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交警大队家属院的一名住户,我家单元楼门口的六户电表箱内电路凌乱,时常有连电的声音,电表箱旁边紧挨着一处排水管,一遇到下雨天,就会有断电的现象,我家的灯就会一闪一闪的,冰箱电磁炉都滴滴的响。绥德前几天下暴雨,我家就没有电,一直到现在。我多次寻找负责收电费人员都无任何结果,我打电话到电力局,电力局的负责人说我们小区的电路他们不管,我们这个小区他们只负责车管所的电路,其他住户的电路得找我们小区负责收电费的,转来转去,最后还是到了收电费的那个人那。无奈之下,我再次打通电话和她反应情况,她说她没有任何办法,如果我家要修就让人单独把我们家的线路修一下,修了多少钱都得我家出,其他的她管不了。她还不耐烦的说,不行去找大队刘清生(刘清生:绥德县公安局副局长,交警大队大队长)去,说完就把电话挂了,我还在和她说话,她就直接把电话挂断,一点也不尊重人。是的如果只修我家的电路,我是应该掏钱,但是,修了我们家的电路,安全隐患还在并没有排除,日后,再下雨连电起火怎么办,再修的时候,分摊费用的时候是不是我家还得掏钱??既然左右都得掏钱,就直接一次解决问题,如果是我们住户自己找电工修理电路,那个收电费还会找我们的麻烦,说这里的电路有统一的管理,必须经过她才可以修理。每月一到收电费的时候,都很准时,但是一遇到问题,三遍,五遍的都解决不了,弄得我们家一遇到下雨天就没有电,现在更是天天没电,无法正常用电,出现这样的问题,我们只是要求她组织,协调我们住户把这个安全隐患解决,发生的费用我们住户分摊就行,可是她这样的不负责任,就没有地方管了吗,一定要等到电路失火,才出来吗?我家就天天没有电,不用正常生活用电吗??真的就只有去找大队长,她才会负责吗???面对这样不负责任的人,求大家扩散,求人们对交警大队家属院的物业管理员的这样不负责的行为进行强烈指责!!!!!!!!(求吧主,置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