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助听器具给予补助的意见》的最新通知:
凡安徽省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7 周岁(含7 周岁)以下听力障碍儿童,配备助听器按30%的比例给予补偿报销,最高补助额为1800元。随着新农合筹资标准的提高,可逐步提高补助标准。
每五年对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7 周岁以下听力障碍儿童配备助听器每只定补2400元,平均每年分别补助400 元、200 元、480 元。
凡符合补助对象条件者持身份证或者户口本、残疾人证、参合(参保)证到省指定的定点装配机构,填写《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助听器验配补助登记表》,选配助听器后即可享受到不同比例的报销。
详情请咨询QQ:360955812
电话:13732223565
凡安徽省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7 周岁(含7 周岁)以下听力障碍儿童,配备助听器按30%的比例给予补偿报销,最高补助额为1800元。随着新农合筹资标准的提高,可逐步提高补助标准。
每五年对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7 周岁以下听力障碍儿童配备助听器每只定补2400元,平均每年分别补助400 元、200 元、480 元。
凡符合补助对象条件者持身份证或者户口本、残疾人证、参合(参保)证到省指定的定点装配机构,填写《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助听器验配补助登记表》,选配助听器后即可享受到不同比例的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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