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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 赔 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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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 赔 函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兹有我司货物:HAIR TOOLS已于2014年12月3日装船(船名: XIE HANG 918 V.141202)起运,提单号为:GLGL14110927,保险金额:RMB7980.00,由于我司原因未能及时投保,现于2015年 1月21日向贵司投保货运险,我司保证此次投保仅用于目的港清关等单证需求,并放弃此单的索赔权利,贵司可不予承担保险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特此证明。
(签 章)
日 期:


1楼2015-08-20 20:23回复
    此贴为弃赔函,多用于外贸行业,有需要的可以作为参考。不是广告贴,谢谢


    2楼2015-08-20 2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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