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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蜂蜜蛋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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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感来源于标题这种甜点_(:з」∠)_一时有感而发√
反正就当做练习第一人称的短篇算了×
实在难以压抑内心的感受的我……把这份冲动化作了文字√
突然想去补中华一番练习自己的描述……我词穷了orz
但是作为吃货真的好喜欢甜点……


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15-03-29 15:05回复
    又经过那家面包店了。
    我喜欢那里甜甜的味道。
    每天回家的时候,我都会经过这里,用不到十秒的时间从它的门口走过,在短暂的瞬间沉浸于那香甜的气味,然后任由这股味道远去。
    我从不停下脚步,也不回头,即使我如此喜欢这种味道。
    当然,偶尔的时候,我也会进入里面,买一两个看中的面包来尝尝它的味道。
    我的记性不算太好,总是记不住这家面包店的名字,又或者,是我从没有抬头看过招牌的缘故吧。
    我喜欢那种里面夹着奶油的甜甜圈,等它凉掉的时候再一口咬上,失去了热度的面包不再柔软蓬松,但那种带点硬度却依然柔软的口感一直为我所爱。而里面的一层奶油,就是我每次进店必定买一个甜甜圈的理由。
    我是那样的喜欢甜味,喜欢这散发着甜蜜芬芳的面包,喜欢这恰到好处的柔软,喜欢这入口即化的口感。
    正是因为这种甜甜圈,我才成为了这家店的常客。
    作为常客,总是记不住这些名字依旧是我很失礼的一点。除了菠萝包和奶香甜甜圈,那些正式的好听的名字我一个也记不住。
    菠萝包大概是没有什么好说的了,我喜欢它那甜甜的脆皮,连同这家店喜欢在面包里夹的奶油一起。
    至于黑糯米做的糕点,小小的一块,却总是让人意犹未尽。软软糯糯的,入口软绵并不甜腻,带点黑米的清香,夹杂着糕点的甜味一起带来极大的味蕾触动。
    还有一种长条的面包,它在店里面大概算是极为普通的了吧,普普通通的形状,普普通通的奶油,抹上两条果酱边完事了的,价格比小小的甜甜圈还要便宜。
    偶尔当做午餐是不错的选择,它份量对我来说已是足够,奶油和白糖混杂在一起,配着少量而不可忽视的果酱,带给我一下午的好心情。
    除了几乎每种面包都有的奶油,我还喜欢一种上面布满奶香瓜子的千层饼,一口咬下去脆脆的。若是凉掉了,还有一股冷香沁入口鼻——似乎失去热度反而更能散播这种香甜,实在是十分的傲娇呢。
    虽然严格来说这种千层饼算不上有多美味,但是咀嚼时萦绕着的奶香味是我怎么也拒绝不了的诱惑。连同那残余着香甜的纸袋一起,被我收藏在了回忆中。
    店里客人并不多,大多数时间我都可以一个人慢慢挑选。
    这家面包店和大多数面包店似乎没什么区别,暖色调的布置,四处弥漫的甜香,烘烤着的蛋糕散发出的热气,可以近距离感受的甜蜜。
    唯一不同的,大概就是这家店有点固执吧,和喜好甜点的我一样的固执。


    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15-03-29 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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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没码完……@希望与绝望未来


      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15-03-29 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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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饿了!!!千麻麻求投喂


        IP属地:广东4楼2015-03-29 1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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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管是咸香的火腿还是辣味的肉松,亦或是盐津的瓜子和酸味梅干……这里都没有。甜味霸占了整个面包店,和对面街角夹着肉松火腿或是在上面放上煎蛋的面包都不同。
          所以我才这样的喜欢这家店。
          和永远接受不了肉松火腿面包的我一样固执。
          这里永远不会把椰蓉包外表的小面包里面放上咸辣的肉松来欺骗我的感情。
          ……
          其实若要说到甜的东西,蜂蜜大概算是我最不喜的一种了吧。
          甜腻的感觉甜腻的味道……配上那种奇怪的气味,向来都不是我爱。不管是蜂蜜水也好蜂蜜柚子茶也好蜂蜜糖也好……一直都喜欢不起来。
          所以当店里推出了新的蜂蜜蛋糕时,我本没有太大的感觉,只是因为没有闻到那股讨厌的蜂蜜味,所以还是将就买回去尝尝味道了。
          说起来,明明喜欢甜点,却讨厌蜂蜜,我也是个奇怪的家伙吧。
          我有个稍微有点奇怪的癖好,不管在店里买了什么面包,趁热吃的时候感觉总不如微凉带着点硬度的好——虽说如此,可是这家的面包松软到凉掉也很柔软的地步。
          这一盒蜂蜜蛋糕的外表并不出众,蛋糕惯有的金黄色,上面有一层被烘烤出的棕褐色的表皮,撒上些许白芝麻,没有夹心也没有果酱,实在是单调至极。
          若是在网上搜索,不知有多少外表精致又漂亮的甜点。当然,味道怎么样我就不知道了。
          可是意外的,我对这个蜂蜜蛋糕十分满意。
          恰到好处的甜度,蓬松柔软的全部,入口即化给人带来一种味蕾的触动与享受,单是蛋糕本身的松软,就盖过了一切,再在里面加些奶油或果酱什么的反倒是画蛇添足了。
          趁热吃自然不必说,刚出炉带着温度的甜点一直是最美味的时候。不过难得的是,即使久置,它也不会变硬而丧失了那份柔软。
          比起夹着奶油的甜甜圈不知软了多少,每次我用两根手指拿起一块蜂蜜蛋糕的时候,总是担心它会就这样子断成两半——它实在是太软了。
          可是比起超市买的粗制滥造的一旦凉掉就硬梆梆的和石头一样的面包圈,我当然更爱这种令人过分担忧的柔软。
          与那种用巧克力硬生生堆出腻味的甜度的面包圈,这种蜂蜜蛋糕不仅有蜂蜜的甜,而且没了那股让我厌烦的蜂蜜味。
          或许以我那浅薄的文字不足以形容出这种触动的感觉,但我向来觉得自己着实爱着甜点。


          来自Android客户端5楼2015-03-30 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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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rz!!!!总有一天麻麻你得请我吃我告诉你!!!蹭!


            IP属地:广东6楼2015-03-30 1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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