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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唐小说:《初恋的童话》 文 / 游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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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恋是最纯粹的。初恋是心中最深的痛。
两个同学,一对恋人,因为命运的不同而无奈分手,天各一方,只有彼此心灵深处的守候依然。
十年一瞬。
一个酒客,一个小姐,因为一次意外的事故而不能相认,形同陌路,唯有对过去的回忆抚慰心灵的伤痛。
蓦然醒悟,却又是在分手之后。
高山之巅,“我”在守候,等待一次重逢。
http://novel.hongxiu.com/a/10823/index.shtml


1楼2008-05-12 20:58回复
    1、从山沟里跑出来的一个农家孩子,具有属猪人的一切优点和缺点。
    2、初中的时候,作文不及格,见了语文老师就头疼;上了中专,跳进了书堆儿里再也不想出来。
    3、喜欢文字,是相信其中埋藏了属于自己的快乐和幸福。
    4、写让人掉泪的东西,或者说悲剧,是真的不想看到再有人掉泪。


    2楼2008-05-12 2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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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她一定还在山顶。”
      秦风站在孔雀山脚下,仰望山顶,感觉有一双眼睛在居高临下地看着他。绝望中又充满着深情和期待的一双眼睛,他喜欢静静地凝视的一双眼睛,镶嵌在他记忆的天空中不灭的两颗星星。
      二百九十九点九米的山峰,秦风是一口气跑上去的。然而,山顶空寂。只有山风摇动正孕育着绿色的干枯的荆棘,发出簌簌的声响。秦风弯腰呼呼地喘气,目光被不远处一个陌生的建筑吸引。
      山顶东端,一座小小的相当简陋的庙宇面南背北,临崖而建。
      墙用清一色的黑大头彻成,屋顶先是铺了一层枯树枝,上面又铺了一层黑色油毡和黑色的塑料布,为防止被山风掀走,用数块黑大头压着。小庙只有三面墙,没有垒墙的一面当了门,毫不防备的意思,或者是来者不拒的意思。北墙的正中央悬挂着一幅观世音菩萨的彩色纸画像。画像的正下方安放了一个黑色的故事石槽,权当香炉的,里面积了厚厚的一层白灰,白灰中尚插着几支即将燃尽的香,几缕青烟若隐若现,一股淡淡的气味弥漫开来。
      秦风不由地双膝跪地。
      “让我的愿望实现吧。”
      秦风困倦的双眼被烟熏得越发眯缝起来,望着对面墙上的画像。画像中的一张面孔并不因褪色而有失慈祥。秦风不知该磕几个头,便信守了宁多毋少的原则,磕了足有十几个头。秦风站起来,回首看着身后的深崖。半崖间几棵柏树苍翠。而代表了“九龙戏珠”之珠的那个小型的人工蓄水湖已经干涸了,“九龙戏珠”之九条龙的九条山脊依旧。荫护着传说中的赵家坟的一片桃树林,粉红色的花零落的不成样子了。
      秦风想着昨夜下的那场雨,离开小小的庙宇,来到山顶的西端,随便找了一个地方坐下来。
      这是200三年三月的一个上午。太阳走出一片灰色的云彩,空气的温度迅速升高。口头水库水平如镜,山的倒影缓缓地退却,明亮在水面上缓缓地铺展。一叶木舟在湖心停泊。一只水鸟飞走了,又一只水鸟飞来,在上空盘旋,仿佛是陶醉于水中自己影子的轻盈和洒脱。
      听到一阵熟悉的钟声,秦风转而去鸟瞰山脚下的口头高中了。和十六年前相比,学校有了变化。然而,有些变化是难以察觉的,需要拿来和记忆中的细细地对照。秦风现在有的是时间。他也有那种耐心和兴趣,但又不如说他循着那钟声陷入了怀旧的境地,有着怀旧的伤、怀旧的痛、怀旧的无奈、怀旧的欣喜和激动,不能自拔了。

      他曾经认为自己关于柳絮的记忆已经死了,就像养在花盆中却长时间得不到浇灌的花,花枯了,被虫噬咬,除了花盆和花盆中的土,什么都不复存在了;最后,连花盆和花盆中的土对花的记忆也消失殆尽。因为关于柳絮、关于过去的一切美好幻想和愿望,在他的心里再也掀不起任何的波澜了。道德的坚实围墙、生活的千篇一律和他的自认为太怯懦的性格,决定了经历过不长的时间之后,他将懒得去追求纯粹的自我,放弃幻想和纯粹自我的未来,转而去随波逐流,扮演一个好丈夫、好儿子和同事眼中一个成熟的人,满足于精神囚徒式的生活。而终究他的内心是不满足于现状的,这不是他凭自己的理智所能左右的。于是,他开始贪婪杯中之物,开始追逐世俗的时髦,猎奇,借此来满足内心不满的欲望。
      于是,他遇上了明月。
      或者说,是明月一直在某个地方等他。
      明月复活了他的一切与柳絮有关的记忆。
      或者说,明月是专为复的活他的关于柳絮的记忆而出现在他面前的。
      明月的眼睛因为忧郁而明亮,饱含沧桑而又充盈着一种恬的欢愉。第一次目光相触,他即感觉似曾相识,不由地怦然心动不由地在记忆的黑暗中去搜寻一切与它相关的东西。
      明月还有一支与柳絮一模一样的笛子:长约一尺的紫檀色的竹管,光可鉴人的七道铜箍儿。唯一的不同是,柳絮的竹笛的一端在当时拴的是一截她扎小辫的红头绳,而明月的竹笛上拴的是一条明晃晃的金链子。那天,他们几个人喝得尽兴,一在座的一位小姐说明月会吹奏竹笛,而且特棒,他们中就有人说愿意多出五十元的小费请明月吹一曲,把一张五十元的票子在手里甩得扑啦响。明月就坐在秦风的身边,冲秦风莞尔一笑,似乎是征求他的意见。秦风含笑不语。明月起身离座,功夫不大,拿来了她的竹笛。在动听的笛声中,他重温了和柳絮第一次在水库大坝前的鱼塘边相遇的情景,仿佛又看到了满天的霞光、飘舞的落叶、树上蹦来跳去的小鸟、水中嬉戏的小鱼……
      


      3楼2008-05-12 2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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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下来,他开始不断得到一些有关柳絮的记忆碎片,并试着把它们连接起来,直到昨天晚上,他终于完成了那个激动人心的记忆修复工程——明月对他和柳絮的那段过去充满了好奇,希望他讲给她听(她是如何知道的呢?是他酒醉后说漏了嘴吗?),纠缠不休,不依不饶。他不能拒绝,却突然发现记忆已是如此地清晰。

