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牵着笨笨,它一个劲儿地拉着我朝前走,我磕磕绊绊地跟着它,样子颇为滑稽。
最后它在一家牛肉面的店铺门前停了下来,保持着坐立的姿势伸长了舌头不顾形象地喘气。它盯着正在下面的老板看了几秒钟,又转过头来看我。那样子分明是在说,阿菀你看,我还记得你最爱来的这个地方,怎么样,我很棒吧。
我好笑地摸摸它的头。还真的是只又笨又蠢的狗啊,难道你就没看出来你的主人已经要开始新的生活了吗,以前的种种不是应该熟视无睹的吗。
也不知道是该怪当初给你起名字的那个人,还是该怪我教犬无方。
当面馆老板顺着目光望向我们这边的时候,我牵着笨笨迅速撤离了现场,逃出他的视线。
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会这么做,总之看到有关他的一切,我就变得不那么理智了。哪怕那只是曾经我们一起去过的一个场所。
王俊凯,我已经输给了时间,我不能再输给你。
该来的还是会来。
早上起床的时候脑袋昏昏沉沉的,可能是因为昨晚熬夜写稿子的原因。
突然很怀念在西藏的那段日子,每天早上醒来就和一些不太熟悉的人在一起喝粥,抬头就能看到耀眼的太阳和蓝的像墨水一样的天空。什么都不用想,就能很快地度过一整天。
来到卫生间我机械般地刷牙洗脸,然后在脸上涂上好几层护肤品。是的,我已经不那么年轻了,再不把自己收拾一下,真的都不好意思出去见人了。
还没等我吃完最后一口早餐,就发现自己的胸口有些闷。原因是我突然想起来今天要和何远见面,时间就在下午三点。
其实这些我一个人都能应对的,我只是在这个时候很需要一个人倾诉,可是好像并没有一个合适的对象。这么些年熟识的人来来去去也就那么几个,其中一个我曾以为我们之间不会因为任何利益而放弃对方,然而真相带来的杀伤力在当时的我看来着实不容小觑,另外一个,则是因为他的样子和王俊凯实在太像了,就算我们之间是明明白白的关系,我也不能去见他。
在我按照短信上的地址找到约定的地方时,发现那里已经有人在等着了,虽说迟到是女人的专利,可我还是觉得有些不好意思,从背面看,不出意外的话,这个人就是何远。
我慌乱地理了理头发走到何远面前,表情极其僵硬地冲他笑了笑。
他和我想象中的完全不一样。我原以为他会穿着西装打着领带,甚至会戴个眼镜,总之会特别庄重的那种。
而此刻坐在我面前的这个人穿着红色的格子衬衣,头发剪的短短的,说他年纪和我一样大,我还真没看出岁月在他脸上留下的痕迹。