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这样决定了,那我还傻X的站在这信号塔上干什么?真狗日的冻人,我来时抱定必死的决心,更为了出名,连他妈衣服都没有穿就爬上信号塔了,终于体会到什么是风吹下档凉了!
就算没死成,现在我也肯定能上本市头条了,从信号塔上下来,裸奔的路上,闪光灯压根没停过,居然还有一个傻X脱了衣服追上我说:“兄弟,终于找到知己了,我一直都想试下裸奔,要不是遇到你,我还下不了决心呢!”
当我跑到我所租住的不足30平的廉租屋的时候,那傻X居然跟了过来。
“这是我电话,下次再干这么刺激的事情联系我!”
丢下一张白纸,那家伙就大摇大摆的消失在黑夜里。
看着那家伙消失的背影,我嘴角不自觉的上扬起来,就算是傻X我也算有了一个知己了,那家伙既然已经说我是他知己,那我也权当他是我知己吧,我这人就是如此容易满足。
翻开那家伙给我的白纸,当时一脑门的汗,感情是这家伙把哪家的春联给撕了一条啊。
上面歪歪扭扭的写着“罗浩,15454545174”(--!这是要作死的节奏?)
纸条上的字明显是用手指沾着什么东西写上去的,算了,能和我成为知己的人就不在乎这些细节了!
但我总感觉有骚骚的味道。
(你们可以猜测下是用什么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