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洪美华,我于2012年4月19日到江苏省信访局反映房屋拆迁,4月20日回来后被常州市公安局直属分局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被刑事拘留,在被关了13个半月后于2013年6月终于被无罪释放回来,在看守所的日子真是度日如年,期间我无数次想过自杀,最后理智告诉我死在里面怎能揪出新北区公安分局,检察院,以及政法委这帮玩弄于法律的幕后黑手,我只能就范,终于老天有眼我被无罪放回来了。与家人共聚天伦在曾经的13个多月里我每天都想,那也是我活下来的动力,现在也实现了,也够了,剩下来的日子我要与新北区政法委,检察院,公安局的那些腐败分子做抗争的时候了,揪出幕后黑手将之绳之于法将是我的人生动力,我不惜牺牲我的生命也要促成中国的法制建设更上一个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