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10日讯 2月12日傍晚,奉化甬临线,一辆逆行的“现代”轿车和一辆“尼桑”商务车相撞,商务车内一对父子不幸身亡。 驾驶“现代”轿车的是奉化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民警陈某。事后交警发现,陈某不仅逆行而且酒驾。 昨天,陈某因交通肇事罪在奉化法院受审。 法院认定,陈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肇事引发二人死亡,已构成交通肇事罪。 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为3~7年。但陈某能如实供述罪行,认罪态度较好,事发后也对逝者家庭进行赔偿,依法可从轻处罚。因此一审判处有期徒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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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前,王元(化名)在哈尔滨松北区某屯与李翔(化名)偷了11条价值22万余元的藏獒犬,按狗肉价卖了2000多元。一年后,王元在辽宁省丹东市被当地警方抓捕归案。 李翔在松北区松北镇一户村民家打工,为其养藏獒。由于缺人手,他将王元介绍过来一起工作。28岁的王元是宾县人,只有小学文化,没有固定住所和职业。利用工作之便,王元和藏獒“混熟”了,开始打起它们的主意。利用藏獒犬对二人的顺从,2011年12月30日晚,王元与李翔雇了辆面包车,在该村民家院内盗走了11条藏獒。随后,他们把藏獒犬运到宾县销赃,按狗肉价格,把它们卖给当地一狗肉商贩,从中获利2000余元。 去年11月12日,王元被丹东市警方抓获,4天后被押解回哈,并刑事拘留。经鉴定,被盗藏獒犬价值人民币共22.6万余元。 近日,松北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法院经审理认为,主犯王元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3万元。 你们有什么说的?对于这我只想说,请看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