂头,一笔一画地用楷书工整地写下那五个字。随后大笔一挥,行云流水地签下自己的名字:苏琛。接着他把那本书递过来,含笑道:“给。”
              气氛依旧热热闹闹的,林茉之却莫名的有些失落,虽然心里清楚这才是再正常不过的。
              很久了,只要苏琛在哪里发布签售会,无论在哪个城市,她都会第一时间赶到那个城市,然后提早到,只为抢占队伍的第一个位置,让苏琛能够记住自己的面孔。可苏琛依然不认识她。
              他在她心中犹如神邸,站在无法抵达的云端。
              而她是凡夫俗子,只能用最笨拙的方式,望眼欲穿。


              8楼2013-04-13 1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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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又滚回来发帖的yy……


                11楼2013-04-18 1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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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曾缺席了你的少年】
                  大叔控:字符兄字符兄,苏琛今天去公司了啊!
                  字符兄:我知道……我还看到你撞了他。
                  大叔控:你就不要提这个了T^T,我差点想从三楼跳下去。那个……他明天也会去公司吗?
                  字符兄:我不知道。
                  大叔控:哦……那我们来聊聊稿子吧。
                  字符兄交代林茉之很快搞出一个稿子出来给他,但是她根本沉不下心来写,满脑子都是上午把苏琛的咖啡撞洒的画面。她忧心忡忡地担心着会被苏琛讨厌,但转念一想,也许苏琛根本不会记得自己。
                  这么一想,心情却更加糟糕了。
                  几天后她终于磨出了一个稿子


                  12楼2013-04-18 2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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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上)
                    几天后她终于磨出了一个稿子,传到U盘里,谎称自己最近上不了网,特地跑去出版社给编辑。这么做只是为自己能够正大光明地跑去出版社看看还能不能遇到苏琛一个合理的借口。
                    和字符兄电话约好了时间,她这回依旧是精心打扮了一番前往出版社。
                    但这回她没能偶遇苏琛,反而被字符兄一顿臭骂。
                    “你这个稿子怎么写的?”
                    林茉之小心翼翼地问:“哪里出了问题吗?”
                    字符兄摇了摇头:“你的大方向就不对。”磨了一个小时,她还是离那个大方向有微妙的偏差。终于到午休时间,编辑们都要去吃饭,字符兄果断地决定抛弃她,林茉之就一个人窝在字符兄的办公桌前愁眉苦脸地改着稿子。
                    但脑子就像是被堵死了,有什么东西从脑海里划过就是抓不住。她拖着下巴望着门口发呆。忽然之间,一个人影慢慢地接近,从门口缓步经过,他手上提着一株吊兰,眉眼间是说不出的味道。
                    苏琛。
                    他很快消失在门口,林茉之手中的笔咯噔一下滑到地上。她从椅子上跳下来,飞快地从门口探出头。看着苏琛身着灰色的毛衣,走到不远处的电梯门口停下。
                    她在原地顿了顿,硬着头皮冲了上去,在隔着他一米的距离站定。
                    “不知道您记不记得我……那天,很对不起。”
                    苏琛的脸上划过惊讶之色,端详了她一会儿,点头犹豫地说:“你是……那天的小姑娘?”
                    头顶仿佛有漫天的流火稀里哗啦划过,她的眼睛一下子熠熠生辉,大力地点头:“我是!”
                    点了会儿头捉摸着不对劲,给苏琛留下了这么个印象,她有什么好高兴的呢……她默默地感到一阵胃痛。
                    苏琛见她皱眉捂着胃,问道:“胃痛吗?”
                    林茉之尴尬地笑:“没没,就一点点。”
                    他了然于心道:“没吃饭吧。”
                    “嗯……忙着改稿子。”
                    其实是为了堵你。
                    当然这句话她是没胆子说的,觊觎着面前的人十多年,她很怀疑是不是自己会这么窝囊一辈子,都不敢让他知道自己的心意。
                    “稿子出问题了?”
                    林茉之点点头。
                    苏琛是过来人了,对这种状况司空见惯。她曾经听说苏琛曾经为了飙一篇稿子三天没有进食,全然不爱惜自己的身体。但有过这种状况的人此刻一脸严肃地指正她。
                    “那可不行。我年轻的时候也这么拼命,但搞坏了自己的胃。”他轻松地笑着指指自己的肚子,“这里的半个胃已经切掉了。你可别重蹈我的覆辙,要好好吃饭。”
                    他说得云淡风轻,却听得她心惊肉跳。
                    他拍了下她的头:“小姑娘,好好吃饭。”
                    电梯发出“叮”的一声,到了楼层。苏琛朝她招招手,踏进去,那道门像一道时光的屏障,骤时将他们分隔。
                    苏琛年轻的时候,她什么也不懂,只知道他好厉害,能写出那么精彩的书。而关于他的默默打拼,她一概不知。她除了晚来的心疼,什么也做不了。她不能在年轻的他不吃饭的时候,执拗地照顾他。
                    她缺席了他的少年,这么想就令她酸楚。
                    而苏琛已经是个有故事的人了,他轻描淡写的话里,把他们视作了两个世纪。


