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14年在校生参加广州市
居民医保交费工作的通知
各系:
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广州地区大中专院校2014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报缴费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函(2014)1367号)精神,我校医保领导小组于7月10日专门开会研究。因我校一费制只含80元/人医保费,而文件预准备费用标准为200元/人,为确保能及时享受广州居民医保,故每个同学需补交120元/人。
具体补交办法:大二、大三学生在返校注册前先到医保办(8楼)、公司财务医保收费处(905)交120元医保费,凭收据然后报到注册,各系不见医保费收据凭证,不得予以注册。
请各班班委通知到位。
校长办公室
2014年8月28日
居民医保交费工作的通知
各系:
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广州地区大中专院校2014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报缴费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函(2014)1367号)精神,我校医保领导小组于7月10日专门开会研究。因我校一费制只含80元/人医保费,而文件预准备费用标准为200元/人,为确保能及时享受广州居民医保,故每个同学需补交120元/人。
具体补交办法:大二、大三学生在返校注册前先到医保办(8楼)、公司财务医保收费处(905)交120元医保费,凭收据然后报到注册,各系不见医保费收据凭证,不得予以注册。
请各班班委通知到位。
校长办公室
201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