        昨晚,明月也喝了不少的酒。她以前是不喝酒的。整个晚上,她的脸都呈酡红色。最能说明的是,她第一次提出来要和他做那种事,虽然是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出来的。
        他也有那种欲望,只是莫名原因地难以接受。
        他熟知她的身体,而且充满了兴趣。他曾不止一次地看到过她的裸体。明月所在的状元楼就在他们单位办公楼的对过,中间仅隔了一条四十米宽的马路。一次,一个办公室的同事神秘地告诉他,晚上用望远镜可以看到对面的景色。他值班的时候,拿了同事的望远镜一看,果然如此。有时,他看到的是她刚刚洗浴,站在窗前,尽情地享受夏夜风的清爽,身上连块浴巾也不搭。有时,他看到的是她光着身子试穿一件新衣服。有时,他看到的是她坐在床沿上,扳着脚剪趾甲,乌黑的长发像一条瀑布垂挂在胸前。
        两个月前,他也曾提出来为她在城里租房子。他是经过了深思熟虑的,相信她会答应。
        “怎么突然想为我租房子了?”她很吃惊地看着他。
        “你不希望那样?”
        她不说话,单手托腮,深思了一会儿,嘴角渐渐挂上了笑。
        “答应了?”他问她,“我们可以租一处偏僻安静的小院住。”
        “把我当二奶养起来?”她凝视他的眼睛,脸上的笑开始变得不可捉摸。
        “我只想以后能单独和你在一起。”
        “下半辈子?”
        “是的,下半辈子。”
        “整个下半辈子?”
        “整个。”
        “也不嫌我老了难看?”
        “不嫌。因为我也会老得很难看。”
        “我可不想像一只鸟一样被圈在笼子里。”她很老道地说。
        “你可以有自己的工作,也可以有自己的生活。”
        “我能做什么?什么也做不来。”
        “你有一双健全的手,这足够了。”
        “我只想做现在做的,喜欢,而且喜欢得不得了。上帝给了我女儿身,就是给了我选择的权力。”
        他被她话里的锋芒刺伤了,却又做出不在意的样子,说:“你当然有你选择的权力。”
        “你说的话可完全出于真心?”她微微一笑。
        “你可以钻到我肚子里看看。”
        她低头不语,过了一会儿说她需要考虑一下。他把一只手臂放到她肩上,接着又把她抱在怀里。这是他第一次和她的身体亲密接触。她把头靠在他的胸前,一动不动。
        “我快憋死了。”她说。
        他松开一只手,从她的领口伸进去,放在一只温暖的乳房上,感觉她的身体一阵颤栗。
        隔了两天,他拿着租来的房子的钥匙去找她,状元楼的老板告诉他,她已于前一天走了,她说是要回家,谁也不知道她会去哪儿。直到一个月前,两个人才又在一个叫红樱桃的酒馆意外相遇。红樱桃酒馆离状元楼不远,但却是坐落在一个比较偏僻的小街上,明月也改了名字,显然是故意要躲开他的。
        “怕我有病?”
        “不是。”
        “是不敢?”
        他摇摇头。
        “究竟为什么?”
        “说不上是为什么。”他如实说。
        “不干白不干。”她继续怂恿他,“这可是最后的机会了,到天亮之前。”
        “这不会就是你让我来为你送行的目的吧。”
        “说不上是还是不是。”她说完一偏头,狡黠地一笑。

        上午,明月把电话打到了他的办公室,说是决定了第二天早上准备启程回家。在外面漂泊了多少年,钱挣得差不多了,应该落叶归根,也是落叶归根的时候了,回家做一个平平常常的女人,相夫教子,终此一生。最后,她问他晚上是不是有时间。
        “还有谁?”
        他只是随便地程序化地问了这样一句,却不曾想竟惹恼了她,啪一声把电话挂了。他想晚上去了,再向她解释就是了,淡然一笑,把电话挂了。坐着没什么事,他再次想起来明月刚打来的电话,想她明天就要离开了,心里就有了一种空荡荡的感觉,又想到人家是一直把自己当作红尘中的知己的,自己又何尝不把她当作了红颜知己,实在不必要在这时候惹人家不高兴,心里就不忍了,拿起电话拨了明月的手机号。通了,没有人接。他接着又拨了红樱桃酒馆的电话,一个女服务员接的,从声音里听出来是他,偏又要问他找谁。他说找明月。对方捂着嘴笑,说明月出去了还没回来。他明白了是明月对她说了什么,转而继续拨打明月的手机,一连拨了十次,每次都拨通了,明月就是不接听。他才放下电话,梦菲的电话打进来了。
        


        4楼2008-05-12 2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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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梦菲老师要带了孩子回娘家,中午放学后就走。
          “为什么非要今天,而不等到双休日?”
          “明天后天不就是双休日吗?”
          他翻了翻桌上的台历,用手掌拍了拍额头,说过糊了。
          “你去不去?”
          “恐怕够呛吧——”他还要解释什么,梦菲已经说话了,“我早晨买菜和肉了都在冰箱里,不会做饭学着做吧,自个简单做点吃也比吃方便面强,一点营养都没有;要不就去他奶奶她们那儿去吃,不愿意在她们那儿待着,打个电话,等做熟了再过去,吃了就说还加班哩,拍屁股就走也没有人拦你;要不,你就直接去饭馆吃好了,想吃什么要什么。不要去露天的小摊上吃,那里的卫生条件太差,一桶水不知道涮多少碗哩。”
          “知道了,你该走了就走吧。”他耐心听完了梦菲的叮嘱,放下电话,没过一分钟,电话铃又响了,还是梦菲:
          “戒两天酒吧,万一喝醉了可没有人管你。”
          “知道了,有人找我哩,挂了。”
          他长吁了一口气,站起来,爬在窗户上向外看。马路边的柳树上已经结满了鹅黄色柳芽,枯瘦的身子一下子变得丰满了起来,有了神态,别有一番韵致。

          天麻麻黑,他直接来到了红樱桃酒馆。
          明月早在他习惯占的那个房间里等他,一边听电视里放的歌。
          “对不起。”
          “外面下雨啦?”明月抬头看着他湿漉漉的头发。
          “大概不会影响到你的行程。”
          他说着,把怀里的一个布娃娃递给她。布娃娃的肚子里装着电池,身上还有一个喇叭,用手轻轻一拍它的小屁股,就会发出一串婴儿的笑声,再轻轻拍一下,笑声马上变成了哭声。明月试着听了布娃娃的笑声和哭声,被逗笑了,将脸贴在它毛绒绒的身体上,仿佛一个母亲在和自己的孩子亲呢。
          明月的一身装束似乎是为当晚的送行而特意穿戴的,表明了她将决心洗脱以前赖以谋生的职业特有的妖冶和咄咄逼人的光彩,要回到真我,回到一个平实的女人。她因此而变得不起眼了,但也更真实。一条普通的黑色长裤,碎红花的和长袖衬衫束在腰里,原来诱人的曲线被宽大的衣服掩藏的不显山不露水的。手上戴的,脖子上挂的和耳朵上吊的都摘掉了。脸上画的和抹的东西也都洗掉了,洗得干干净净。两道假眉毛无论如何也变不回原来的模样了,细细的、弯弯的、黑黑的,看上去很美的假眉毛,成为了整体中不协调的部分。她还把刚刚洗过,没有完全干的头发用皮筋在脑后扎成了两把小刷子。而他们的话题就是从这两把小刷子开始的。
          “有点傻乎乎的,是吧?”
          她察觉到他在盯着她看,甩了甩头,问道。
          “有点。”他如实说。
          “何止是有点?简直像个在山沟里钻了多少年没有出过门的傻姑娘。”
          “为什么突然打扮成这个样子?”
          “只是想回到自己十五、六岁时的样子,很简单。你不知道,完全是因为收拾行李时发现了当时的一张照片。”
          “还随身带了那时的照片?”
          “一个人长时间在外面,免不了要回想以前的往事,照片可以有所帮助。”
          “我想也是。不知那时的你是不是就像现在的你?”
          “让你看看照片也不怕。不过,已经压在箱子底下了,真的不好意思,让你失望了。”
          “我可是没有半点要看的意思。”
          “可是实话?”
          “不去窥探一人的隐私,是我做人的原则。”
          “照片?隐私?又不是写真。”
          “也许会有的,比如合影,和一个男生的合影,而他又最终没有成为和你相伴一生的人。”
          “不会是激将法吧?”
          说完,明月把脸紧紧地贴在布娃娃上,一只手抓了长长的绒毛刷自己的鼻尖。
          雨越下越大了。随着雨点敲击窗玻璃的啪啪声,不时开一朵水花,又化成一股股细细地水流淌下。服务员把酒菜先后端上来后,明月打开一瓶白酒,一分为二倒入两个透明的白玻璃杯里。
          “谢谢你来送行。”
          两个玻璃杯碰在一起,发出一声脆响。
          他抿了一小口。明月一口喝下去有一指。第二次碰杯,明月提出来一口气喝完杯中的一半,并坚持由他来先喝。他提出来听着雨声慢慢喝,明月不依不饶,挣脱他的阻拦,率先喝完了杯中酒的一半。他看着明月的一双眼睛,感觉那里透着一股莫名的疯狂和凶狠。
          


