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什么是 “无价值”么?
行为无价值和结果无价值什么意思知道么?
几本著术都论述起来费劲的玩意儿,某些人连基本的论点立场都还不清楚,就大言不惭什么论什么论真是可以休矣。
“甲深夜潜入乙家行窃,发现留长发穿花布睡衣的乙正在睡觉,意图奸淫,便扑在乙身上强脱其衣。乙惊醒后大声喝问,甲发现乙是男人,慌忙逃跑被抓获。甲的行为?”
像这个例子,就连通说的行为无价值对其是否成罪都是有疑问的,结果无价值就更不用谈了,
只有远古时代的主观行为无价值一元论才认为是未遂,因为一元论的核心衍生就是思想犯的可罚。
中国真正引入结果无价值论还是张明楷教授03年第二版刑法学出版时,
在此之前中国属于 既无行为无价值也无结果无价值的朦胧时期, 几十年革命刑法的遗留不过是主观主义刑法的泛滥以及构成要件的似是而非,真正的理论体系从没有建成过。
当年中国第一位刑法博士 赵秉志的博士论文就是犯罪主体论, 之所以论犯罪主体,是因为当时中国连犯罪主体都还模糊不清不能确定,就更别说啥犯罪论体系了。
二十一世纪初,留德派——行为无价值论 留日派——结果无价值论 逐渐开始重整中国刑法,
双方都以限制刑罚权为出发点,各自以不同基础建立自己的刑法体系。
典型的结果无价值代表便是张明楷教授 黎宏教授 陈兴良教授 后两者为温和派 而行为无价值则是周光权教授。
但整个中国刑法学界的主流观点还是结果无价值, 因为张明楷 陈兴良的地位无可撼动, 黎宏虽不如前者,也算大家。
况且结果无价值论已经建立起了阶层为基础的体系,而周教授的行为无价值论还未成型。
什么高铭暄王作福赵秉志之类的 就别谈啥派系了,
他们就没什么无价值的概念, 只是他们抄袭的苏联刑法学思想更契合行为无价值论而已,
苏联需要高压刑法,需要处罚各种思想犯,需要扩大国家机器的权力,这也是逻辑的必然。
至于那道05年的司考题说明司考才去行为无价值,就更无从谈起了,
05年中国连派系思维都还没有,朴实的主观主义刑法观惩罚思想犯是当然的结果,
当时也没有什么构成要件定型实行行为的说法,
自然,不可罚的不能犯由于理论的落后被处罚。
但现在不同往昔,企图以十年前的论据说明现在的观点,完全是笑话。
物权法颁布之前,所有司考题还不承认无权独立性呢,
侵权法之前,还可以基于物损请求精神损害呢,
今年行政法刚改,也没考题考新的行政法呢。
行为无价值和结果无价值什么意思知道么?
几本著术都论述起来费劲的玩意儿,某些人连基本的论点立场都还不清楚,就大言不惭什么论什么论真是可以休矣。
“甲深夜潜入乙家行窃,发现留长发穿花布睡衣的乙正在睡觉,意图奸淫,便扑在乙身上强脱其衣。乙惊醒后大声喝问,甲发现乙是男人,慌忙逃跑被抓获。甲的行为?”
像这个例子,就连通说的行为无价值对其是否成罪都是有疑问的,结果无价值就更不用谈了,
只有远古时代的主观行为无价值一元论才认为是未遂,因为一元论的核心衍生就是思想犯的可罚。
中国真正引入结果无价值论还是张明楷教授03年第二版刑法学出版时,
在此之前中国属于 既无行为无价值也无结果无价值的朦胧时期, 几十年革命刑法的遗留不过是主观主义刑法的泛滥以及构成要件的似是而非,真正的理论体系从没有建成过。
当年中国第一位刑法博士 赵秉志的博士论文就是犯罪主体论, 之所以论犯罪主体,是因为当时中国连犯罪主体都还模糊不清不能确定,就更别说啥犯罪论体系了。
二十一世纪初,留德派——行为无价值论 留日派——结果无价值论 逐渐开始重整中国刑法,
双方都以限制刑罚权为出发点,各自以不同基础建立自己的刑法体系。
典型的结果无价值代表便是张明楷教授 黎宏教授 陈兴良教授 后两者为温和派 而行为无价值则是周光权教授。
但整个中国刑法学界的主流观点还是结果无价值, 因为张明楷 陈兴良的地位无可撼动, 黎宏虽不如前者,也算大家。
况且结果无价值论已经建立起了阶层为基础的体系,而周教授的行为无价值论还未成型。
什么高铭暄王作福赵秉志之类的 就别谈啥派系了,
他们就没什么无价值的概念, 只是他们抄袭的苏联刑法学思想更契合行为无价值论而已,
苏联需要高压刑法,需要处罚各种思想犯,需要扩大国家机器的权力,这也是逻辑的必然。
至于那道05年的司考题说明司考才去行为无价值,就更无从谈起了,
05年中国连派系思维都还没有,朴实的主观主义刑法观惩罚思想犯是当然的结果,
当时也没有什么构成要件定型实行行为的说法,
自然,不可罚的不能犯由于理论的落后被处罚。
但现在不同往昔,企图以十年前的论据说明现在的观点,完全是笑话。
物权法颁布之前,所有司考题还不承认无权独立性呢,
侵权法之前,还可以基于物损请求精神损害呢,
今年行政法刚改,也没考题考新的行政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