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质量管理部11月10日着火事故的
处理决定
2013年11月10日下午4点左右旧办公楼质量部钢铁质检处化验室在更换通风柜上面的接口管时发生着火事故。
本次事故是一次责任事故。烧毁了新用的通风柜、旧风管、新风机约2.5万元左右。这次事故再次说明钢铁质检处领导责任心差,对存在的隐患漠然处之。参照集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公安部火灾事故调查规定,集团安委会决定对本次事故处理如下:
1、对质量管理部钢铁质检处副处长梁先荣予以免职并罚款2000元;对质量管理部钢铁质检处处长梁金平给予降级使用(降为副处长)并罚款2000元。
2、对质量管理部给予黄牌警告,并对质量管理部副部长王辛龙处以罚款3000元;部长黄敬花处以罚款5000元。
根据总裁指示,集团安委会将到质量部召开安全专题会议,全面整顿质量部安全管理,提升质量部干部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工作责任心,从而确保质量管理部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山西安泰集团安委会
2013年11月22日
附:《质量管理部11.10着火事故调查报告》
处理决定
2013年11月10日下午4点左右旧办公楼质量部钢铁质检处化验室在更换通风柜上面的接口管时发生着火事故。
本次事故是一次责任事故。烧毁了新用的通风柜、旧风管、新风机约2.5万元左右。这次事故再次说明钢铁质检处领导责任心差,对存在的隐患漠然处之。参照集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公安部火灾事故调查规定,集团安委会决定对本次事故处理如下:
1、对质量管理部钢铁质检处副处长梁先荣予以免职并罚款2000元;对质量管理部钢铁质检处处长梁金平给予降级使用(降为副处长)并罚款2000元。
2、对质量管理部给予黄牌警告,并对质量管理部副部长王辛龙处以罚款3000元;部长黄敬花处以罚款5000元。
根据总裁指示,集团安委会将到质量部召开安全专题会议,全面整顿质量部安全管理,提升质量部干部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工作责任心,从而确保质量管理部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山西安泰集团安委会
2013年11月22日
附:《质量管理部11.10着火事故调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