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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税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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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河北1楼2014-06-02 20:19回复
     (1)“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按税法确定,属于负债类科目,表示欠国家的税款。
       (2)所得税费用是根据所得税会计准则确认的应从当期利润总额中扣除的所得税费用。


    IP属地:河北2楼2014-06-02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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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差额通过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两个科目核算
      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递延所得税
      递延所得税=(期末递延所得税负债-期初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


      IP属地:河北3楼2014-06-02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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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久性差异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不体现在“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形成递延所得税资产:现在不抵以后抵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形成递延所得税负债:现在不纳以后纳
        一般情况下,递延所得税资产与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对应科目是“所得税费用”,但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与递延所得税负债,对应科目为“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IP属地:河北4楼2014-06-02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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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例:某公司2011年利润总额为100万元,该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不存在期初余额。与所得税核算有关的情况如下:(1)2011年12月对某存货计提了10万元存货跌价准备;(2)违反环保规定支付罚款20万元
          『答案』该公司应纳税所得额=100+10+20=130(万元)
            应交所得税=130×25%=32.5(万元)
            违反环保规定支付罚款20万元属于永久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10×25%=2.5(万元)
            递延所得税=(期末递延所得税负债-期初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2.5(万元)
            利润表应确认的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递延所得税=32.5-2.5=30(万元)
            账务处理:
            借:所得税费用          30万
              递延所得税资产        2.5万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32.5万


          IP属地:河北5楼2014-06-02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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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例:(续)该公司2012年利润总额为150万元,递延所得税资产期初余额为2.5万元。2012年该公司处置了2011年计提10万元存货跌价准备的存货
            『答案』该公司应纳税所得额=150-10=140(万元)
              应交所得税=140×25%=35(万元)
              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为0。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2.5万元。
              递延所得税=(期末递延所得税负债-期初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2.5万元
              利润表应确认的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递延所得税=35+2.5=37.5(万元)
              借:所得税费用          37.5万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35万
                  递延所得税资产         2.5万


            IP属地:河北6楼2014-06-02 2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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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例:华南公司是一家高新技术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一直为15%,公司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费用,2011年会计规定与税法规定存在差异的事项如下:
              (1) 2011年1月1日,华南公司为其120名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每人授予1000份现金股票增值权,这些人员从2011年1月1日起必须在华南公司连续服务4年,即可自2011年12月31日起根据股价的增长幅度获得现金,该增值权在2015年年末之前行使完毕。在2011年12月31日,有5名管理人员离开华南公司,华南公司估计未来还会有10名管理人员离开公司,授予日每份该现金股票增值权的公允价值为11元,在资产负债表日每份该股票增值权的公允价值为12元。税法规定,实际支付时可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2) 华南公司2011年1月1日用银行存款1035.46万元购入当日发行的一项4年期到期还本付息的国债作为持有至到期投资,该国债面值为1000万元,票面利率为6%,实际利率为5%。按照税法规定,国债利息收入免征所得税。
              (3) 2009年7月1日,华南公司自行研发的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该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为50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10年,预计净残值为0,2010年年末由于该无形资产发生减值迹象,计提减值准备17万元,2011年年末未发生继续减值迹象。
              (4) 2011年6月30日,华南公司将自用的办公楼对外出租,并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该办公楼于2009年12月28日购买,取得时成本为300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20年,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税法和会计规定相同,假定预计净残值为0,出租日公允价值为4000万元,2011年12月31日,该办公楼的公允价值为4500万元。
              (5) 2011年年初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为2.55万元
              『答案』(1)该事项为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应付职工薪酬在2012年期末余额=(120-15)×1000×12×1/4=315000(元)
              借: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报酬
              应付职工薪酬的账面价值为315000,计税基础为0,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315000×15%=47250
              (2)持有至到期投资账面价值=1035.46×(1+5%)=1087.23(万元),
              计税基础=1087.23(万元),
              不形成暂时性差异,故不需确认递延所得税。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 1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35.46
              贷:银行存款等  1035.46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 60 (1000 ×6%)
              贷:投资收益 51.773 (1035.46×5%)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8.267
              持有至到期投资账面价值=1035.46+51.773=1087.23
              (3) 2009年7月1日 账面价值 500万元,计税基础500×150%=750
              会计:2010年末未计提准备之前,账面价值 =500-(500÷10×1.5)=500-75=425
              计提准备后账面价值=425-17=408
              2011年会计计提的摊销=408/(10-1.5)=48(万元)
              2011年12月31日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408-48=360(万元)
              2011年末计税基础=750-750÷10×2.5=562.5(万元),计税基础与账面价值的差额为202.5万元,其中187.5万元(500-500/10×2.5)×150%-(500-500/10×2.5)不需要确认递延所得税,而另外15万元是期末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余额,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为15×15%=2.25由于2011年年初存在递延所得税资产2.55万元(17×15%),所以在本期应转回递延所得税资产0.3万元(2.55-15×15%)。
              (4)2011年6月30日转换时账面价值
              3000-3000/20×1.5=2775万元 ,公允价值=4000万元,差额1225万元(资本公积)
              2011年12月31日
              该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为4500万元,
              计税基础=3000-3000/20×2=2700(万元),差额1800万元
              本期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1800×15%=270(万元),
              其中递延所得税负债对应资本公积的金额为1225×15%=183.75万元,剩余的86.25万元对应所得税费用。
              借:所得税费用 86.25
              资本公积 183.75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270


              IP属地:河北8楼2014-06-02 2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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