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评价人,后人评价前人,不能脱离人的思想,脱离了人的思想,就失去了评价的标准。
例如:明朝万历年间的史官——赵用贤对周公与管仲的评价是:“王者之法,莫备于周公;善变周公之法者,莫精于管仲”。赵用贤评价周公与管仲的标准是“法”。周公的“法”是“王者之法”,管仲的“法”是“精益求精”的社会大众经济之法。正是有了管仲的变法,才吸引了范蠡这类人物在齐国聚财又散财。由此可见:周公与管仲的立场、方法与贡献。
所以说:能穿越历史到现在的古人,不是周公,而管仲。
有人认为是姜子牙,姜子牙是元始天尊的徒弟,是天子主宰分封天下的代表,是周公制定“王者之法”的前提基础。管仲改变的不仅是周公的“法”,也是姜子牙的“法”。所以说:管仲之法与王者之法的立场、方法不同一。
所以说:无论是“王者之法”,周公之法,还是姜子牙之法,都是“家法”,都是“私法”,不是关于社会大众利益的法,不具有社会的普遍性,只有管仲微观创立的哲学社会科学之法,才具有普遍适用的普遍性,才能从古代穿越到现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