          5楼2008-05-12 2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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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不想看到她喝醉,不想自己喝醉,不想去面对两个醉酒的人的那样的一种局面,为减缓喝酒的速度,他说想听她吹一段笛子。她突然提出来要他讲他和柳絮的故事,作为交换的条件。他告诉她柳絮已经死了。人死了,一切围绕她、和她发生过联系的过去,已仅仅成为了存在过,成为了悬浮在历史天空中的一个黑暗球体,不再发光,不再运动,不再有生命了,也不再有任何可能性的预示。登陆它,也便没有了任何的现实意义和魅力可言,徒增伤感罢了。
            “如果对于一个考古者呢?”
            他看着她,无言以对,特别是面对那样的一双眼睛。她已经张好网了,岂容他逃过去。

            他首先想起来的是什么?
            他参加的一次同学聚会。
            在赵建平家里,他们一帮子高中时的同学,他们中有的在口头上重点初中时就是同学了,尽情挥霍着赵建平家的酒和饮料,由赵建平赚取优越感。
            他喝醉了,是学会喝酒后醉得最厉害的一回。醒来后,他发现自己手臂上扎着液体,赵建平坐在他身边。他浑身无力,除了说话,连坐起来的力气都没有。赵建平拿来一袋保鲜奶,用牙齿撕开一个口,插进去一根吸管,又把吸管的另一端放进他嘴里,让他喝,像照顾小孩子一样,喝几口,就拿一块蛋糕让他吃,吃完了蛋糕,再接着喝奶。赵建平做这些的时候,一边夸张地告诉他,他吐了,吐了足足有一脸盆,都是红的,像是血,吓坏了她,赶紧打电话把一个当医生的熟人叫来,给他输上了液体。半夜里,他不顾赵建平的阻拦回到了自己的家。在洗漱间,他对着镜子擦去了嘴角和脸上艳丽的唇膏。
            那年,他刚结婚。
            那天,在他喝醉之前,赵建平告诉他,柳絮死了。
            赵建平是在电视新闻中看到的。在省会的大街上,一辆白色的轿车把横穿马路的柳絮撞出去了足足有十几米的距离。
            “记者说受害者生命垂危,不过是尽量掩饰交通事故的残酷罢了。想想吧,十米,一辆飞奔的轿车,是一块石头会是什么结果,何况是人,血肉之躯。”
            他不能接受那样的一种结果,却又不能不相信赵建平的讲述,以及她的合情合理地分析。他开始频繁地喝酒,而且每喝必醉,醉了就一个人躺在床上呜呜地哭。父母和梦菲不知道其中发生了什么事,劝不住他,就对他实行釜底抽薪,打电话告诉他的同学朋友不要和他在一起喝酒。同学和朋友都不理他,他就往赵建平家里跑,赵建平表面上答应了他的父母和梦菲不让他喝酒,暗地里却不阻拦他,有时还陪他,两个人一起喝得醉熏熏的。不过,那段时间里,赵建平的心更多的是在关注一些美容广告,总是在不停地抱怨,抱怨生完孩子后小腹上堆满了脂肪,脸上长了雀斑,抱怨一只眼睛是单眼皮,还有嘴唇太薄,缺少性感。他心烦的不得了,却又只能听,而且还要不时地回答她提出来的问题。这种日子一直到他的孩子出生才得到了改观。

            “还记得一首叫《小芳》的歌吗?”
            “当然。”
            “也许,她从来就没有过与你共渡一生的奢望。”
            明月临别时说的话再次在耳边响起。秦风不相信是这样的,心里却又有着说不出的悲哀。


            6楼2008-05-12 2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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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树林的南侧是一片人工的鱼塘,有的塘中养着鱼,有的塘中养的是培育珍珠的河蚌。那个时候的我们,意识里珍珠是极珍贵而且神奇的东西,想象中拥有了一颗珍珠便会拥有无比的荣耀和无尽的财富。于是,千方百计,终于在某一天觅得了机会,几个人偷到了一个河蚌,拿回学校,藏匿在宿舍的被子里,说谎请了一节课的假,找到一个特别偏僻的地方,把蚌壳咂开,得到的却是一堆如泥的蚌肉和蚌壳的碎片。塘中的鱼大概是人工喂养的缘故,一点也不怕人。记得一位同学,自小在水边长大,自吹是捉鱼的能手。一次,在鱼塘边走,看鱼塘的人不在,我们要他露一下身手。他说要是让看鱼塘的人逮住他了,谁也不能跑,如果老师知道了,要说是大家一块干的。我们说行,其实心里想的却是只要一看到看鱼塘的人出现,拔腿就跑,而且在他捉鱼的时候,每个人都做好了随时跑的准备。他说谁跑就怎么样他娘,一边把两只袖子挽起来,提了提裤腿,在鱼塘边爬下来,一只手的十指弯曲成虎口状,眼睛跟了在附近水里游来游去的鱼。一条鱼游过来,他的手猛地朝水中一抓,只听到哗的一声响,一条半尺多长的金色的鲤鱼已经在人手里摇头摆尾挣扎了。接下来,他带了我们迅速地逃向安全的地方,用木棍给我们烧鱼吃。那是我第一次吃鱼,也是我第一次体味到鱼刺卡在嗓子里的感觉。
              鱼塘的南侧是在旧河道里修整出来的良田,坦荡如砥,阡陌纵横。渡槽、树林、鱼塘、田间小路,平时,不乏有书呆子,怕受到影响,总是一个人,捧一本书,一边走,口中念念有词。偶尔停一下脚步,望着远处的某一物或一个身影,良久,一副怅然若失的样子;断不了也有偷偷幽会的有情人,两个人先是按照事先约好的,为遮人耳目,一前一后走出校门,在远离了他人视线的地方才并肩而行;来散步的,有的只把散步做为一个幌子,约了要好的同学,不远不近地跟踪“爱你在心口难开”异性同学。也不是担心她(他)会和另一个约会,是为了心中的一份莫名的牵挂,为了能看着天天看也看不够的她(他)。有的只为散步,几个人说说笑笑,毫无目的地走来走去。如果无意中惊扰了僻静处说悄悄话的一对,看到他们一副厌恶的表情,惊慌地逃避,散步的乐趣平添了几分,是意外的收获。有男生专门结了伙专捡僻静的地方去的,为了能有意外的发现,根本上是因为强烈的好奇心和嫉妒心。
              在白天的时间远远长过夜晚的时候,因为有较为充裕的的时间,有的人会走得很远,去学校西面,对岸的山上。那是些低矮的山,山上没有树木,茂盛的野草中点缀了丛生的荆棘和酸枣树。说是酸枣树,并没有我们想象中树的样子,严格来说也算是荆棘吧。因为离学校远,很少有人来。而来者,便可心情享受它的宁静,享受到那种属于自己世界的温馨。在这里,常常会看到一头牛伫立在山顶,悠闲地反刍。拴着牛的是一条长长的皮绳,以皮绳为半径的圆内,地上的草被啃食的净光。看不到牛的主人。走在山上,荆棘下或草丛中常常伏了一只野兔,你看不到它,它却感觉到了危险的逼近,突然从藏身之处窜出来,连蹦带跳,眨眼间已在百米之外了。兔子并不可怕,甚至是温驯可爱的,只因为事出突然,再胆子大的人也不免会被吓一跳。
              “有时,一只灰色的鸟被你惊飞,它一点也不惊慌,只是飞得很快,射出去的箭一般。它会找附近一个高处落下,还冲你啾啾地叫,引诱你去追它,捉它,因为它要保护它的家,它下的蛋或已经孵化出来的小鸟。它的家就在你脚下不远的地方。如果你认为它的窝就在它落的地方,大部分人会这样认为,追过去了,离它很近了,它才又飞起来,再次在不远的地方落下,冲你啾啾叫,叫声听起来有点凄凉,给你一种它受伤了,飞不动了的错觉。你继续向它追过去,想应该不怎么费力就会捉到它了。而事实是你永远也不可能追上它,更不要说想捉到它了。当你就这样一小段一小段路地追下去,离它的家就越来越远了,即使你发现自己受到了它的欺骗,想回到原来的地方,找到它的家已经不可能了。
              


