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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CUBI不苦逼◆__【练习】文社练习VOL.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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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弹。
再重申,除了毕业党外,其他人必须参加。
这次主题是【看图说话】
楼下放图


1楼2014-08-23 21:24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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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通过百度相册上传2楼2014-08-23 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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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通过百度相册上传3楼2014-08-23 2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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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张图,有编号,选一张,注明编号,写一段故事
        不用非是在这里发生的,只要这个地点能够出现就可以了
        尽情脑内吧
        艾玛我觉得这个难。。。


        4楼2014-08-23 2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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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好的咖啡厅呢!!!


          来自Android客户端5楼2014-08-23 2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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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ture 2
            前一阵子法国发生了大规模反对同性婚姻合法化的示威。
            看到这条新闻时,我在都灵,看着远处的洛可可建筑群发呆。
            那份报纸的封面是Carla Bruni,一如既往的意气风发。
            我记得那个人从前对我说意大利语太过硬气,唱起情歌来没有半分柔情蜜意,她让我用法兰西语唱。
            我记得她说喜欢Natasha St多过Carla,她喜欢Natasha那样温柔大方的法国女人。
            我记得她说我吻她时总是十二万分温柔,好像最最甜美的马卡龙。
            我记得她挽着一个穿复古A字裙的女人,对我说了最后一声再见。
            她似乎去了巴黎,也许最终会寻觅到一个热爱她,热爱为她唱甜蜜蜜的法语情歌的人,也许会忘记都灵和我。
            我站在街角,看着我和她曾热衷光顾的巧克力店。楼层外壁被独具匠心刷成优雅的褚红,是少女最荡漾的迷恋情结。有一扇被割成四格的窗挂在低矮的二楼,窗框外装饰着一段极细致小巧的铁艺栏杆。褚红上攀满绿叶,到了花期会缀有大朵粉白的花。我不清楚那是月季还是山茶,只是觉得很美,连暗褐色的枝藤也可爱迷人。
            可能是因为有爱人挽手看风景。
            都灵是被称作巧克力之都的城市,比起巴黎的浪漫有过之而无不及。却因为她一句不喜欢,一片不懂珍惜就抛在心外,想来也是遗憾。
            而我能做的,也不过是咬住一块巧克力,使它苦涩也好甜蜜也罢一同化在心间。坐在那深沉似海的褚红与黑色小窗之后,细数流年的沙粒,等来年那不知名花朵的花期再一次光临生命。


            来自Android客户端6楼2014-08-24 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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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二
              太阳沿着水平线缓缓上升,小城一点点苏醒起来。
              方恪瑾揉了揉因为刚起来格外杂乱的头发,走到窗边,打开窗户,阳光瞬间争先恐后的往里面跑,墙上的蔷薇已经长出了花苞,小街上吵吵闹闹的,方恪瑾想,春天终于到了啊。
              洗漱好换好衣裳,下面传来母亲的吃饭了,方恪瑾站在镜子前,理了理衣裳,不由自主笑了出来,梨涡小小的出现,甜的好像装了蜜,方恪瑾自己默默在心里给自己比了个大拇指,嘿嘿时间把握的刚刚好。
              拿起包包跑下楼梯父亲已经坐在位置上喝着牛奶看着报纸,母亲还在厨房忙个不停,说了声早安方恪瑾就坐下喝着牛奶吃着面包,门外传来叮叮咚咚的响声,热闹至极,母亲刚好弄好鸡蛋,抬着盘子透过窗子瞟了一眼门外,说道“对面好像搬来了人,一下去打个招呼。”对于自家母亲这种自来熟的性格方恪瑾也是熟悉了,不在意的拿过母亲手机的鸡蛋,剥开壳,三口搞定,最后把牛奶喝完,看了眼手表,拿起背后的包包,一边说着我去上班了啊,一边穿着鞋子快速的离开家,留下已经习惯的父母吃着早餐。
              对面房子和方恪瑾家相对的,隔间也差不多,却很少有人来这边住,大概是租出去了,方恪瑾想,看着一堆家具在对面房门口,遵守时间的方恪瑾也没想太多就离开了。
              等方恪瑾下班回家的时候门口已经打扫干净了,她的房间对面的房间灯也亮起了,不在意的看了一眼就进门了,对她而言,这些事远不如母亲今天做了什么菜更值得她关心。
              吃完饭洗完碗,方恪瑾准备把今天去书店买的书拿到房间,习惯性的抬着母亲热好的牛奶拿着书便上去回自己房间。
              房间窗户开着,她坐在旁边的书桌旁把包着的塑料纸撕掉,一本本理好放进书柜,拿出昨天还没看完的书放在书桌上,伸手拿过水壶帮蔷薇浇水,抬头看见对面也站着人,看见她望他也没有回避,笑了一笑,把手中的书摇了摇。本身两栋楼的距离并不远,方恪瑾可以看见对方拿的书也是她看的那本,顺手拿起来也对对方摇了摇。方恪瑾想,看起来新邻居也没有那么差嘛。
              墙上的蔷薇悄悄的开了,刚被浇过水,花瓣上还有小小的水滴。新的一天就要开始了。


