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刘芳 李沛蓉)10月31日上午,吕梁市新闻办、吕梁市公安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2014年9月3日吕梁市石楼县教体局副局长兼第一中学校长王继珍死亡的相关情况。吕梁市市长助理、市公安局局长权志高,吕梁市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主检法医师苗志飞,石楼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大队长贾崇华出席,省、市、县20多家新闻媒体和网络媒体记者参加了新闻发布会。
本网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警方经过认真调查,确定王继珍的死亡为自杀,排除他杀,死因为溺水死亡。
2014年9月3日,石楼县教体局副局长兼第一中学校长王继珍被发现死在山西省321省道孝辛线石清黄河大桥下的黄河岸边水中。石楼县公安局接到群众报警后,及时通知石楼县人民检察院派员提前介入。同时与吕梁市公安局刑事技术民警赶赴现场,全面展开了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工作,现场提取了死者王继珍遗留的相关物品。
2014年9月6日,石楼县公安局民警在石楼县灵泉镇宋家沟村发现的另一现场,提取了血迹、菜刀和一根白色鞋带。当日,在死者王继珍家中提取了与现场遗留鞋带特征相似的鞋带一根。同时在死者驾驶的车辆驾驶座外车门把手、驾驶座车门内板、方向盘、大灯开关上分别提取了疑似血迹检材,及时送到山西省、吕梁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进行检验鉴定。9月25日,征得王继珍父亲同意后,山西省公安司法鉴定中心法医对王继珍尸体进行解剖,提取了相关检材送山西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进行检验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