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恋这一词,现今有三大定义,同性恋倾向,同性恋行为,同性恋运动。不被许可是不被认同,不被许可的意思。在此,我方负责任得坚持认为,同性恋不应该被认可。下面,我将用以下几点阐述我方观点。接下来的观点都是有经过调差研究的,请不要怀疑其科学性与严谨性。
1.同性恋追求快乐的是虚妄的,毫不夸张地说,这类行为就像是吸毒一样!首先,同性恋之间的性行为会对人体本身造成极大的伤害,由于同性恋者获得的性满足方式比较特殊!如何特殊我就不陈述了,只需要知道这种行为很危险,因为这极易使人染上性病,包括荼毒世界已久的不治之症——艾滋病。调差研究显示,艾滋病患者中80%是20-39的青年人的同性恋。这样庞大的一个群体,我深感不幸。其中,大部分是通过不良行为而染上的。假若今天你们许可了,任由他们泛滥,你可能在无形中做了一个杀手。如果正方辩友认为,这种行为可以被遏制,能够减少甚至完全消除这种忧患!那么请仔细听下一点!
2.同性恋作为一个群体,他们的行为伤害心智,精神!同性恋者放纵自己的行为,自我控制能力不断下降,等到习惯养成以后,注意力很难再集中,记忆能力,思考能力,判断能力都会下降!一个成人的自制力下降加上同性恋这一不良习惯是很可怕的!这极可能使他们陷入到酗酒,滥交,甚至吸毒中去!另外,许多同性恋者的心里错综复杂,比如,有的明明清楚自己的行为不正当,却不愿意放弃,也对亲人朋友感到愧疚。这种情绪无疑会对他们自身造成极大的伤害,甚至诱使心理疾病的产生。久而久之,对自己,对他人,甚至社会,都汇贻害无穷!
3.同性性行为还威胁人类文明。人类社会的文明是建立在对初级欲望的有效控制的基础之上的,一个社会越是能够控制自己的欲望和行为,就越有理性,这个社会的文明程度就越高。而同性恋这一群体巧妙地避开了这些理性,他们放纵情欲,与人类文明的基本价值相违背,因此可以说是反文明的,反社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