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24日,内蒙古呼和浩特回民区进行棚户区改造,大庆路原动力机厂宿舍也在改造范围之内,老百姓特别高兴,觉得政府为百姓做了一件大好事。改造工程由内蒙古新希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我家也在房屋改造范围之内,并与开发商签订回迁协议:协议内容为:原房屋拆除后,补交一定的房款便可回迁一套65平米的房屋,回迁位置是“燕莎玫瑰园”小区B3#楼三单元一层中户,周转期(即房屋建成日期)为18个月,这18个月的过渡费(即在外租房费)为5731元。
然而我们等啊盼啊,一直等到2013年5月3日,房子才建成,此时我家已在外在外租房达5年之久,这5年中开发商没有给我父亲一分过渡费(即租房费),都是我们自己凑钱交的房租费。在我们领钥匙时,除补交约定的房款外,还交纳了采暖费、临时代管费等各项杂费共计5000多元(不交不给钥匙)。但我们领到钥匙后才发现开发商给我们的房屋没有厨房,房屋面积也没有达到协议约定的面积(60平米左右),我们多次找开发商协商,要求另换一套房,开发商的答复是要么这套,要么就是六楼。我们也曾找回民区信访局,要求政府部门出面协调解决,但信访局表示他们没有执法权,这事他们解决不了。
目前,我们仍然住在没有暖气的寒冷的出租屋里,而我们交了暖气的房子却不能入住,交了装修保证金的房子不能装修。我们年轻还好说,而我父亲已年近八旬,老人年岁已大,北方的天气又十分寒冷,如果老人因房子问题有什么闪失,这是大家都不愿看到的。
政府进入棚户区改造是好事,但好事一定要办好。我们拆了房子,反倒没房子住了,党中央三令五申要求做好回迁户的安置工作,稳定民心,消除不安定因素,可这个事儿拖了这么久都没人解决,我们的房子不知何时才能入住。
然而我们等啊盼啊,一直等到2013年5月3日,房子才建成,此时我家已在外在外租房达5年之久,这5年中开发商没有给我父亲一分过渡费(即租房费),都是我们自己凑钱交的房租费。在我们领钥匙时,除补交约定的房款外,还交纳了采暖费、临时代管费等各项杂费共计5000多元(不交不给钥匙)。但我们领到钥匙后才发现开发商给我们的房屋没有厨房,房屋面积也没有达到协议约定的面积(60平米左右),我们多次找开发商协商,要求另换一套房,开发商的答复是要么这套,要么就是六楼。我们也曾找回民区信访局,要求政府部门出面协调解决,但信访局表示他们没有执法权,这事他们解决不了。
目前,我们仍然住在没有暖气的寒冷的出租屋里,而我们交了暖气的房子却不能入住,交了装修保证金的房子不能装修。我们年轻还好说,而我父亲已年近八旬,老人年岁已大,北方的天气又十分寒冷,如果老人因房子问题有什么闪失,这是大家都不愿看到的。
政府进入棚户区改造是好事,但好事一定要办好。我们拆了房子,反倒没房子住了,党中央三令五申要求做好回迁户的安置工作,稳定民心,消除不安定因素,可这个事儿拖了这么久都没人解决,我们的房子不知何时才能入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