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这里肯定有人会问,何以在第三回时黛玉还是六岁,到了第四回时就变成了十一岁了,中间那五年哪里去了?很明显,中间那五年,被作者省略了,作者省略的正是宝玉和黛玉青梅竹马的童年,也就是第二十八回里宝玉对黛玉说的那些话:“当初姑娘来了,那不是我陪着顽笑?凭我心爱的,姑娘要,就拿去,我爱吃的,听见姑娘也爱吃,连忙干干净净收着等姑娘吃。一桌子吃饭,一床上睡觉。丫头们想不到的,我怕姑娘生气,我替丫头们想到了。”试想,如果黛玉是九岁以上进的贾府,那么宝玉就已经是十岁多了,他们俩还会“一桌子吃饭,一床上睡觉”吗?肯定不会,因为古人十五、六岁就可以结婚了,岂有十多岁还睡在一起的道理,即使是“一个睡在碧纱橱内,一个睡在碧纱橱外面的大床上”。
经过以上分析,事情已很明显:黛玉初进贾府时是六岁,宝玉七岁。到了薛宝钗进贾府,故事真正展开的时候,黛玉十一岁,宝玉十二岁。
这个分析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