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 希炜 我从来不知道自己可以坚持做一件什么事情.但是喜欢你们我已经坚持了四年.今年大年三十我妈突然对我说:“你怎么不去看你男神了,就内个李炜啊.央视的.怎么内个弹吉他没在呢?”“妈,我爱死你了."我已经是高二生了.我记得喜欢你们的时候我才是一个小学毕业生.喜欢你们会是我一辈子的事.从没想过走.只要希炜不散,我就不走.我记得我基友说过一句话:不是所有的情谊都能和谭杰希和李炜的比.我喜欢你们喜欢了四年了.只是现在不会像原来一样天天挂嘴边了,心情不好的时候拿出你们的照片看一看.一直在我的书包里.时间都停了他们都回来了.不忘初心.我不走 署名 二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