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九寒天,居住在平乡县二中院内住宅楼上的54户居民还在翘首盼望:暖气什么时候能热啊。可是,大家热切期待的温度和温暖还没有到来,12月26日,下班回家的人们在楼道门口,看到的却是三张热力公司落款为12月25日的催款通知单,一张是《暖气费明细表》(每平米收18元),一张是《热源建设费明细表》(每平米收40元),还有一张就是12月29日前如交不齐暖气费和热源建设费就停止供暖的通知。连日来的改造、维修,眼看就能在寒冷的冬日享受温馨的暖意,不料想,27日晚才正式通暖,室内温度还没有升高,缺少人性的强制催款、命令着实让人如被泼了一盆冷水,从头凉到脚。买东西要付账,用热力需交款,这是天经地义。然,热力如此任性,如此霸道,有以下两点不明:
一是取暖期已过1/3,到现在还没正常使用,小学生都会算的题,是何道理仍收取每平米18元的常规价格?
二是热源建设费收费依据是什么?请看下面一个通知,大家随便网都可以查到。
河北省物价局关于重申停止征收热力贴费问题的通知
(冀价工字[2002]91号二00二年十二月三日)
各设区市物价局:
经国务院批准,2001年4月16日国家计委、财政部下发的《关于全面整顿住房建设收费取消部分收费项目的通知》,取消了47项收费项目,暖气集资费是其中之一。根据国家通知要求,我局会同省财政厅于2001年9月12日以冀价经费字(2001)第32号文予以转发,并规定从发文之日起执行。时至今日,有些地方仍违反国家政策规定继续收取,群众反映非常强烈。为纠正这一违规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经省政府批准,现就热力贴费及有关问题重申如下:
一、立即停止收取热力贴费(凡与此收费项目性质、内容相类似的,不论冠以何种名称,一律停止)。
二、今后供热建设所需资金、按市场化方式运作。允许将融资成本费用,计入供热成本。热力价格实行新用户新价格,老用户(已缴纳热力贴费的用户)老价格。不得在热力价格之外向用户收取与供热有关的任何费用。
三、2001年9月12日后违规收取的热力贴费,用于抵顶用户取暖费,抵完为止,不再直接返还。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对违反政策规定继续收取热力贴费的行为,将依照《价格法》有关规定从严查处。
为什么国家明令禁止的收费,到我们这儿就形同虚设了呢?热力公司这样的强势和任性,就没人管了吗?
一是取暖期已过1/3,到现在还没正常使用,小学生都会算的题,是何道理仍收取每平米18元的常规价格?
二是热源建设费收费依据是什么?请看下面一个通知,大家随便网都可以查到。
河北省物价局关于重申停止征收热力贴费问题的通知
(冀价工字[2002]91号二00二年十二月三日)
各设区市物价局:
经国务院批准,2001年4月16日国家计委、财政部下发的《关于全面整顿住房建设收费取消部分收费项目的通知》,取消了47项收费项目,暖气集资费是其中之一。根据国家通知要求,我局会同省财政厅于2001年9月12日以冀价经费字(2001)第32号文予以转发,并规定从发文之日起执行。时至今日,有些地方仍违反国家政策规定继续收取,群众反映非常强烈。为纠正这一违规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经省政府批准,现就热力贴费及有关问题重申如下:
一、立即停止收取热力贴费(凡与此收费项目性质、内容相类似的,不论冠以何种名称,一律停止)。
二、今后供热建设所需资金、按市场化方式运作。允许将融资成本费用,计入供热成本。热力价格实行新用户新价格,老用户(已缴纳热力贴费的用户)老价格。不得在热力价格之外向用户收取与供热有关的任何费用。
三、2001年9月12日后违规收取的热力贴费,用于抵顶用户取暖费,抵完为止,不再直接返还。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对违反政策规定继续收取热力贴费的行为,将依照《价格法》有关规定从严查处。
为什么国家明令禁止的收费,到我们这儿就形同虚设了呢?热力公司这样的强势和任性,就没人管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