              11楼2008-05-12 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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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我想无论到了什么时候,在哪儿的一所学校,都会有被老师称作“调皮蛋”的几个学生。一九八五年,夏天快过去的时候,我就是跟了我们班里几个被老师称作“调皮蛋”的同学在口头水库里学会了游泳。
                不管教师对他们是如何认识的,对他们我是有着一种敬仰之情的。
                他们有着比“城墙拐弯儿还厚的脸皮”(老师语)。他们有着被别人一点就破却又引以为自豪的小聪明。他们有着敢作敢当的叛逆性格。他们有着超乎想象的生存的智慧。尽管我有着与他们天壤之别的性格,他们还是喜欢把我当朋友。因为这样,他们就可以轮渡戴我的电子手表了,把衣襟高高挽起,向女生们炫耀,向他们暗恋着的女生炫耀。他们还借穿我的白色的运动鞋。我们班共有两个人穿白色的运动鞋,另一个人是赵建平。我也喜欢做他们的朋友(那时,我简单地把朋友理解为经常在一起,可以互有一些不为人知的小秘密。),和他们在一起厮混,在他们的掩蔽下提心吊胆地做一些道德、校规所和家长所不容的事,在不被发觉后感觉自由自在,潇洒快活,向其它男生吹牛或者在其它男生吹牛的时候也觉得自己很男生。他们的叛逆性格响应着我在严厉的家教下不得不蜇伏下来的东西。而且,我很快发现,他们借用我的东西在女生面前炫耀自己,而女生却把她们更多的目光投向了我。因为她们知道他们用来炫耀的东西其实是我的。晚上的自习课,他们偷偷地溜出教室去邮电所或口头水库管理处或国营旅馆去看电视。那段时间里,先是播放《射雕英雄传》,后来又播放《陈真》和》《霍东阁》。现在的小青年谁都能哼几句浒歌曲。而那时的我们热衷的却是照着电视里的动作,比猫画虎地比划几下大侠们的绝世武功。他们前脚走了,班主任后脚来教室里巡视,看到他们座位空着,课桌上的书掀开在刚学的内容上,就问他们的同桌,他们的人呢。没有人敢得罪他们,所以谁都不敢吭声。于是,班主任就走到我前面,问我。我告诉了班主任,他们也不会怎么样我,一来我是班长,要履行职责,二来他们还要戴我的手表穿我的运动鞋。但是我觉得不能出卖朋友,又不能简单地对班主任说不知道,就说刚才还在呢,可能是去厕所了吧。看看不在的都是几个调皮捣蛋的家伙,班主任当然不会轻易地就相信我说的话,在他们空出来的座位上等,等过了去厕所的时间,起身走了。我不由得为他们担心了。终于,过了一会儿,他们回来了,排着纵队,推开教室的门,鱼贯而入,每个人都耷拉着脑袋,脸上是沮丧和得意混杂的表情。他们的后边是神色严厉的班主任。回到座位上,在班主任的眼皮底下,他们驯服得像羔羊。但是,班主任一走,他们立刻活跃了起来,先是用一招刚学来的武功向大家炫示他们的收获,接着便问是谁向班主任告了他们的状。在开口骂之前,他们会先问我是否向班主任说了什么。
                接下来的两三天里,他们会是班里遵纪守法的模范。但是,两三天一过,看电视的瘾又上来了,把班主任的批评忘到了脑后。为了不让班主任再次逮住,他们会选择与上次不同的地方去看电视。那时有电视的也就学校附近的几个公家的单位,班主任还是抓到了他们。相信批评会一次比一次严厉,而他们竟能丝毫不放在心上,依然做到我行我素。自习课结束后,他们还会跑出去,充分地利用自习课结束到熄灯的一段时间。因此,一段时间里,他们是宿舍里睡眠最晚的,睡眠不足,第二天不想起床,上操的钟声响个不停,他们干脆扯了别人的被子一起蒙在头上,或者把头压在枕头底下。班主任来查宿舍,他们被叫醒,使劲睁开眼,说脖子疼,而且难立即做出一副疼痛难忍的样子来。班主任说找医生看看吧,吃点药。他们就说爬一会儿试试吧,翻身爬了,拿一个枕头放在肚子下面,呲牙咧嘴让班主任看。之后,一觉睡到精神抖擞,起来扒拉几嘴凉饭,不饿了,去口头街上溜达,不幸被班主任撞见,就说去药铺抓药了。
                装病曾是他们屡试不爽的一个法宝。遇到不喜欢的老师上课,装病请假;天气炎热,想去水库里洗澡,也装病请假;没有原因,只是不想去听课,也非装病请假不可。头疼、头晕、呕吐、肚子疼,大体上也就这样几种病,不会危及生命,又不舒服,影响上课,歇一歇,说好就好了。渐渐地被班主任看破了,又不说破,暗地里要给他们些颜色看看。
                


                18楼2008-05-12 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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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班主任是略懂一些医术的,针灸。他有一个小盒子,里面放着长短不齐的细细的银针,他的桌子上也常见一本书页发了黄的《针灸集成》的书。
                  他们中又有人去请病假了。
                  “怎么了?”班主任问。
                  “脑袋疼。厉害的不行。”
                  “过来我看看。”
                  他走到班主任面前。班主任用手在他额头上放在一下。
                  “不是大病,我给你扎两针吧,马上就好,也为家里省点钱。”
                  “还是找医生看看吧。”
                  “不用。我准能看好。家里供你们上学不容易,替家里省点钱吧。”
                  班主任拿出他的小盒子,打开,从里面慢慢地抽出一根银针。他开始有点怕了。
                  “老师,疼不疼?”
                  “不疼。”
                  “不会把人扎坏了吧?”
                  “扎不坏。”
                  “扎哪儿呀?”
                  “伸出手来我看看。”
                  班主任用手在他的手上捏着。他人手开始哆嗦了。
                  “哆嗦什么呀?”
                  班主任手中的银针宛然刺入了他手上的虎口穴。他疼得呲牙咧嘴。
                  “不疼吧?”
                  “疼。老师,别扎了。”
                  “不疼。一点也不疼。脑袋还疼不疼?”
                  “疼得更厉害了。”
                  “那再扎一针。”
                  教师又拿出一根银针,扎在他手上。
                  “这回还疼不疼?疼就再扎一针。”
                  “教师,不疼了。”
                  “真不疼了?”
                  “不疼了。”
                  “再扎一针就彻底好了。”
                  “老师,别扎了。”
                  “真不扎了?”
                  “真不扎了。”
                  “能上课了吧?”]
                  “能,能。”
                  一个人试过了,说与其他人,其他人不信。几个人轮流试过了,在一起议论,渐渐地就悟出些道儿来,真有病也不敢去请假了。他们开始旷课,以躲过班主任的银针。
                  我常常替他们担心的是如果家长问起学习的成绩来怎么办。后来,慢慢知道了一些底细。他们对付家长也不外乎两大绝招:
                  第一招,说谎。
                  第二招,硬着头皮说谎。
                  炎热的夏季,那片湖水的湛蓝和清凉是脑海中挥之不去的诱惑。随他们一起去冒一次小小的风险,到水库里游泳,我大多会选择午休和下午放学后的时间。偶尔自习课上请假一次病假,班主任也会毫不犹豫地“准奏”。我是属于老师比较喜欢和放心的那类学生,有求必应,从来就没有被怀疑过有不良的动机。
                  有我在,他们也会变得小心起来。他们希望我能和他们在一起。
                  学游泳,先是在水深刚过膝的地方,双手拄地,头高仰着,练习双腿打水,到没脖子深的地方,学习用一只手捏住鼻子潜水,再过渡到不用手捏鼻子潜水。潜水是学习游泳的基础,可以确保你不会被水呛着,进而大着胆子去学狗刨的动作。学会了狗刨,再学其它的泳姿就有了基础,就会事半功倍。大多数人学游泳,都是从狗刨开始的。在水库的沟叉里选择一个狭窄的地方,从此岸刨到彼岸,再从彼岸刨回来,如此周而复始,往返不止,渐渐地可以游较长的距离了。开始时紧张,手脚不能协调,胡乱扑腾,浪费体力不说,越发的身体不能浮起来。时间稍长,胆子大了,身体也放松下来,手脚的动作也能协调了,有了节奏,就不觉得有多么的累了。我在学了一阵子狗刨以后,在他们的怂恿和保护下,向深水中做了一次挑战,成功了,胆子更大了,一个人就敢在深水里游来游去了。仗着学会了狗刨,就学着他们的样子,开始学一些游泳的花样了。仰泳、蝶泳、立泳——身体在水里呈站立的姿态,两只手不动,凭两条腿在水中摆动。还学会了“露小鸡”,仰泳时,腰部用力向上一挺,露出整个腹部。也能不用手捏了鼻子,一头扎进一丈多深的水里,抓上一把水底的泥沙来。
                  每次下水之前,他们都会不约而同地做同一个动作:脱光了衣服后,把尿撒在手心里,抹到肚脐眼上。他们的理由是,这样可以预防下水后,因为水凉而导致的肚子疼。游泳结束,他们又会在岸边跑一会儿,直到出了汗为止。他们的理由又是,游泳后,如果不出汗,用指甲在身上一抓会起一道白印儿;相反,如果出了汗,就抓不出白印儿来。他们小学的时候,老师就是用这个办法来验证他们是否去水里游泳的。他们也用这个办法来对付老师,而且从没有露过馅儿。
                  