                    13楼2013-04-20 1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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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转自小狮吧=【就让我偷懒一会儿吧阿门!】


                      14楼2013-04-20 1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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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能说的秘密】
                        林茉之的第一个反应,继续装糊涂。
                        车上弥漫着青草的清新剂,异常好闻。她的头确实也昏得厉害,苏琛把她抱上了车,这个事实的反应给了她莫大的刺激,让她一时清醒了一下。装着装着,也真正地再度入睡。
                        等林茉之醒来的时候,车子停在了苏琛的家门口。
                        她没有睁开眼,只感觉到苏琛打开她的车门,将她背在了背上。
                        但她宁愿他像刚才那样抱住她,这种感觉就像父亲背着孩子,时刻提醒着他们被时光硬生生拉开的距离。
                        她贴着他的背脊,感受着透过十多年而来梦寐已久的暖意,还是有一种落泪的冲动。环着他脖颈的一双手松垮垮的垂着,她不满意,轻轻地靠近,双手环在一起,将他的脖子拢住。将头深深埋进他的衣领边,轻吸他的味道。
                        苏琛的背脊忽然僵硬了。
                        林茉之心一跳,脸上布上一层冷汗,她灵机一动,发出酣睡般的呢喃。
                        果然,苏琛僵硬的背松了下来。
                        她听到他发出轻轻的声音,温柔的如同冬日城墙的暖阳。
                        “真是的,像小孩子一样。”
                        苏琛背着她来到了卧室,然后起身出去了,然后她听到大门咔嚓的声音,苏琛出去了。
                        林茉之紧闭的双眼唰地弹开,揉着太阳穴环视四周。
                        很常规的独居格局,房子打扫的很干净,窗边是书桌和电脑,书柜上摆满了书。窗台有一株吊兰。林茉之深深吸了一口气,在苏琛的床上打了几个滚,幸福地不想下来。
                        书桌上的电脑是待机画面,没有上锁。她点开来一看,很好奇苏琛的桌面会是什么。结果令她失望了……那居然是最普通的WINDOW7的自!带!画!面!她控制不住做贼心虚地又点开了苏琛的我的电脑,看看有没有什么隐藏的盘。但还是没有,盘如其人,干干净净……
                        只有几个文件夹放着他完稿的稿子。
                        突然之间,她忽然看见一个很熟悉的文件名。
                        【颤抖的第一稿】
                        她惊讶地点开,一颗心情不自禁地也开始颤抖。
                        果然,那是……她给腾云写的第一个稿子。
                        可当时她明明只给过字符兄,为什么……苏琛会有?


