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儿脑性瘫痪简称脑瘫。据有关文献记载,国际上公认Little在1862年首先报道了这种病例,因此,又称为“李德麻痹”,至今已有一百余年的历史。迄今为止,国内外对小儿脑性瘫痪的定义尚无统一认识。被日本脑性瘫痪专家称为“中国脑性瘫痪之父”的李树春教授,(于1988年在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举办了第i届全国小儿脑性瘫痪研究会,在会议上制定了我国的小儿脑性瘫痪的定义。该定义认为:小儿脑性瘫痪是指出生前至出生1个月内发育时期非进行性脑损伤所致的综合征,其症状在婴儿期出现,主要表现为中枢性运动障碍及姿势异常,可伴有智力低下、惊厥、行为异常、感知障碍及其他异常。
随着医学科学的发展,为达到与国际认识相一致,中华医学会儿科学分会神经学组于
2004年10月在昆明召开全国小儿脑性瘫痪专题研讨会,将脑性瘫痪定义为出生前到生后1
个月内各种原因所引起的脑损伤或发育缺陷所致的运动障碍及姿势异常。中国残疾人康复
协会全国小儿脑性瘫痪委员会在2006年举办的第9届全国小儿脑瘫康复学术会议上对1988
年我国小儿脑性瘫痪的定义进行了修改,该定义认为:脑性瘫痪是自受孕开始至婴儿期(出生1年内)非进行性脑损伤和发育缺陷所导致的综合征,主要表现为运动障碍及姿势异常。需除外进行性疾病所致的中枢性瘫痪及健康小儿一过性运动发育迟缓。
长期以来,脑性瘫痪被认为不治之症。当前,有些早期接受康复治疗的患儿完全可以达到运动功能正常化。也就是说,患儿脑的损伤部位依旧存在,但运动障碍或姿势异常可以被矫正,达到健康儿童水平。
随着医学科学的发展,为达到与国际认识相一致,中华医学会儿科学分会神经学组于
2004年10月在昆明召开全国小儿脑性瘫痪专题研讨会,将脑性瘫痪定义为出生前到生后1
个月内各种原因所引起的脑损伤或发育缺陷所致的运动障碍及姿势异常。中国残疾人康复
协会全国小儿脑性瘫痪委员会在2006年举办的第9届全国小儿脑瘫康复学术会议上对1988
年我国小儿脑性瘫痪的定义进行了修改,该定义认为:脑性瘫痪是自受孕开始至婴儿期(出生1年内)非进行性脑损伤和发育缺陷所导致的综合征,主要表现为运动障碍及姿势异常。需除外进行性疾病所致的中枢性瘫痪及健康小儿一过性运动发育迟缓。
长期以来,脑性瘫痪被认为不治之症。当前,有些早期接受康复治疗的患儿完全可以达到运动功能正常化。也就是说,患儿脑的损伤部位依旧存在,但运动障碍或姿势异常可以被矫正,达到健康儿童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