                  19楼2008-05-12 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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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似乎是被我看羞了,抿嘴一笑,回头望着面前的鱼塘。水面已经恢复了平静,轻风吹来,荡起一道道细小的波纹,金光闪烁。水下鱼儿来回穿梭。
                    “现在好了,什么都看不出来了。就是看鱼塘的那个罗锅来了,看到水里有石头,我们不认帐,他也没有办法了。”
                    “你也知道看鱼塘的人是个罗锅?”我问她。
                    “我也常来这儿的。”她说。
                    “想不到你还挺狡猾的。”我说,抬脚把一颗小石头子踢进鱼塘里。
                    “你平时看起来不是那种调皮的男生。”她说。
                    “这算什么?”我不想被她想成是一个什么都听老师和家长话的男生,目光在地上搜寻我可踢的石头子。
                    “鱼也怕吓唬的。”她说。
                    我当然知道。不仅仅是鱼,有哪一种除人之外的动物不怕吓唬的呢?但是,我就是要不苟同她的观点。
                    “你怎么知道?你又不是鱼?”我说。
                    “将心比心呀。鱼也是生命。”她说,“你也一定知道的,故意这样说的吧。”
                    周围三三两两来散步的学生越来越多。我想同班的同学也应该有来的了,准备离开,她提出来向我借书。我在口头上初中的时候,父母为我订了《少年文艺》和《中学生学习报》。其他的学生都没有订,即使是赵建平当时也没有这样的待遇。我从挎包里拿出来三四本《少年文艺》让她挑选自己喜欢看的,她对每一本都爱不释手。她夸我的作文写的好,写得洋气。我飘飘然,却假装谦虚,说都是从书上抄下来的,其实一点也不会写作文。她捂着嘴笑。
                    “班里的女生都夸你脑瓜好使,聪明,将来一定能考重点高中,考大学。”
                    “上大学有什么了不起的。”我也想上大学的,那是我父母最大的心愿。但是,我却继续着对她的不以为然。
                    “你是商品粮,没有受过种地的苦,所以不知道将来上大学有多么好。”她说。
                    “种地怎么了?”我说。
                    “你试试就知道了。三伏天,去地里干活儿,就像除小苗吧。”她说。
                    我问她小苗是什么,她告诉我小苗就是谷子的幼苗,还告诉我除小苗是怎么一回事:一棵一棵地紧挨在一起,要留下大的、壮的,拔掉小的、弱的,简直就像揪脑袋上的白头发一样难。
                    “可以慢慢干呀。”我说。
                    “是呀,慢慢干。可等到秋天了,人家别人家的谷子就熟了。”现在细琢磨,她的话里是有着埋怨的意思的。
                    她的那枝横笛斜插在书包里,放在身边。她的书包是那个时候学生们常背的书包,手工做的,是把家里黑的、白的、红的、花的、蓝的等等各种颜色的布的下角料,裁成同样大小的三角形,先用数个三角形再拼成一个正方形,再用数个正方形拼成一个书包的面儿,里面还衬了里子,缝成一个正方体的样子,朝一边开口,口上缀了两根一指宽的带子,也是用布缝成的,只能用一个肩挎。她的书包旧了,褪色严重,缝接的地方也起了毛。我弯腰从里面抽出她的横笛,拿在手里把玩。那七个闪亮的铜箍上影出了我面部的影子。柳絮在聚精会神地看借我的书。我琢磨一番后,试着吹了一下,发出呜呜的声音。柳絮便抬起头来看着我。
                    “以前没有练过吧?”
                    “这有什么难的呀。”
                    “你肯定一学就会。”
                    “学会了又有什么用呀?”
                    柳絮浅浅一笑,从我手中拿过横笛。她的手指纤细,感觉仅仅是皮包了骨头,没有那种应有的圆润感,黑黝黝的,也没有应有的光泽。我首先看到的是她手的背面。她的掌心,皮肤干涩蜡质,纹线细密而且折得很死。我还从来没有看到有那一个女孩子的手像她,像鸟的爪子一样。“像鸟的爪子一样”,或许我不该这样来形容她的手,但那的确是最合适不过的词了。后来,我了解了她的一些情况,明白了她的一双手怎样成了那种样子,内心产生了深深的怜悯,握着她的手,鼻子一酸,眼泪在眼眶里打转。
                    “怎么了,一点都不像你了?”她看到了我眼里的泪水。
                    我抚摸她的手,一遍又一遍,似乎是要把那种粗砺的感觉深深地刻入我的记忆。
                    