                        16楼2013-04-20 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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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时光更漫长的距离】
                          大叔控:苏琛,你别瞒我了。我知道了。
                          字符兄:……
                          片刻后,那个头像……直!接!黑!了!
                          大叔控:喂,你别装死!
                          但对方很干脆地装死了。
                          林茉之索性也下了Q,披上大红色的呢外套直奔苏琛的家。
                          屋外大雪纷飞,远远地就看见那盏黄灯亮着,她呵了口气,按响了门铃。按了很多声,苏琛打开了门。她的一张脸在寒风中冻得通红,瑟缩在门口,哆哆嗦嗦地说:“你装死,我就来找你。”
                          苏琛眉间一皱,将自己的外套取下来,披在她身上,揽着她入怀中。
                          她还没得及在他怀中停留过一秒,被苏琛带进房里后,他立即就放过了她。
                          很久后,她才知道,那是他们人生当中的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拥抱。
                          虽然那么短暂,但温度却暖了她整个余生。
                          她红着鼻子:“我知道字符兄那个Q号是你的。”
                          苏琛半晌扯出一个无奈的笑:“都这么大人了,还哭鼻子。”
                          “你别逃避话题!”
                          苏琛气度沉稳,一点都没有被戳穿的慌张,只说我替你倒杯茶暖暖身子,然后就去了厨房。
                          她坐在沙发上,一颗心在颠簸中渐渐平静下来。
                          “那个Q是我。”苏琛把茶杯递给她,“阿恒是我的好朋友,有时候他会托我看看邮箱里的稿子。那天看中你稿子的人是我。我这么做,是挺想培养你。但是你好像有其他的想法,为了不必要的误会,所以就一直没有戳破。”
                          林茉之拿着茶杯的手一抖,差点就拿不稳了。
                          “什么叫……其他的想法。”
                          脑中闪过那么多她和他聊天的场景,她以为他是旁人,旁敲侧击地讲述着她对于苏琛的热忱。他就是抱着这样的心态看她的吗?
                          苏琛微微一笑:“我记得我已经在Q上说过了,我们年龄相距太大。”
                          “你上次说电影不算数。但现实里,宋庆龄与孙中山不是也相差很多岁吗?但他们也结婚了。”
                          “没有错,”苏琛颔首,“但是孙中山死时,留下宋庆龄一个人。当时她还那么年轻。”
                          他那么委婉而锋利地拒绝她。
                          生怕那一刀不够狠,他又来了一句。
                          “而且我已经有喜欢的人了。我记得我曾经在Q上提过,我有前女友。虽然她已经结婚,但我依然非常爱她。我愿意为她孤独终老。”
                          我愿意为她孤独终老。
                          林茉之一下子面无血色,那句话直接命中。她手足无措地笑着说:“哦……是吗?”
                          笑着笑着突然抽噎了一声,喉咙一哽,眼泪无所遁形地滴入杯中,溅起无数涟漪。好似苏琛,他在十多年前在她的心湖上投下一影,如今他明确地不再驻岸,可那溅起的涟漪,恐怕要很多年,或许永远都不会平息。
                          她苟延残喘地钉做在沙发上,被苏琛请出去的时候,她几乎是被他一点一点推出去的。
                          苏琛叹了口气:“你走吧。”
                          她颤颤巍巍地伸出手,想最后摸摸他的脸,但还是不敢。狠狠咬牙扭头走远。
                          苏琛表情模糊地站在门口,一直一直,远远地看着她。
                          他平静地抬手,摸上眼角的细纹,细细看去,那手指却在微微颤抖。
                          后来,那个字符兄的头像再也没有亮过。
                          后来,她听说苏琛又去了外地。
                          后来,她买了他的新书,讲述他的前女友,字字深情。
                          那是她哭的最凶的一本,以至于后来当她看到苏琛的最后一本书时,反而一脸平静。


                          18楼2013-04-20 1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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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踏过樱花第几桥】
                            看到苏琛的最后一本书时,已是几年后。彼时苏琛几乎已在众人的视线里绝迹,突兀地没再举办任何签售会,甚至再没发新书。更没有人知道他遁去了哪里。
                            而这本落入林茉之手中的书,实际并不是书,是苏琛的手稿。
                            是责编阿恒给她的,那是一本他的散文集,厚厚的一摞。他人走后就一直搁置着,阿恒斟酌再三才拿给她看。她翻到中间时,忽然看到一篇散文,叫《细纹》。
                            开头写道:
                            在我四十岁这一年,我认识一个女孩。
                            那天是炎热的武汉,天气可以把人的皮肤烤出一层汗。我和工作人员因为某些原因提早去签售会,在那里,我看见一个女孩蹲在门口。我对此印象深刻,后来的每一场签售会,我都发现,她是第一个站在队伍里的人。
                            我还记得,她每次把书递给我,双手就微微颤抖。这个画面,我想哪怕我很老,记忆很不好的时候,都会记得。
                            林茉之合上手稿,手指都在微微发颤。眼前仿佛洒下漫天花火,在她沉寂了很久的黑暗内心中灿烂盛放。她这些年最大的心病是苏琛对她毫无感觉,但此时才知道,她一直在他心里。没有什么比这个答案让她更欣喜若狂。
                            但下一秒,花火燃尽,内心一片死寂,看不见一丝余光。
                            他心中有她,却固执选择离开她。莫不是为着她能陪伴他的中年,晚年。而苏琛却只能错过她的晚年,他绝不舍她孤独终老。所以宁可远远走开,远赴他乡。
                            她终于明白,她和他的爱情将永远被时光拉锯,那唯一的交点,苏琛曾来过。
                            阿恒后来说:“我猜这是苏琛的心愿吧,你应该找个年纪登对的人,老了也有个照应。”
                            林茉之闭上眼,忽然想起了初见苏琛的很多年前。
                            当时她在看电视,久闻大名的苏琛出现在电视屏幕上。他在日本接受访问,那时暮春,铺天盖地的粉色樱花落在桥上,有一瓣还调皮地落在他的发间。苏琛穿着高领的白色单毛衣,温柔浅笑,眼角毫无细纹。
                            那时,他那么年轻。
                            那时,她还小,单纯的想着,她要快快长大,去遇见他。


                            19楼2013-04-20 1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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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书故梦


                              20楼2013-04-20 1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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