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工业和民用建筑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备安装工作。 2 施工准备
2.1 材料设备要求
2.1.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备及配件紧固部位无松动。 2.2 作业条件
2.2.1 电线管道敷设已经完成,并穿线进度满足安装要求。 2.2.2 导线间绝缘电阻经测量符合规范要求,并编号完毕。 3 操作工艺
3.1 工艺流程:
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安装 → 端子箱模块箱安装 → 模块安装 → 报警主机安装。 3.2 探测器的安装要求:
3.2.1探测器的底座应固定可靠,在吊顶上安装时应先把盒子固定在主龙骨上或顶棚上生根作支架,其连接导线必须可靠压接或焊接,当采用焊接时不得使用带腐蚀性的助焊剂,入端处应有明显标志。
3.2.2 探测器底座的外接导线应有0.15m的余量,底座的线孔宜封堵,安装完毕后的探测器底座应采取保护措施。
3.2.3 探测器报警确认灯应朝向便于人员观察的主要入口方向。 3.2.4 点型感烟、感温火灾探测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探测器至墙壁、梁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 2) 探测器周围水平距离0.5m内,不应有遮挡物;
3) 探测器至空调送风口最近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5m;至多孔送风顶棚孔口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
4) 在宽度小于3m的内走道顶棚上安装探测器时,宜居中安装。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0m;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5m。探测器至端墙的距离,不应大于安装间距的一半;
5) 探测器宜水平安装,当确需倾斜安装时,倾斜角不应大于45°。 3.3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安装要求:
3.3.1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应安装在明显和便于操作的部位。当安装在墙上时,其底边距地(楼)面高度为1.5m。安装牢固,不应倾斜。。
3.3.2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连接导线应留有不小于150mm的余量,且在其端部应有明显标志。 3.4 端子箱安装:
3.4.1端子箱设置在电气竖井内、机房内和地下室防火卷帘门边,应根据设计要求的高度用金属膨胀螺栓固定在墙壁上明装,且安装时应端正牢固,不得倾斜。
3.4.2用对线器进行对线编号,然后将导线留有一定的余量,把控制中心来的干线和火灾报警器及其它的控制线路分别绑扎成束,分别设在端子板两侧,左边为控制中心引来的干线,右侧为火灾报警探测器和其它设备来的控制线路。
3.4.3压线前应对导线的绝缘进行摇测,合格后再按设计和厂家要求压线。 3.5 输入模块、控制模块类安装:
模块的连接导线应留有不小于150mm 的余量。隐蔽安装时在安装处应有明显的部位显示和检修孔。
3.6 火灾应急广播扬声器和火灾警报装置安装:
扬声器应设置在走道和大厅等公共场所。其数量应能保证从一个防火分区内的任何部位到最近一个扬声器的距离不大于25m。走道内最后一个扬声器至走道末端的距离不应大于12.5m。
1)、火灾应急广播扬声器和火灾警报装置安装应牢固可靠,表面不应有破损。 2)、火灾光警报装置应安装在安全出口附近明显处,距地面1.8m以上。光警报器与消防应急疏散指示标志安装在同一面墙上时,距离应大于1m。
3.7 消防电话系统安装:
消防电话、电话插孔、带电话插孔的手动报警按钮宜安装在明显、便于操作的位置;当在墙面上安装时,其底边距地(楼)面高度宜为1.5m。
3.8 报警控制器的安装:
3.8.1火灾报警控制器、区域显示器、消防联动控制器等控制器类设备(以下称控制器)在墙上安装时,其底边距地(楼)面高度宜为1.5m,其靠近门轴的侧面距墙不应小于0.5m,正面操作距离不应小于1.2m;
3.8.2 引入控制器的电缆或导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a、配线应整齐,不宜交叉,并应固定牢靠;
b、电缆芯线和所配导线的端部,均应标明编号,并与图纸一致,字迹应清晰且不易退色; c、端子板的每个接线端,接线不得超过2 根;电缆芯和导线,应留有不小于200mm 的余量; d、导线应绑扎成束;导线穿管、线槽后,应将管口、槽口封堵。