              7楼2014-08-24 0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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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们太触了…


                来自iPhone客户端13楼2014-08-24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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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卧槽
                  我要退社。


                  IP属地:吉林15楼2014-08-24 2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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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9
                    这是我独自上路的第一百天。
                    当我醒来,发现我只剩下自己的时候,我便在本子上画上一道,到了今天,正好是二十个正字。
                    而我,仍旧是一个人。
                    背包并不沉重,可是胶鞋却好像黏在了柏油路上一样,每一步都难以抬起。今天是个好天气,太阳很高,树木茂翠,总是让人想到以前。
                    约翰有辆破旧的敞篷吉普车,车头掉漆了就用卡通的贴纸粘着,詹姆总是嘲笑他的车子破烂,却每次都要坐在副驾驶的座位上,把夹着香烟的胳膊伸出去。邦尼有头好看的金发,可是她却从来只把她高高地扎在头顶,似乎怕光泽太亮会把太阳的光彩也比下去。
                    我从来只是安静地坐在后面的货箱里。我喜欢阳光照在头上的感觉,好像就连发根里都是温
                    暖。
                    当然,或许我更喜欢,旁边的那个人。
                    他的头发黝黑,皮肤白皙,总是眯着眼睛看车里的人们打闹,默默吹着口琴。
                    都是很老的曲子了。可是我喜欢听。
                    哦不,准确的说,是我喜欢听他吹。
                    五个人,说好要在初夏去郊外旅行。帐篷,鱼竿,甚至连杀鱼的刀具都带着。
                    然后,他们彼此争吵,崩溃,逐渐散伙,离开。
                    最后,只有我自己。
                    于是,我自己,踏上征程。
                    太阳渐渐西斜,橙红的光晖让加州乡下这条街道出奇得静谧。
                    我看到一间房子。
                    准确地说,是我看到了那扇门。
                    墙刷着樱色的外漆,虽然有些脏了,可是我发誓,比起约翰那辆奶白色的吉普车来说,我更喜欢这个斑驳的配色。墙边的石头下有青苔,绿色也已发黑,似乎主人很久没有整理过了。蓝色的门关着,快要落地的玻璃上蒙上了一层厚厚的灰,看不清里面的状况。
                    你的主人也不要你了吗?我看着那块污浊的玻璃。
                    不由得抬头,门顶上是我叫不出名字的植物。叶子绕着墙体爬了一片,开了粉红色的花朵,夕阳下,花朵的那份颜色似乎更浓郁了些,随风摇摆着。
                    门边摆着张普通的木桌,圆且矮。旁边是同样圆圆的矮椅。印象里这里的人们都是身材高大的,愿意做成这样小小的形状,房子的主人,应该也是怀着一刻柔软的心吧。
                    突然有些累了。
                    我叹了口气,四周看了看,走到桌边,坐在椅子上。
                    摸摸口袋,我觉得最沉重的地方,把东西一样一样掏出来。太累了,我真的很想减轻负担。
                    先掏出来的是一把钥匙。然后是个打火机。接着是个发圈。
                    我摸了摸我自己的头发。一百天,它们似乎还没有长长,仍旧够不到肩膀。
                    我苦笑了一下,最后,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口琴。
                    你看,我口袋里只有这四样东西。可是为什么,我觉得这么沉重呢?
                    深吸一口气,把有些脏了的口琴对上嘴唇,慢慢把气呼出去,膜片震动,发出口琴独有的厚重的声音。只可惜,并不成曲调。
                    我喜欢听他吹口琴,却从来不会吹口琴。正如我喜欢他,他却没有喜欢过我。
                    那扇看上去紧闭的门却传来吱嘎的活动声。不知道,是不是受了我的口琴的影响。
                    我停止吹奏,把口琴放在桌上,起身去查看那扇门。
                    轻轻拉开那两扇相对的门,门后有一个和我坐的一样的圆椅子。椅子上,坐着一个小姑娘。
                    哦不,或许不该说她是小姑娘。
                    她的手脚和腰身都被好看的丝带绑在了上面,似乎是有人,并不想让她离开那张椅子。是担心她太小了,乱跑会出事吗?
                    “我只想休息一下。”我对她说,扯起一个自以为温柔的笑容。天知道,如果我面前有镜子,那笑容一定是惨白而狰狞的。
                    她轻轻挣扎着,看着我,微张着嘴巴,发出咿呀的喃语。
                    “你看,他们多爱你呢……”我看着她身上缚着的紫色缎带,“可是,他们也不要你了呢。”
                    她看着我,眼里似乎有泪水。
                    当然,这一定是我的错觉,她不会有泪水的。
                    “很痛苦吧?”我浅浅地问她,“这样孤独,很痛苦吧?我也是呢。”
                    手摸向腰间,那把杀鱼用的匕首,就紧紧握在我手里。
                    “那么,我帮你吧?”
                    横刀一握,刀尖直直地从太阳穴刺入,污秽的黑血迸出,溅在桌上的钥匙打火机和发圈上,发出一阵恶臭。那原来已沾满了血迹的东西上面又沾了新血,颜色斑驳,却光怪的好看。
                    我把匕首上的血浆甩干净,重新别回腰后。
                    她终于安静了。永远的,安静了。我帮她回归了平静,可是,谁来帮我呢?
                    今天,是丧尸病毒爆发的第一百三十二天。
                    今天,是我杀死约翰的第一百二十六天。
                    今天,是我杀死詹姆的第一百一十天。
                    今天,是我杀死邦妮的第一百零三天。
                    今天,是我杀死我最喜欢的人的,第一百天。
                    我握紧了拳头,扭头重新踏上大路。
                    风突然变得很大,那扇门被吹开。那个女孩丧尸的尸体还坐在那里。门边的桌上,是约翰的车钥匙,詹姆的打火机,邦妮的发圈,还有,他的口琴。
                    我一个人向前走着。
                    所以今天,是我独自上路的第一天。
                    真正的,独自上路。


