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9月27日电 今日上午,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就王书金故意杀人强奸上诉案二审宣判:驳回上诉,被告人王书金犯故意杀人强奸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不认定王书金是聂树斌案真凶。
1994年,河北省石家庄市西郊发生一起强奸杀人案,聂树斌被指控为嫌犯,并于次年被执行死刑。2005年,河南警方抓获王书金,他承认自己是“聂树斌案”的真凶。
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曾在2007年3月对王书金案做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王书金犯故意杀人罪和强奸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王书金不服,上诉至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理由主要是“检方未起诉他在石家庄西郊玉米地的一起奸杀案”。
2013年6月25日,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上诉人王书金强奸、故意杀人一案。这起案件因与聂树斌案有密切关系而备受关注,公众希望这次审理能够推动久拖未决的聂树斌案调查出现“峰回路转”。
2013年7月10日上午,河北省高院在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第三次开庭审理上诉人王书金强奸、故意杀人一案。庭审从上午9时开始,前半段就杀人事实部分进行了公开审理,后半段就强奸事实部分进行了不公开审理。庭审非常激烈,控辩双方对法庭发表了充分的意见,上诉人王书金当庭表示,自己如实供述了案发前后和当时的情况,并如实回答了控方和律师提出的问题,希望法庭能够客观公正地核实情况。控辩双方围绕证据回放阶段,PPT展示的勘查笔录、尸检报告、证人证言等证据,进行了质证,并发表了充分的意见。
检方认为,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其职责是客观公正地全面审查案件,无论是被告人有罪、罪重的证据,还是无罪、罪轻的证据,都应当全面审查,并且达到确实、充分的程度。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事实,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庭审中,王书金上诉所提构成重大立功所涉及强奸的事实部分,因为涉及个人隐私,法庭依法进行了不公开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