3.8.6 控制器的主电源应有明显的永久性标志,并应直接与消防电源连接,严禁使用电源插头。控制器与其外接备用电源之间应直接连接。 4 质量验收
4.1 探测器的质量验收:
4.1.1探测器的规格、型号、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应满足第3.2条要求; 检验方法:对照图纸观察检查、尺量。
4.1.2 在探测区域模拟火灾,探测器应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正确响应。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4.2 手动报警按钮的质量验收:
4.2.1手动报警按钮的规格、型号、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应满足第3.3 条要求; 检验方法:对照图纸观察检查、尺量。
4.2.2 施加适当推力或模拟动作时,手动报警按钮应能发出火灾报警信号。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4.3 火灾报警控制器的质量验收:报警控制器的规格、型号、容量、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应满足第3.8 条要求;
检验方法:对照图纸观察检查、尺量。 5 成品保护
5.1 火灾报警系统设备安装时,要特别注意保护装饰顶面和墙面整洁。
5.2 探测器安装后,应采取防尘、避免受潮保护措施,点型探测器的保护罩可在调试前才拆除。
6 应注意的质量问题
6.1 探测器安装后距离墙壁、梁、障碍物、风口等的尺寸未能满足标准第3.2条要求,是由于线盒测量定位不准确或者综合布局考虑不周,应及时修正。
6.2探测器安装后报警确认灯未朝向便于人员观察的主要入口方向,是由于底座未找正,应及时修正。
6.3 设备接地导线截面不够或未保护接地,对这些不符合要求的应按有关规定进行纠正。 6.4 控制器内配线排列不整齐。应绑扎成束,并固定在线卡内,做好回路标识。 7 质量记录
7.1 火灾报警系统设备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认证(认可)证书。 7.2 电气绝缘电阻测试记录。 7.3 接地电阻测试记录。
7.4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过程检查记录。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工业和民用建筑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备安装工作。 2 施工准备
2.1 材料设备要求
2.1.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备及配件紧固部位无松动。 2.2 作业条件
2.2.1 电线管道敷设已经完成,并穿线进度满足安装要求。 2.2.2 导线间绝缘电阻经测量符合规范要求,并编号完毕。 3 操作工艺
3.1 工艺流程:
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安装 → 端子箱模块箱安装 → 模块安装 → 报警主机安装。 3.2 探测器的安装要求:
3.2.1探测器的底座应固定可靠,在吊顶上安装时应先把盒子固定在主龙骨上或顶棚上生根作支架,其连接导线必须可靠压接或焊接,当采用焊接时不得使用带腐蚀性的助焊剂,入端处应有明显标志。
3.2.2 探测器底座的外接导线应有0.15m的余量,底座的线孔宜封堵,安装完毕后的探测器底座应采取保护措施。
3.2.3 探测器报警确认灯应朝向便于人员观察的主要入口方向。 3.2.4 点型感烟、感温火灾探测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探测器至墙壁、梁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 2) 探测器周围水平距离0.5m内,不应有遮挡物;
3) 探测器至空调送风口最近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5m;至多孔送风顶棚孔口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
4) 在宽度小于3m的内走道顶棚上安装探测器时,宜居中安装。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0m;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5m。探测器至端墙的距离,不应大于安装间距的一半;
5) 探测器宜水平安装,当确需倾斜安装时,倾斜角不应大于45°。 3.3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安装要求:
