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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20 问: 30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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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20 问: 30 第二十七条 对于第二次拍卖仍流拍的动产,人民法院可照本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将其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债权人抵债。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债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并将该动产退还被执行人。 想问动产还给被执行人之后,申请执行人该怎么办,就没有一点保证吗?现在就存在二次拍卖定价太高,拍不掉的可能!该怎么办?


来自iPhone客户端1楼2015-11-15 17:43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