                    24楼2008-05-12 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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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天都擦擦手油就会一天天变得光了吧?”我幼稚地问道。
                      “一定会吧。门市部里那个女售货员的手就光得不行,她拿过的东西都带着一股擦手油的香味。”她说。
                      “你也擦擦手油吧。”我说。
                      “用不着。一沾水就洗了。”她说。
                      “洗了就再擦。”我说。
                      “那得买多少?再说,光一双手好看有什么用?”她说。
                      “冬天就不会冻手了吧。”我说。
                      “我的肉皮天生就不好,擦再高级的也照样会冻手。”她说。
                      “冻了手就写不成字了。”我说。
                      “怎么会呢。就是动着它了疼。动不着的时候就痒痒,想抓,越抓越痒,越痒痒越想抓,又怕抓破了,不敢抓,才难受哩。不过,从小就冻手,也习惯了。”她说的如此不在意,让我拥有了一种美好的心情,感觉莫名地振奋。我至今忘不了她说话时,苦难的心里所充盈着的乐观,还有对命运的一种忍耐。
                      她把书放在身旁的地上,双手握着横笛,端在唇边,轻轻地抿了抿其中的一个圆圆的孔。我不屑于去跟了一个女生学吹奏横笛,掉头东张西望。她弯腰把地上的书拿起来,用衣袖轻轻地抚了抚书皮,其实书皮上什么东西也没有沾上,冲我歉意地笑笑,坐下来,把书放在她腹部和两腿形成的一个夹角里。她吹奏的时间里,我时而看着鱼塘,时而看着鱼塘对面杨树和柳树混生的树林,时而看着南面一望无际的麦田。太阳西下,正要落入西边的山里,桔红的柔光透过树叶日渐稀疏的树林,在地上,在水里投下了无数跳动的光斑。金黄色的鲤鱼在水里游来游去,用嘴游戏水面上一片片柳树的叶子,不断制造出一片片迷人的涟漪。一群群鸟雀从四面八方飞来,投入林中,在树头跳跃、追逐、鸣叫,空中纷纷飘落的树叶突然间稠密了。我拒绝听她的吹奏。是我不懂音律吗?现在回想起来,她的吹奏是低沉而且充满了忧伤的。我的感觉就是这样。她每次吹奏也都给我这样的一种感觉。新婚之夜知道我是怎么度过的吗?录音机里一直放着横笛演奏的盒带。我不是为了听,而是为了看。我看到了柳絮的手指在笛管上迷人活蹦乱跳,像一条条小鱼一样。她的手指的跳动当然是有韵律的,但我就是看不到它们的韵律。
                      笛声停了,柳絮的心随她的笛声去了远方。一片菱形的柳叶落入她略微发黄的头发里,她毫无察觉。我看着她的手,她的手指像吃饱了奶的小动物一样静静地贴在笛身上。
                      “好像是学校敲吃饭钟了。”
                      钟声响过之后,过了一会儿,她提醒我似的说道。
                      “我带着干粮。”我说。我原来也没有想在学校的食堂里吃晚饭。大多数同学和我的情况差不多,从家里来的时候都带着干粮,什么时候饿了就什么时候吃,吃过之后去学校的水塔那儿喝点凉水。
                      “我也带着干粮。”她说。
                      “食堂里的饭和猪食差不多。”我说。
                      柳絮被逗笑了,问我还要不要吹她的横笛。我说不。她把横笛插进书包里,又把借我的书小心翼翼地放进去。
                      “什么时候还你?”她说。
                      “我都看过了。”我说,“等你看完了吧。”
                      “上学本来就不是什么享福的事。人们常说没有苦中苦,哪儿来的甜中甜。如果是先吃过黄莲,天底下就没有苦的东西了;如果是先吃过了白糖,天底下就没有甜的东西了。”
                      她把沉甸甸的书包放在并拢的双膝上,抱在胸前,望着夕阳下的鱼塘,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我问她黄莲是一种什么东西。她说不知道,只听家里的大人们说是天底下最苦的东西。
                      “有多么苦?”
                      “反正苦得不行。”
                      “白糖是天底下最甜的吗?”
                      “我是打个比方。”
                      “比白糖甜得东西多哩。”
                      “我想也是。”她笑盈盈地看着我,“你吃过榆钱饭吗?”
                      “没有听说过。”
                      “可好吃哩。”她说,“春天,榆钱正嫩的时候,拿个筐,爬到墙头上,够到一个榆树枝,一大把一大把地捋榆钱。下来把榆钱的蒂把儿摘了,用水淘干净,可以做榆钱小米饭,也可以做榆钱玉米粥,要是里面再放几根杂面,熟了以后炝个野葱花油,加上点盐,吃起来真是又光又香。真的好吃哩。”
                      


                      25楼2008-05-12 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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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上,我做了一个吃山药面合烙的梦。梦里,跟我妈说我想吃山药面合烙,我妈说不会做,我缠着她不罢休,她就去借了东西,又请了人来帮忙。结果,她请来的人竟是柳絮。柳絮我们一家人在一起吃饭。爸妈都说山药面合烙好吃,夸柳絮的手巧。醒来后回忆梦里的情景,清晰得如昨天刚发生过的一样,而且唇齿间隐约还有山药面的香味。

                        过了两个星期,或者是三个星期,柳絮还了我的书。为了不让别的同学对我们有什么议论,柳絮在还书的时间上显然也是经过了深思熟虑的。那天,教室里只有我们两个人。她走到我面前,把书放在书桌上,说看完了。我说还看别的吗。她说现在不了,以后吧.说完就走了,出了教室的门,大概是去了厕所吧,过了一会儿又回来了,坐在座位上看书。
                        我看着桌面上她看过的书,呆呆好出神,说不清当时脑子里都在想什么,反正老盯着那几本书看。有一个男生进来,看到了我桌子上的书,向我借。我不想借给他,说不上为什么,就是不想借给他。
                        “我还没有看。”我没好气地说。
                        “就借一本。”同学说。
                        “等我看了。”我说。
                        他朝柳絮的背影看了看,我也朝柳絮的背影看了看,之后两个人面对面地吵了起来,差点打架。他丢句“不就几本烂书嘛,叫我看也不看了。”转身离去,出门的时候狠狠地踹了一脚门,以发泄心中的不满。
                        我朝柳絮的座位看过去,不知什么时候她已经悄然离去。
                        我想我的莫名其妙的表现一定会在她心中产生不好的印象吧,有点后悔没有借给同学书,还和他吵架。
                        我一页一页地掀了看柳絮还的书,似乎是要发现什么的,结果什么意外的发现也没有。
                        我所要发现的是什么?无非是想柳絮会在我的书中留下什么吧。一张纸条、几行字,或者其它别的什么。说白了就是自做多情呗。都这个时候了,我还有什么说不出口的呢。
                        天气转冷之前,柳絮又向我借了几本书。还书的时候,天气刚刚变冷,而她的手已经冻了。她冻了的手肿着,乍看是红润的,不再像以前手指又黑又瘦细,好看了许多。她把书放在我面前的一瞬间,我冲动地几乎要伸出手去,装做接过书来,摸一下她的手了。
                        我抬头看她,她已经转身背对我了。穿了厚衣裳,她的身体看起来也不像以前那样单薄了。
                        我把书放进军用挎包里,准备星期六下午带回家。

                        一九八五年元旦之前的一段时间里,我的麻烦事接二连三。
                        先是上英语课,我忘了自己在干什么,反正是没有认真地听老师在上面讲课,被英语老师发现了,用粉笔提醒我。
                        她每次掷向我的粉笔落在了我前排一个同学的头上。是个男生,他用手捂着被砸疼的脑袋,磨磨蹭蹭地站起来,一脸委屈和无辜地看着怒气冲冲的老师。
                        “SOYE,PELSESIT。”英语老师用英语说。
                        她第二次掷向我的粉笔力道更足了,我已经知道是冲我来的了,一偏头,粉笔砸在后面的墙上,啪的一声碎了。
                        我自觉地站起来,迎着同学投来的目光,毫无惧色地看着英语老师。她说:“下课后去我的办公室。”说完,又继续讲课。我保持着立正的姿势听她讲课,同桌拉我的衣角示意我可以坐下了,我使劲踩了一下他的脚。
                        “怎么还站着?”英语老师头也不回地问道。
                        “老师还没有说让我坐下。”我应道。
                        “你一直站着好了。”英语老师说。
                        “我应该站着。”我说,一点也不示弱,而且站得更直了,一动也不动。
                        下课铃响,她拿起讲议夹前脚走,我后脚跟着去了她的办公室。听到身后传来同学的议论,我还做出了一副气昂昂的样子,像是去受表扬的。
                        进了办公室,英语老师把讲议夹朝桌子上一摔,转身把门关了,在我对面的一把椅子上坐下来。我毫不胆怯地和她对视。
                        “你上课干什么了?”她柔和的语调是压抑着的怒火。
                        我不吭声。
                        “在课堂上,和老师唱反调是不是觉得挺英雄?”她接着问。
                        我还是不吭声。
                        