3.3.1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应安装在明显和便于操作的部位。当安装在墙上时,其底边距地(楼)面高度为1.5m。安装牢固,不应倾斜。。
3.3.2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连接导线应留有不小于150mm的余量,且在其端部应有明显标志。 3.4 端子箱安装:
3.4.1端子箱设置在电气竖井内、机房内和地下室防火卷帘门边,应根据设计要求的高度用金属膨胀螺栓固定在墙壁上明装,且安装时应端正牢固,不得倾斜。
3.4.2用对线器进行对线编号,然后将导线留有一定的余量,把控制中心来的干线和火灾报警器及其它的控制线路分别绑扎成束,分别设在端子板两侧,左边为控制中心引来的干线,右侧为火灾报警探测器和其它设备来的控制线路。
3.4.3压线前应对导线的绝缘进行摇测,合格后再按设计和厂家要求压线。 3.5 输入模块、控制模块类安装:
模块的连接导线应留有不小于150mm 的余量。隐蔽安装时在安装处应有明显的部位显示和检修孔。
3.6 火灾应急广播扬声器和火灾警报装置安装:
扬声器应设置在走道和大厅等公共场所。其数量应能保证从一个防火分区内的任何部位到最近一个扬声器的距离不大于25m。走道内最后一个扬声器至走道末端的距离不应大于12.5m。
1)、火灾应急广播扬声器和火灾警报装置安装应牢固可靠,表面不应有破损。 2)、火灾光警报装置应安装在安全出口附近明显处,距地面1.8m以上。光警报器与消防应急疏散指示标志安装在同一面墙上时,距离应大于1m。
3.7 消防电话系统安装:
消防电话、电话插孔、带电话插孔的手动报警按钮宜安装在明显、便于操作的位置;当在墙面上安装时,其底边距地(楼)面高度宜为1.5m。
3.8 报警控制器的安装:
3.8.1火灾报警控制器、区域显示器、消防联动控制器等控制器类设备(以下称控制器)在墙上安装时,其底边距地(楼)面高度宜为1.5m,其靠近门轴的侧面距墙不应小于0.5m,正面操作距离不应小于1.2m;
3.8.2 引入控制器的电缆或导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a、配线应整齐,不宜交叉,并应固定牢靠;
b、电缆芯线和所配导线的端部,均应标明编号,并与图纸一致,字迹应清晰且不易退色; c、端子板的每个接线端,接线不得超过2 根;电缆芯和导线,应留有不小于200mm 的余量; d、导线应绑扎成束;导线穿管、线槽后,应将管口、槽口封堵。
3.8.6 控制器的主电源应有明显的永久性标志,并应直接与消防电源连接,严禁使用电源插头。控制器与其外接备用电源之间应直接连接。 4 质量验收
4.1 探测器的质量验收:
4.1.1探测器的规格、型号、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应满足第3.2条要求; 检验方法:对照图纸观察检查、尺量。
4.1.2 在探测区域模拟火灾,探测器应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正确响应。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4.2 手动报警按钮的质量验收:
4.2.1手动报警按钮的规格、型号、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应满足第3.3 条要求; 检验方法:对照图纸观察检查、尺量。
4.2.2 施加适当推力或模拟动作时,手动报警按钮应能发出火灾报警信号。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4.3 火灾报警控制器的质量验收:报警控制器的规格、型号、容量、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应满足第3.8 条要求;
检验方法:对照图纸观察检查、尺量。 5 成品保护
5.1 火灾报警系统设备安装时,要特别注意保护装饰顶面和墙面整洁。
5.2 探测器安装后,应采取防尘、避免受潮保护措施,点型探测器的保护罩可在调试前才拆除。
6 应注意的质量问题
6.1 探测器安装后距离墙壁、梁、障碍物、风口等的尺寸未能满足标准第3.2条要求,是由于线盒测量定位不准确或者综合布局考虑不周,应及时修正。
6.2探测器安装后报警确认灯未朝向便于人员观察的主要入口方向,是由于底座未找正,应及时修正。
6.3 设备接地导线截面不够或未保护接地,对这些不符合要求的应按有关规定进行纠正。 6.4 控制器内配线排列不整齐。应绑扎成束,并固定在线卡内,做好回路标识。 7 质量记录
7.1 火灾报警系统设备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认证(认可)证书。 7.2 电气绝缘电阻测试记录。 7.3 接地电阻测试记录。
7.4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过程检查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