                    IP属地:吉林16楼2014-08-24 2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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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2
                      当初我毅然辞掉在大家眼中前景美好的工作,不顾家人的阻挡,来到了鹿特丹的一个小镇里,想要一个新的生活。
                      一个没有家人干涉的人生没有领导呵斥的工作没有千遍一律的生活没有高楼大厦人山人海的居住地。
                      一个仅仅充满我个人情感的小小的店里。
                      深绿的藤曼优哉游哉地攀爬着窗户,似乎都在争抢着初生微弱的阳光,浅粉的蔷薇争相开放着,彼此斗艳。
                      我深深羡慕着它们活得多姿多彩的生活,即使是一朵小小的蔷薇。
                      而我,除了工作,仅剩的,或许只有残缺不堪的心灵罢了。只有在静下心来着手眼前的小店的时候,我才发现,我几乎对过去整整二十八年的机械生活,没有一点记忆。
                      这也是我逃亡到鹿特丹的理由,我需要通过别人的故事,来充实自己的人生。
                      很奇怪,是吧。
                      为了欢迎远道而来找我诉说的客人,我精心泡制了一款属于我这家小店的奶茶,只为招待我的客人,能给我故事,给我过往的客人。
                      轻轻递给面前低眉哭泣的美丽女子,浓郁的奶香充斥着整个面积不大的小店里,就连空气,也有丝缕甜味,我希望能通过营造舒适的环境,给予我的客人以一种最放松的状态,才能说出她或他想对我说的故事。
                      我不收钱,只收故事。
                      属于你的,难以忘怀的故事。或许能成为我苍白的人生一抹亮丽的色彩。
                      面前长发披肩,哭得面容憔悴的女子,终于止住泪水,略带一丝犹豫望着我,似乎有点欲言又止。
                      “说吧,你的故事。”我面露微笑,嘴边轻轻牵起一个弧度,捧起手边的奶茶,抿了一下。
                      窗外,冒着露水的蔷薇,开得更加鲜艳欲滴。


                      17楼2014-08-24 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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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续章。
                        我终于是离开了那个空间。
                        天已黑,却透着光亮,我能看见在漆黑一片中移动着的两个巨型物体。说物体其实不大确切,应该是一个穿着皮套的巨人和穿着怪兽装的巨人。
                        根据突然出现的打怪小队所述,小镇的禁锢是因为艾斯比星人和比格高星人为了占领地球而施的法术,这两个星球的人还扮演成了小镇的人们在地球进行探查。却因为我的举动而强制解除了伪装,合体成了我面前的怪兽。
                        啊。这样啊。我点了点头,然后跟随心里喊了出来了:“奥特曼!!!!”
                        【我找到我真正的风格走向 请祝福我 我要在这条路上一走不回头><】


                        IP属地:上海来自iPhone客户端18楼2014-08-24 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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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勺子你自己写文艺风吧,水平那么好坚决要把小鹤仙的设定给你了,我没有了芬兰没有了文艺担当,我要退社


                          IP属地:江苏19楼2014-08-25 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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