                        27楼2008-05-12 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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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什么不说话?”她又问。
                          我依然不吭声。甚至我冲她冷笑了一下。
                          终于,她矮小单薄的身体颤抖起来,抓起桌子上的讲议夹,抽我的后背。
                          我不想躲避,就没有躲避。
                          她一下又一下地抽我,讲议夹被打散了。后来她也累了,就停了手,气喘吁吁地看着我,沉默着。她先是使劲抿了抿嘴唇,一双眼睛就变得湿漉漉的了;接着眨了眨眼,两行泪水就在并不比我老成多少的脸上滚落了。
                          我看在眼里,突然如鲠在喉。
                          她担任我们的英语课那年,就是一九八四年,才刚刚从师范学校毕业。
                          从事情发生后的第二天起,她开始“报复”我了。每天上英语课都要点名让我站起来背诵前一天学的英语课文;我的英语作业本上也常常写下这样的批评:“书写欠规范,重写。”让我恨她得要死,在背后骂她。
                          但是,初中三年级的后半段,中考复习,她却送给了我一套英语复习资料。这是作为英语课代表也不曾享受到的礼遇。
                          后来,我在行唐高中上三年级,她调到行唐高中,接替原来的英语老师担任我们的英语课。于是,我很快就担任了班里的英语课代表。每次去她的办公室,她都会给我倒杯水,偶尔还会让我留下来聊会儿天。“越是一个优秀的学生,越不是整天一头扎在书堆儿里的学生”是她常和我说的一句话。“曲也高,和也寡”是她墙上挂的一幅字画,至今还记得。
                          她结过一次婚,刚刚过了一个月又离了。她结婚的时候,我已经上了大学,我是她的学生中唯一参加婚礼。现在她独身,把工作辞了以后,她做了生意人,天南海北地跑。生意还不错。有时,她回到行唐会打电话,两个人一起吃顿饭。她抱怨行唐没有一家咖啡馆,所以每次都自己带速溶咖啡。我很尊重她,她是我的良师益友。可惜我不是一个争气的学生,让她失望了。
                          我当然不是指学习。

                          接着,我又和一个叫李强的同学打了一架。
                          有一天自习课上,听到我们前排的女生窃窃私语,议论高中班的一个老师,也就是李强的哥哥。大意是他要和学校的一名未婚女老师谈恋爱,对方不愿意,他就死皮赖脸地赖,在女老师的教室里不走,还要强行和对方亲近。回到宿舍里,我就怎么看李强怎么不顺眼,就骂指桑骂槐地骂李强的哥哥,故意让李强听。李强听不下去了,答了腔。
                          “秦风,你骂谁?他是我哥哥。”李强骄横地说。
                          “谁是你哥哥?我怎么不知道?”我装傻。
                          “你怎么能不知道?”李强说着,在我对面站住了。
                          “我知道他是我小子。”我话音落地,旁边的同学都笑了。
                          “你再骂你一句?”李强冲我举起了拳头。
                          我不得不骂了。
                          我骂着,朝他扑过去,打他的脸,打空了。他趁机一拳打在我肩上。他也是准备打我的脸的,偏了。挨了一拳,我更加兴奋和主动,跳起来,一脚踢中他的腰。他抱住了我的腿。我顺势抱住了他的脖子。又一番挣扎之后,我俩变成了摔跤的架势,就是人们常说的“鸡打架”,相互抓了对方的手臂,在宿舍的中央转来转去,都在找机会把对方摞倒。他突然用了一个扫趟腿,踢中了我的脚脖子,把我摔倒。他也倒了,我在下,他在上,骑在我腰上,还把我的两只手也压在胸前不能动弹。应该说我们的身高和体重都差不多,但李强比我劲大多了。
                          这时候,赵梦军等几个平时和我不错的同学,不敢得罪李强,不敢拉偏架,只在一边劝李强,说他把我摔倒了,算了吧。
                          “不打就不打了。”李强看着地上的我说,等着我放弃抵抗。
                          “打”我说,突然一挺腰,却没有把李强从身上翻下来。
                          “还打不打?”李强问,脸上带着得意的笑。
                          “打。不打的是小子。”我说。
                          “你不沾。”李强说。
                          “我不怕。”我说。
                          “那好,你就这样躺着吧。”
                          “是好汉,你别让老子起来。”
                          “你还骂?”
                          “骂你怎么了?”
                          我又骂了一句。李强也还了我一句。我们两个就这样骂的时候,班主任来了。晚自习课上,我只穿了棉袄在讲台上,面对同学念了我写的检查。我用来套棉袄的褂子被李强撕破了袖子。免得回家被我妈看到了,打破砂锅地问,还要说谎,就求赵建平带回家,由她妈妈帮我缝好。赵建平的妈妈有着一手好针线活儿。

                          又是一个学期结束了。期末考试前,我感觉良好;没有想到考试成绩出来,我竟排在全班前十名以外,让我不由地怀疑是老师给我打错了分。放假回家,还没进屋门就被问成绩,吃饭前就挨了一顿揍。吃过饭,父母一起帮我找学习倒退的原因,先问我,我说不上来,就挨了第二次揍。那个寒假,除了大年除一,其余都是过得犯人一样的日子。有一天晚上,准备睡觉了,整理桌子上的东西,碰掉了一撂书,拾起来的过程中无意中发现一本《少年文艺》封底的画上有轻轻的笔迹,拿到灯下一看,写着两行字:
                          “如果有缘
                          我们一路同行吧”
                          我把它放在枕头底下,枕着它,感觉有一只温暖的手轻轻地放在脸上,有一双脉脉含情的眼睛在黑暗中注视着我。
                          我怎么能肯定是柳絮写给我的呢?我没有任何的证据。我后来也没有向柳絮问起过。
                          我有一种感觉,直觉。
                          对此,我深信不疑。


                          28楼2008-05-12 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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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章

                            一九八六年农历的三月二十八日,口头一年一度的庙会,我第一次见到了柳絮的母亲。
                            她应该有着和我妈差不多的年龄,看起来却要比我妈苍老许多。她的头发白了将近一半,黑发夹杂在白发之间,特别是发际,就像冬天寒冷的早晨赶了长长的路,落上了一层霜花。她的头发干涩僵直,没有光泽,让人联想到秋天干枯的草。看得出来,她来学校前是对它们做了细心的梳理的,用那种又薄又窄的铁片做的染了黑漆的卡子卡着,显得纹丝不乱。她比女儿还要瘦,仿佛整个身体只剩下了一副骨骼和包裹骨骼的皮肤了,胸部、腹部、殿部,看不到任何关于一个女性的感性的物质的形状。她已经掉了两颗牙齿,上下各一颗。关于掉牙齿的经过,柳絮是这样向我描述的:吃完饭,我就发现我娘的上下牙床上各有一个豁口,跟她说还不信,去照了照镜子。一定是就着饭一起吃进肚子里了。她朝我手里递粽子,捉住我的手,让我感觉她的手像粘满了沙粒一样粗糙,硌手。而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她右手大拇指上的一个裂口,就是人们常说的冻得“裂子”:皮肤向两侧张开,有半公分长,几毫米深,里面积了洗不下来的黑色的污垢。之前,我也曾经想象过柳絮母亲的模样:一位被清贫的日子所累的母亲,衣服不太合身,而且陈旧,却整洁干净;面容憔悴,却丝毫没有向生活屈服和妥协的一种神情,笑声响亮感人,表现也内心的执着和豁达,以及对未来的希望。说不上来为什么我要去想象这样的一位母亲的形象,更说不上来她几乎我想象中的一模一样。她让我在内心感觉到格外的亲切,仿佛她才是我真正的母亲。当她把一个粽子硬塞进我手里的时候,我在心里叫了她一声妈。我也真的希望那就是我的母亲。

