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广东省阳春市)编辑[yáng chūn] 声明本词条已参考行政区域类词条编辑指南进行整理;如果您有建议或想参与整理,欢迎您与百科地理组一起交流。阳春市,广东省阳江市辖县级市,意取“漠水之阳,四季如春”,位于广东省西南部,与珠江三角洲,距阳江港口60公里。全市总面积4054.7平方公里,是广东省面积第二大的县(市),地形以山地丘陵为主,漠阳江北南纵贯全市,为狭长的河谷盆地和小平原。2013年常住人口86.5万,辖15个镇和1个街道办事处,市政府驻在春城街道。阳春是珠三角地区与粤西地区的交通中枢,贯穿境内105公里的三茂铁路通达广州、汕头、深圳、广西、云南、重庆;距离阳江港60公里;罗(定)阳(春)铁路、阳(春)阳(江)铁路、省道S113线、369线一级公路、在建的云阳高速公路与相邻的沿海高速公路、开阳高速公路、325国道构成了纵横交错的交通网络。目前,贯穿阳春境内的云(浮)阳(江)高速阳江至阳春段已建成通车、阳春至罗定段正在建设,汕(头)湛(江)高速正在筹建之中。中文名称阳春市外文名称Yang Chun County别 名春州行政区类别县级市所属地区广东省阳江市下辖地区合水、三甲、圭岗、陂面、马水等政府驻地春城街道府前路102电话区号0662邮政区码529600地理位置广东省西南部面 积4054.7平方千米人 口86.5万 (2013年常住)方 言粤语-阳春话、涯话气候条件南亚热带季风气候著名景点广东花滩森林公园,凌霄岩,玉溪仙景,龙宫岩,崆峒岩等机 场广州白云机场、粤西国际机场火车站阳春站车牌代码粤QGDP303亿(2013年)著名人物冯文乐、郑达、谢仲坃、李惟扬等市 长陈云州重点学校阳春一中城市美誉孔雀石之乡、春砂仁之乡等目录
1简介
2历史沿革
3行政区划
4地理环境
5交通
6人口和环境
7自然资源
8经济
▪ 综合▪ 第一产业▪ 第二产业▪ 第三产业
9社会
▪ 科技事业▪ 教育事业▪ 文化事业▪ 医疗事业▪ 社会保障
10语言
▪ 粤方言▪ 客家语▪ 瑶语
11旅游
12特产
13城市荣誉
1简介编辑阳春,意取漠水之阳,四季如春。是中国大陆最南端的喀斯特地貌地带,位于广东省西南部,地处云雾山脉,天露山脉的中段与河尾山的八甲大山之间,漠阳江中上游。地理坐标为东经111°16’27"至112°09’22",北纬21°50’36"至22°41’01"。 全市总面积4054.7平方公里,南北长104公里,东西宽91公里,是广东省面积第二大的县(市),总人口109.25万,汉族人口居多,瑶、壮等少数民族约1万人。全市主要方言

为粤语高阳片阳春话与客家语粤台片客家话,此外,接近原阳江县接壤的岗美镇居民使用的是粤语高阳片阳江话。辖15个镇和一个街道办事处,309个村委会。市政府驻地春城。阳春市东连恩平市,东南与阳江市相接,西南与电白县相邻,西接信宜、高州市,西北与罗定市相连,北与云浮市、新兴县接壤,是连江门、茂名市,肇庆及五市、三县的纽带,战略地位十分重要。

阳春是国家地质公园、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中国马水桔之乡、中国孔雀石之乡、中国春砂仁之乡、全国体育先进县、广东省民族民间艺术(根雕雅石)之乡、广东省卫生城市、广东省双拥模范市。2历史沿革编辑清以前战国(前3世纪),阳春为百越地。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年),秦兵第一次南征百越下岭南,置南海郡,阳春地属之。秦始皇三十三年(前214年),秦兵第二次南征百越,在岭南置南海郡、桂林郡、象郡,阳春地属桂林郡。汉元鼎六年(前111年),为合浦郡高凉县地。

