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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正确的阅读课外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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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看书,但是我看的书多却没有看得少的人的文笔好所以,我就想请问下如何正确的阅读书才有效果?应该怎样做,才算真正的读了一本书,如果可以的话,如何塑造自己的写作风格,


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15-07-25 16:53回复
    读出一本书的意很重要。拿我最喜欢一本(挪)来举例。一本书就是一个故事,不管是写实还是写景,不要太在意什么中心思想,什么通过这样反应那样的!首先要读懂这本书的故事,任何牛逼的作品,起先都只是个故事,读懂这个故事,然后理解这个故事,代入这个故事,感受这个故事。


    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15-07-25 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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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读自己能理解的书,喜欢的书,很重要。基本写作风格都是读这些书形成的,本人写作风格有村上春树的影子,15岁喜欢读一些神仙鬼怪,20岁我喜欢读悲伤的爱情故事,25岁感到迷茫困惑喜欢读余华老师的作品,一个时期有一个时期段。写作风格一但形成,很难改变,建议多读自己喜欢的书


      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15-07-25 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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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少看无聊的杂志 多看看名家作品


        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15-07-25 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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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我是比较支持陶渊明的“不求甚解”的……个人来讲,所喜欢的作家,或者是写手对自己的文风影响确实很大,但还是建议在读书中不要抱有太强的目的性,阅读所体验的是那种过程,我们语文老师说过,当一篇文章变成了阅读题时,那也就不能称之为阅读了,总之没有那种文风是不好的,或是金戈铁马的豪放或是林深山静的深沉或是情深意切的细腻,除非是刻意的欢脱风什么的……所谓的文笔好不是指文风如何,而是你有没有真正掌握√


          IP属地:辽宁来自Android客户端5楼2015-07-25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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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围城,这书对文学写作能力的提高有很大帮助,其与的我比较喜欢看写人生一类的书


            来自Android客户端6楼2015-07-25 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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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围城,这本书用到大量的拟人,反正对于你学习作文帮助很大,主推围城。


              来自Android客户端7楼2015-07-25 2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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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围城》一书是钱钟书“锱铢积累”而写成的,小说没有明确的故事线索,只是一些由作者琐碎的见识和经历”拼凑”成的琐碎的情节。就一般而言,情节琐碎的书必然要有绝佳的言语表达才能成为一本成功的作品。钱钟书的《围城》果真是把语言运用到了登峰造极的境界。因此,读《围城》不能像读一般小说那样只注重情节而忽视语言了,如果那样的话(忽略其言语),《围城》也就失去了其存在的意义。《围城》里
                面的精言妙语是这部小说的最成功之处,也是最值得赏析的地方。
                善用比喻
                《围城》中的妙喻有三种,一是真实的写景写事物的形象比喻,读来令人舒畅,感觉恰到好处。二是抽象的思维和感觉运用具体的物象来比喻,或者反行之,读来让人觉得新奇,玄妙。第三种是利用喻体和本体在价值等级上的强烈反差逻辑性,达到对对象的嘲讽贬抑,使作品更显诙谐、幽默。
                开篇一段中“夜仿佛纸浸了油,变成半透明体,它给太阳拥抱住了,分不出身来,也许是给太阳陶醉了,所以夕阳晚霞隐褪后的夜色也带着酡红。”这一句话比喻与拟人混用了,整体流畅自然而不带任何矫饰,这是第一种比喻,书中很是常见,又如五人赴三闾途中描写“这雨愈下愈老成,水点贯串作丝,河面上像出了痘,无数麻瘢似的水涡,随生随灭息息不停,到雨线更密,又仿佛光滑的水面上在长毛。”“老成”用在雨上,可谓唯钱先生一人,用的好!雨丝密说水面上在“长毛”,更是形象新奇,但却又恰到好处!
                更常见的是第二种比喻,也是全书中的亮点。方鸿渐留洋归来,“衣锦还乡”颇为惊动了家乡那个小小的县城,先是报上登出新闻,继则应邀回母校作关于“西洋文化在中国历史上之影响及其检讨”的学术报告。在县省立中学作演讲时,鸿渐说只有鸦片和梅毒在中国社会里长存不灭,使记录的女生“涨红脸停笔不写,仿佛听了鸿渐的最后一句,处女的耳朵已经当众丧失贞操”。耳朵失去贞操是因为耳朵进了污秽之言,这种换位的应用钱先生可谓炉火纯青。
                上述这个例子,变抽象为具体,采用了以虚为实的手法。书上还有一些语句变具体为抽象,将具体的感觉用抽象的物象来比喻。例如第一章中“孩子不足两岁,塌鼻子,眼睛两条斜缝,眉毛高高在上,跟眼睛远隔得彼此要害相思病。”将眉眼间的距离比作离得远了害相思病,真是妙极。
                第三种比喻具有强烈的讽刺效果,关键在于他所用的喻体。喻体和本体间强烈的反差所形成的效果,实在令人叹服。


                来自Android客户端8楼2015-07-25 2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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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IP属地:安徽来自Android客户端10楼2015-07-26 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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