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早的时候我遇见表哥,我正和哥哥在院子里玩剑,阿玛自小充我当明珠,所以放任我和哥哥们玩耍,于是他就这样出现,我看着院子里来的陌生人,那时候我大概七八岁,自以为已经是个大人,于是我叉腰,喝道,我是周乔玉,你是谁?他反倒抱拳一笑,哦,原始虎门将女,失敬,失敬。他落落大方,身上除了与哥哥一样有着男子的气魄,倒是多了几份书生气质来。我当时的心不禁跳动,这样的感觉从未有过。直到我及弈之时,我读诗经,读采采卷耳,才明白,这样的感觉,就叫喜欢。我喜欢他,这没什么好不承认的,而且我一直一直就喜欢他。)
(但是,还是有令人懊恼的事情,比如清清姐姐。清清姐姐说话温温柔柔的,办事也慢条斯理的,姑姑喜欢得不得了,总说他什么时候能开窍早点把好媳妇娶回家。她的确是一个很好的人,可是我喜欢不起来。)
我是在想,你错了。
(此时我顿了许久,竟然不敢抬头看他,只是许久之终于抬起脸,我极力想笑一笑,可是大概不怎么好看,在加以平日一贯的口气,才说道。)
你错了,以后不止姑姑姑父和我,还有清清姐姐会霍晋之霍晋之的叫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