                            “你不嫌她们家里穷?”明月说。她似乎也在被这样的一位母亲感动,眼睛湿润了。
                            “在富裕的家庭和理想的母爱之间,我更愿意选择后者。”秦风说。
                            “两者合一当然更好,是吗?”明月说。
                            “当然。谁不想过得富裕一些,向父母要什么就能得到什么。但常常不是这样。家庭的富裕更多导致的是母爱的贫乏。因为她们会想你所要的物质的东西我都给你了,你还要什么呀。我的感觉就是这样。”
                            “或者是这样子。我只是想。”
                            “简直是一定的。比如,你想在母亲的怀里靠一靠,她会担心你的手弄皱了她刚买的新衣服,把你推得远远的,对你渴望抚慰的眼神视而不见。”
                            “你的孩子呢?也和你一样?”
                            “我相信他会比我幸福。”
                            “梦菲不仅是一个好妻子,还是一个好母亲。”
                            “在我父母的眼里是这样的。”
                            “即便她只能做到这一点,也是不容易了。她是一个聪慧的女人,一个会做女人的女人。”
                            “这样说,是深有感触的吧?”
                            日月的脸上飞快地掠过一丝苦笑。“你应该去理解她,她心中的苦、左右为难和对当时所做的选择的坚持。这样,也许你会发现你真的很幸福了。”
                            “我努力这样做过,做不好。有时能理解,有时又不能理解。不知道这种反复是否对她是更深的伤害。”
                            “你认为呢?”
                            “她的心永远是一个深深的海,波澜只在海的无限深处,海面上永远都是宁静的,从不见任何风浪。”
                            “那是她很有克制力。”
                            “我倒感觉是一种麻木的表现。”
                            “错。”
                            “愿领赐教。”
                            “你怎么嘻皮笑脸的?”
                            “好吧,我严肃点。愿领赐教。”
                            “那是一种期待得到回报的、即使希望成空也无怨无悔的付出,是由心发出的无声的呼唤,是像今晚一样缠绵不绝的春雨。我向你保证,梦菲清醒的很。这是她聪明的地方,知道自己该怎么做和不该怎么做,掌握了一个很好的度。”
                            “我怎么觉得你是在朗诵诗歌。”
                            “你不理解女人。”
                            “你真的是一个危险人物。”
                            “也许吧。”

                            口头庙会,那天我妈也来了,也到学校看了我。上午的第二节课上到一半的时候,她叫我出来,第一句话就是告诉我她在玻璃里看见我上课东张西望的,问我是不是在搞什么小动作;然后就问我饭票还够不够吃,给了我三块钱,让我中午不要在学校食堂里吃了,想吃什么就去庙会上买什么,趁着同学都去赶庙了,在教室里安安静静地学习;接着,还没等我说想让她带了我去庙会上转转,又说别忘了寒假里写的保证书,就走了。我看看挤在学校门口的学生家长,真的想哭。我写了什么保证书?大概是说新学期一定努力学习,争取个好名次之类的吧。具体的我也忘了。这些和柳絮也没有说起过,想必是写保证书也就意味着我向父母投降了吧。
                            


                            41楼2008-05-14 1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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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课的铃一响,不到两分钟,同学蜂涌而去,教室里只剩下了我一个人,孤零零的,真好像是没有要的孩子似的。我不想看到同学拉了家长的手那种兴高采烈的场景,但也无心坐下来学习。听到门口的喧闹声渐渐平息了,我又在教室进里坐了一会儿,回到宿舍,希望能找到一个伴儿去庙会上走走,看看热闹。宿舍里只剩下了三五个同学,而后也都由家长陪着,一边吃粽子,一边和家长说话,也是马上要到庙会上去的。
                              他们请我吃家长带来的粽子,我没有胃口,谢绝了,转身出来,去了操场。如我所料,操场上空无一人。我仰望高高的孔雀山,山上有人上山,有人下山,山顶隐约还有歌声和鼓声。我决定去山上看看,消磨孤单一个人的时间而已。我爬上东侧的青砖墙,骑在墙上,又犹豫了,骑了一会儿,毅然跳下来,跑步来到南侧的墙,扒着砖缝儿探出头,朝口头镇中的教室里窥视。
                              看“摩登模特”。
                              “摩登模特”是双胞胎姐妹,模样相象,而且一年四季都穿同样的衣服,穿同样的鞋子,围同样的围巾,梳同样的发式,特别是有着一张俊俏的脸,使得她们在女生中越发的卓尔不凡,被男生们津津乐道。
                              按照现在时髦的说法,姐妹俩应该算是大众情人。衣着时髦、模样标致,言行大方,这大概就是她们被男生们喊“摩登模特”的理由。镇中的男生喊“摩登模特”,我们重点的男生也喊“摩登模特”。但“摩登”和“模特”哪一个是喊姐姐的,哪一个是喊妹妹的,或者“摩登模特”是姐妹俩共有的一个绰号,因为不在一个学校,两个学校的学生也鲜有来往,我们便不得而知。然而这种不得而知又实在不算什么,因为只要一喊“摩登模特”,听到的不管是姐姐还是妹妹,都会有所反应,而有所反应便达到了我们的目的。
                              扒着墙头,冲着正在上自习课的教室里喊:“摩登模特”,起初,姐妹俩便回头冲着窗户外面喊的人骂;骂人,却不恼,脸上还漾着桃花般的笑容。这时,窗户外面的人就胆子更大了,和姐妹俩对骂,脸上也挂着笑容。当姐妹俩骂出“操××”的话时,男生们就大笑起来,异口同声地问道;“你们是男的,还是女的?”姐妹俩却一点也不示弱,于男生们放肆的笑声中杀出一句:“是你们的娘。”后来,这种“游戏”就变成了她们整个教室里的人和扒在外面墙头上的人之间的一种对抗。教室里的人打开了窗户,朝外面的人扬土;外面的人也还以扬土,细小的沙粒打在玻璃上辟啪作响。教室里的人向外扬土的时候,外面的人都跑得远远的,站成一排,双手握成喇叭状放在嘴边,冲教室里大声喊:“摩登模特,屁股脸蛋儿。”
                              有一段时间里,大家乐此不疲。直到有一天,我们中的一个人掷过去一块小石头,打碎了他们窗户上的一块玻璃。到底是谁砸坏了人家学校的玻璃?现在一点也想不起来了。赵梦军他们几个确实胆子大过一般人,但是把所有的坏事都记到他们头上也的确是冤枉他们。十六、七岁,正是一个好惹事生非的年龄,即使一个平时看起来没有人再比他安生的男生,偶尔也会有惊人之举。
                              不过我真的佩服赵梦军。赵梦军曾经跟踪过“摩登模特”,回来后告诉我们宿舍的男生,说姐妹俩住在口头供销社的大院里。说罢一个旱地拔葱跳到床上,紧接着又来了一个金鸡独立,大声宣布“摩登模特”看上他了。
                              大伙也真相信。因为都觉得女生会喜欢他。他身上有女生喜欢的东西。比如不怕老师批评。又比如不想做作业的时候就不做作业。还比如他跳得很高,在学校举行的运动会上比高中的男生都跳得高,让女生们发出一阵阵尖叫,送给他掌声。除了班里那些学习特别好的学生,大家都觉得自己不如他。
                              “摩登,还是模特?”有人问他。
                              “你说呢?”赵梦军一副趾高气扬的样子。大家皱着眉头正猜的时候,他又以十二分骄傲的语气说:“当然是两个了,摩登模特。”
                              “怎么看上你的?”这样的话题,大家当然是要打破砂锅问到底的。
                              “我们走了个碰头儿,她们不光冲我笑了笑,还回过头来看了看我,我听到她们还偷偷地说我说重点初中的学生。”
                              


                              42楼2008-05-14 1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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