阳春钩髻顶惊现“佛光”(2张)三国吴赤乌元年(238年)置莫阳县,属高兴郡,为阳春地建县之始。晋太康元年(280年),撤高兴郡,莫阳县属高凉郡。今阳春境北部为苍梧郡临允县地。南朝宋元嘉年间,在原临允县南部(即今县境北部和西北部)分置龙潭县、甘东县,均属新宁郡。南朝梁普通四年(523年),撤销莫阳县,改设阳春郡并置阳春县,这是以“阳春”名建县之始。阳春郡辖阳春、甘泉二县。隋开皇十年(590年),撤销阳春郡,阳春县属高州;龙潭县改称铜陵县,分甘泉县置西城、流南二县,均属端州。大业二年(606年)复置高凉郡,阳春县属之;撤销西城、流南二县,并入铜陵县,属信安郡管辖。唐武德四年(621年)置春州,州治在今阳春市区,并恢复流南县,春州领阳春、流南二县。同年又分春州置勤州(又称铜陵郡),从铜陵县分置富林县,勤州领铜陵、富林二县。春、勤二州隶属岭南道。武德五年(622年)恢复西城县,属春州;撤销勤州,将富林县并入铜陵县。不久,西城、流南二县并入阳春县。万岁通天二年(697年)恢复勤州,辖铜陵县。长安二年(702年)又撤勤州,铜陵县改属春州。

开元十八年(730年),复置勤州及富林县,勤州领铜陵、富林二县。天宝元年(742年),春州又称南陵郡,并析阳春县置罗水县属之;勤州又称云浮郡。乾元元年(758年),春州仍领阳春、罗水二县;勤州由富林徙治于铜陵,又称铜陵郡,领铜陵、富林二县。 五代(907-960年),属南汉,复置流南县,春州领阳春、罗水、流南三县;勤州领铜陵、富林二县。宋开宝五年(972年)撤销春州,阳春、罗水、流南三县改属恩州。次年,复置春州,撤销勤州;并将富林县并入铜陵县,罗水、流南二县并入阳春县;春州领阳春、铜陵二县。大中祥符九年(1016年),撤销春州,阳春县改称新春县,属新州辖。天禧四年(1020年),再复春州,新春县复称阳春县,春州领阳春、铜陵二县。熙宁六年(1073年)废春州,把铜陵县并入阳春县,阳春县属南恩州。元代沿宋制,阳春县仍属南恩州(至元十三年至十八年曾改称南恩路)。明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复称肇庆府,隶广东布政使司。明洪武二年(1369年)阳春县改属肇庆府。万历五年(1577年),从阳春县划出富林及西部山区并入东安县(1914年改称云浮县)。万历五年(公元1577年)升泷水县为罗定州(领东安县、西宁县),直隶广东布政使司。至此,肇庆府领:德庆州(领封川县、开建县)、高要、四会、新兴、阳江、阳春、广宁、高明、恩平等1州8县[1] 。清代沿明制,阳春县仍属肇庆府。民国时期

行政区域
民国元年至13年(1912~1924年),阳春县属肇罗阳镇守使管辖。民国14年,属广东省第七行政区专员公署管辖。民国25年10月,改隶广东省第三行政区督察专员公署。民国27年1月,改属广东省第七行政区专员公署。民国38年2月,改隶广东省第十行政区专员公署。新中国时期1949年10月22日,阳春县解放,隶属粤中地区专员公署。1950年7月,明代由阳春县划出并入东安县的西部山区,从云浮县划归阳春县。1952年5月,阳春县改属粤西行政区(因署治湛江,1956年改称为湛江专区、湛江地区)。1958年11月至1961年3月,阳春县与阳江县合并为两阳县。

阳春钩髻顶惊现“佛光”(1张)1961年3月,复设阳春县。1983年9月,改属江门市管辖。1988年1月,归阳江市管辖。1994年5月5日,阳春撤县设市(县级),由阳江市代管。2012年7月,从2012年7月1日起,阳春市将被纳入省直管县财政改革第二批试点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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